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谱“攀附”、“杜撰”现象探析与辨伪仇家京2018-02-24 07:43
笔者在相继参与《中国家谱总目》、《浙江家谱总目提要》的编目过程中,对那些曾经秘不示人且散藏在民间的家谱得睹真容。毋庸讳言,一些家谱中攀附、杜撰的现象较为突出,因而被指称为“天下最不可信之文藉” ,为后世研究者所诟病。一般而言,各宗族修谱的原始动因虽有差异,但是由于家谱功能取向的一致性,兼寓激劝教化之义,家谱纂修通常“称美不称恶”。如一些家谱中的始祖与始迁祖多为帝王列侯或名贤显贵,这在一定程度上其实都是家族选择的结果;而“攀附”与“杜撰”现象,既是家谱体例服从其“尊祖敬宗收族”功能的畸形产物,也是植根于中国宗法社会的迎合家族光宗耀祖和风化宣教的心理使然,皆有其历史根源。民间家谱中也不乏治谱严谨者,清代王棻续修的《柔桥王氏宗谱》即是一例。因其博览群书,讲明谱学,古能自成体例。更为可贵的是对本族老谱世系人物的考辨,能“详其居址,核其自出”而正其舛误,克服了家谱中常见的“攀古人之显者而祖之,系无所承,即向壁虚造不可知之人” 的弊端,亦为谱学研究提供了“辨伪”范例。
一、家谱纂修的特点与历史回顾
1.民间家谱纂修将始祖追溯至黄帝的发轫
司马迁《史记》中的《夏本纪》、《殷本纪》、《周本纪》和《三代世表》等篇目,较为详细地记录了黄帝、颛顼、帝喾、尧、舜五帝的世系和夏、商、周三代王室自始祖以下的历代世系。他在《太史公自序》中说:“维三代尚矣,年纪不可考,盖取之谱牒旧闻,本于兹,于是略推,作《三代世表》第一。”在司马迁的叙述中可以看出,他记载夏、商、周三代世系是以当时的“谱牒旧闻”为依据的。从《史记》中世系追溯的最早人物来看,《五帝本纪》起自黄帝,《夏本纪》的前溯也至黄帝止,这与司马迁所说的“黄帝以来皆有年数”相符,表明司马迁所依据的谱牒资料的终极追溯人物应该就是黄帝。
不能否认,家谱除了具备对血缘关系的认定这一最基本的功能以外,另一个意义还在于家谱具有沟通个人及家族与汉民族乃至整个中华文明历史的功能,有利于增加中华民族的认同感和凝聚力。通过这种系谱的追溯,使自己及其族群的存在,认同于传说时代就已经起步的中华文明辉煌的历史。这就是中国家谱中所记录的得姓祖,或者说对系谱的终极追溯往往直指黄帝或远古时代先贤的发轫。如吴姓家谱大多奉太伯或季札为始祖。有季札可前溯到太伯,而太伯是周文王长子,姬姓,与黄帝同姓,由太伯可前溯到黄帝。至明代,凌迪知认为“五帝三王,无非出自黄帝之后”,应该是“万千一本,万派一脉”,于是就编了一本《古今万姓通谱》。在他看来,天下万姓都是黄帝一人所分,天下万姓皆出于黄帝一人之身。家谱对系谱的这种终极追溯,使得家谱成为个体作为中国人,作为华夏民族成员的正统性的依据。
家谱在姓氏探源上,不少家族将姓源上溯到黄帝轩辕氏或炎帝神农氏。且不说黄帝、炎帝是传说中的两个历史人物,即使存在的话,这种溯源也是姓氏探源上的误区。所谓“人文初祖”或“中华民族是炎黄子孙”,只是一种文化认同,而并非存在血缘上的关系。中国古代的姓氏有一个漫长的演变过程,各个家族在不断地迁徙繁衍,分化集合,再加上民族的融合,姓氏上的血缘关系已经淡化,要想从血缘关系上找到近现代某个家族的姓氏与远古时代某个家族的姓氏之间的联系则是不可能的。
2.周代宗法制度是一种建筑在血缘关系基础上的等级制度
出于维护宗法制度的需要,记载血缘关系亲疏、嫡庶长幼的家谱在周代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周代家谱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国家建立了一套史官修谱的制度,设立专人负责周天子王室家谱的记录与管理。据《周礼?春官》的记载,小史是掌管谱牒的官员,专门负责订立王室的世系、区分王室成员的长幼次序与嫡庶亲疏。各诸侯国也都设有专门的官员管理诸侯国王室的谱牒和家务事务。
周代还出现了我国最早的谱学著作,其中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