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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湖北监利的公安,你们不觉得惭愧吗?
偶尔胡涂发表于 2009-04-16 15:53
24年前,在重庆綦江县,任开明母亲和妹妹遭人杀害,凶手举家潜逃。任开明踏遍全国近20个城市,四处搜寻凶手。24年后,他将收集的录音证据刻成光盘交给警方,终于将凶手绳之以法。
当冤情只有靠老百姓自己以江湖方式解决的时候,这对于一个法治而言意味着什么?我悲哀的想----假如任开明不曾用24年四处搜寻,凶手是否会依旧逍遥法外?假如他丧失了对法律的信仰,在抓到凶手后一刀结果了仇人,法律又会对他作出怎样的判决?如果追凶的责任要被害人的家属来肩负,那么,人们又有什么必要来养活那些不管事的警察?
当辽宁进京抓抓记者的时候,当河南警察跨省抓所谓“诽谤政府”人员的时候,你得承认他们的效率是非常的高。同样,在稷山文案,彭水诗案等等案件中,当地警察也显得特别能战斗。所有这些,都与权力紧密相连。权力的手杖一旦挥向小百姓,一些警察便能焕发出超常的战斗力。可为什么在监利8岁女孩马莉垭,09年1月13日步行街胡维和长江村男青年被害案件中,监利警方却显得如此无所作为?
任开明消耗了24年青春,最终以一人之力,将凶手绳之以法。一个草民百姓,干了众多警察该干而没干的事情。面对任开明,不知他们会不会羞愧难当?
本文作者:2009年1月13号在监利步行街头红磨仿遇害青年的[胡维]的父亲,
回帖(1):
1楼:真是太遗憾了,老百姓要申冤,在许多地方还非常不容易。这让我回忆起非洲的许多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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