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论坛| 消息
主题:对修家谱的认识---- 吴(胡)昭兴
南山发表于 2014-11-27 20:02
汉时治国的主体意识是儒家理论,以“秉笔直书”闻名于世的司马迁写《史记》时,还不是顺应潮流,树造了一个远他两三千年的尧、舜、禹“ 三代禅让”、“选贤任能”的盛德典范。历史上许多迷案随着时间的远去,当事人、知情人相继过世而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中。如蚩尤被黄帝战败退到南方;舜帝征“三苗”“死于苍梧之野,葬于江南九疑”;明朝胡惟庸案被冤杀的三万多文武官员;清宫光绪帝之死;民国戴笠之死;共和国初期政治运动、武斗事件死去的人;温都尔汗林*等等大案,都是发生在很短很语而且万分诡秘的时间里,后来人想搞清这些“问题” 也很难。如果说一切探索考证都要以文献史料、证人证据为准才能定论,这样的条件太苛刻,怕国史方志都没人敢去写了。所以,我认为:记载一族人、一家人、一个人的家史。只要不超出那个特定的历史背景,与那特定时间发生的历史事件吻合,不是“根本性错误”,出现点差错也是再所难免的。
2014.11.27 收稿,代为发表。
上一页  (2/2)
回帖(2):
2楼:南山总版主代发的胡绍兴宗亲的文章,很值得修谱者研读!胡人言之· 在此学习了,特赞!
1楼:

全部回帖(2)»
最新回帖
收藏本帖
发新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