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氏家训(共120条)莫太夫人口授 门人孙介撰文
【原文】宋绍兴二十九年己卯二月十日,吾年已八十六矣。緬想此身不能长存于世,与子孙面诰面戒;子孙亦不能同具此心,而皆蹈规循矩。
苟不垂戒,恐后子孙无所依据。虽有圣经贤传,可观可法,又恐子孙视为深远,不肯注意。且思周室哲王,尚勤诸书之训,秦家贤士,犹设四诫之文,况下此者可已于言乎?故吐常语百余款,以裨子孙常诵之,常行之。倘有一语不熟,一言有梗者,家长以不孝罪之,不许他与燕饮,入家庙;有熟而行之者,共加奖劝,生则尊崇之,燕享之,没则书于谱,以为劝惩。若然,庶使吾不讬诸空言,而于风教也亦未必无小补云。
『白话译文』宋高宗绍兴廿九年(1159)二月十日,我已经86岁,想到这辈子不可能一直活在世上,向子孙们当面谈话训诫,子孙们也不能有相同想法,都按规矩做事。
如果不留下训诫,恐怕日后子孙们做事没有依据。虽然有先贤圣人的经典故事传说,可以看到,也可以效仿去做,又怕子孙们认为太深奥,不肯关注留意。想到周朝贤明的君主,尚且努力推崇诸子百家的训导;秦朝的有识之士,还留下四戒的文章。何况我们这些后人能停留在口头上吗?故说出常用俗语百余条,方便子孙们常背诵,常照着去做。若有一句不熟悉,或有一句表示反对的话,做长辈的可以用不孝的罪名来教育他,不允许他与人聚在一起吃饭饮酒或出入祠堂;如有熟悉并做得好的,大家奖励他,活着时尊敬和推崇他,共享他的经验;去世了要写到家谱中去,当作劝戒。如能这样,我说的这些不会成为空话,对于教化风气也未必没有一点帮助。
注:莫太夫人(1074-1160)是余姚柏山胡氏六世祖胡宗伋(1071-1140)妻子。
【原文】一、祠堂所以报本者,视居室尤宜先。故吾曾王祖寺丞公以来,皆首严祀之。初建于柏山阳,祀始祖辅成公及列公之主。今沂又改迁于新湖上,盖尚洁也,其制度一遵乎古。后世子孙当严洒扫,毋有亵渎。岁时奠祭,礼物不拘。出入启觐,衣冠必饬。祭田五顷有奇,收税租足以供宗庙之需。子孙当世守之。或散处他方者,万世亦不可忘。盖此报本之地也。旦夕启觐虽不同,四时奠祭,必须统会。不然,人心何必妥,不孝何以当。
『白话译文』祠堂是报答祖先的地方,比住房应当优先考虑。自从我曾祖父寺丞公以来都严格按规矩做祭祀。刚开始祠堂建在柏山南面,供奉始祖辅成公和列祖列宗。现在胡沂将祠堂迁到新湖上,是崇尚整洁,做祭祀规矩按老传统。后世子孙应当严格打扫,不要亵渎祖先。每年祭祖的时候,供品不要求,出入祠堂拜见祖宗时衣帽一定要整理好。要给祠堂安排五公顷多田产,收来租税维持祠堂开支。子孙后代要守好祠堂,迁到其他地方去的世代不要忘记,因为这是报答祖先的地方。平时出入祠堂拜见祖宗的早晚时间可以有所不同,一年四季的祭祀活动必须统一商量。不然,人心怎能聚拢,不孝的名声怎么担当。
注:1、曾祖指三世祖胡谅(990-1075),以次子胡穆(1019-1101)宋仁宗庆历八年(1048)进士恩赠大理寺丞,柏山胡氏惇裕堂由三世祖胡谅始建,元时遭兵毁,仅剩一间。
2、辅成公(930-1017),名从,字黼成,别号常乐翁,行八,后周世宗显德二年(955)为避五季之乱由常州迁居余姚柏山,遂为柏山胡氏始祖。
3、胡沂(1107-1174)字周伯,行百七二,宋高宗绍兴五年(1135)进士,为莫太夫人长子,宋孝宗时累官至礼部尚书。
4、公顷为土地面积单位,1公顷=15亩。
【原文】二、祖宗源派及吾家规,每岁时闲睱,家长当一一宣于宗族知之。宗族各藏一帙,早夜又宣于大小男女知之。不然,彼皆不知所自,而且莫知检焉。若曰『宣之何用』,『熟之何补』,此不孝儿孙,庸才父母。
『白话译文』祖先源流派别和家规,每年空闲时做长辈的要让族里人都知道。各家保存一套家谱,利用早晚时间讲给家里男女老小听。不然,大家不知道自己祖先来自哪里,也不知道有哪些规矩。若问讲了有什么用,熟悉了又能怎样,这是儿孙不孝,父母无能。
【原文】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