胡氏尚书
尚书(尚是主/掌的意思)为古代官职名,先置于秦(战国末齐亦有相类似的“掌书”),少府之属官,为朴役之官,地位很低。秦的少府遗吏四人在官中掌天子所发的文书,为汉所沿袭。初为皇帝近侍,汉成帝尚书的改革及光武帝之建尚书台,使之变为外朝官,由天子之侧近分离出去。
汉武帝时,武帝以尚书夺丞相奏议之权,以制丞权。后因尚书文书之务与中书上章报问之职相近,而武汉又喜于内朝决政,身为宦官的中书比身为士人的尚书更便于行走官中,而以中书领尚书。《初学记》卷十一〈职官部〉载‘中书令,汉武所置,出纳帝命,掌尚书奏事,盖周宫内史之任。汉初武游宴后庭,公卿不得入,始用宦者典尚书,通掌图书章奏之事,其后遂罢尚书,改置中书谒者令(即中书),尽用宦者。’是时上奏书要写成正副二通,由中书(领尚书)先开副本,若内容其以为不佳则不奏,故能影响政事,《汉书》卷七十四〈魏相传〉:‘上书者皆为二封,署其一曰副,领尚书者先发副封,所言不善,屏去不奏。’昭帝时,霍光更要以领尚书事的身份掌控朝政。宣帝时,为抑制领尚书事霍光,置平尚书以分其权力。后霍光之孙霍山遂领尚书事,宣帝为削其权,使吏民之封事不经尚书直接上奏天子,由天子不能直接去处理,故实际上是中书令所理。此例一开,使元帝时中书独大(如弘恭、石颢),尚书令更要依附中书。
成帝时,遂以领尚书放遂中书宦官,罢中书。亦有王凤改尚书之官制。《续汉志》云:“尚书四人为四曹月,常待曹主公卿事,二千石曹尚书主郡国二千石事(补充:亦有管刺吏之事),民曹尚书主凡民上书事,客曹尚书主外国夷狄之事。”成帝后设三公曹,因此为五曹。后主客曹又有分南、北主客二曹,二千石曹六有所分。
光武帝更分尚书为六曹(唐六部渊源于此),改尚书为尚书台,尚书之务更重。杜佑在《通典》中言:“后汉,众务悉归尚书,(三公)但受成事而已”,《后汉书》卷七十九〈仲长统传〉:“虽置三公,事归台阁,三公之职,备员而已。”
尚书之权日重,后有以其它职务“录尚书事”者,渐变为外朝之职,内朝部臣之位亦渐被宦官中常侍、黄门取代,由此关为东汉之宦官乱政。《后汉书》卷六十三〈李固传〉:“今与陛下共理天下者,外则公卿、尚书,内则常侍,黄门。”
蜀汉建立时,诸葛亮以丞相录尚书事,及先主刘备逝世,托孤诸葛亮,又以尚书令李严副之。诸葛亮逝世,丞相之位就此不设,蒋琬以尚书令录尚书事,接替成为最高决策官员。之后费祎接任尚书令,并迁大将军,仍录尚书事,成为蜀国第三任决策者,都是以尚书的职事为核心。
至隋朝设立尚书省,成为执行政令的正式机构,管辖六部。这制度被唐朝、宋朝沿袭。其间尚书也被划作六部的最高长官,即吏部尚书、户部尚书、礼部尚书,兵部尚书、刑部尚书、工部尚书等。明、清两代不设三省,尚书省遂废,但六部长官仍称尚书(明朝为正二品,清朝为从一品)。
尚书六部二十四司
吏部: 吏部司 | 主爵司 | 司勋司 | 考功司
户部: 户部司 | 度支司 | 金部司 | 仓部司
礼部: 礼部司 | 祠部司 | 膳部司 | 主客司
兵部: 兵部司 | 职方司 | 驾部司 | 库部司
刑部: 刑部司 | 都官司 | 比部司 | 司门司
工部: 工部司 | 屯田司 | 虞部司 | 水部司
胡氏尚书
汉朝
胡 腾字子升桂阳人尚书
唐朝
胡 证 字启中河东人兵部尚书
宋朝
胡直儒字少极洪州奉新人 刑部尚书兵部尚书
胡宗愈字完夫 常州晋陵人 吏部尚书
胡交修字己懋常州晋陵人 刑部尚书兵部尚书
胡榘字仲方吉州庐陵人 工部尚书兵部尚书
胡松年字茂老 海州怀仁人吏部尚书
胡 沂 字周伯 浙江余姚人 礼部尚书
胡熙载 字 河南共城人礼部尚书
胡明德字复初 江西豫章人 礼部尚书(嘉禾石燕谱载)
元朝
胡 彝 字安常河南安阳人 户部尚书
明朝
胡 滢 字源洁常州晋陵人 礼部尚书
胡世宁 字永清浙江仁和人 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