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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全宋文》----胡氏相关文选胡志盛整理
回帖:【1 9 5】全宋文 卷四三O O 胡铨﹝二﹞
   戊午上髙宗封事
紹興八年十一月日,右通直郎﹑樞密院編脩官臣胡銓謹齋沐裁書,昧死百拜,獻於皇帝陛下。臣謹按:王倫本一狎邪小人,市井無賴,顷縁宰相無識,遂舉以使虏,專務詐誕,欺罔天聴,驟得美官,天下之人切齒唾罵,今者無故誘致虏使,以詔諭江南為名,是欲臣妾我也,是欲劉豫我也。劉豫臣事丑虏,南面稱王,自以為子孫帝王萬世不拔之業,一旦豺狼改慮,捽而縛之,父子為虏,商鑒不逺,而倫又欲陛下效之,夫天下者祖宗之天下也,陛下所居之位,祖宗之位也,奈何以祖宗之天下,為犬戎之天下,以祖宗之位,為犬戎藩臣之位,陛下一屈膝,則祖宗廟社之靈,盡污夷狄,祖宗數百年之赤子盡為左衽,朝廷宰執盡為陪臣,天下士大夫皆當裂冠毁冕,變為胡服,異時豺狼無厭之求,安知不加我以無禮如劉豫者哉!夫三尺童子,至無知也,指犬豖而使之拜,則怫然怒,今丑虏則犬豖也,堂堂天朝,相率而拜犬豖,曽童穉之所羞,而陛下忍為之耶?倫之議乃曰:「我一屈膝,則梓宫可還,太后可復,淵聖可歸,中原可得,」嗚呼!自變故以來,主和議者誰不以此説啗陛下哉?而卒無一驗,是虏之情偽已可知矣,陛下尚不覺悟,竭民膏血而不恤,忘國大讎而不報,含垢忍恥,舉天下而臣之甘心焉。就令虏決可和盡如倫議,天下後世謂陛下何如主,况北人變詐百出,而倫又以奸邪濟之,梓宫決不可還,太后決不可復,淵聖決不可歸,中原決不可得,而此膝一屈,不可復伸,國勢陵夷,不可復振,可為痛哭流涕長太息也。向者陛下間關海道,危如累卵,當時尚不肯北面臣虏,况今國勢稍張,諸將盡鋭,士卒思奮,只如頃者?丑虏陸梁,偽豫入寇,固甞敗之於襄陽,敗之於淮上,敗之於渦口,敗之於淮隂,較之前日蹈海之危,已萬萬矣。倘不得已而遂至於用兵,則我豈遽出虏人下哉?今無故而反臣之,欲屈萬乘之尊,下穹廬之拜,三軍之士不戰而氣已索,此魯仲連所以義不帝秦,非惜夫帝秦之虚名,惜天下大勢有所不可也。今内而百官,外而軍民,萬口一談,皆欲食倫之肉。謗議洶洶,陛下不聞,正恐一旦變作,禍且不測。臣竊謂不斬王倫,國之存亡未可知也。雖然,倫不足道也,秦檜以腹心大臣而亦為之。陛下有堯舜之資,檜不能致陛下如唐虞,而欲導陛下如石晉。近者禮部侍郎曽開等引古誼以折之,檜乃厲聲曰:「侍郎知故事,我獨不知!」則檜之遂非狠愎,已自可見。而乃建白,令臺諫﹑從臣僉議可否,是明畏天下議已『一』,而令臺諫﹑從臣共分謗耳。有識之士,皆以為朝廷無人。吁,可惜哉!孔子曰:「微管仲,吾其被髮左衽矣」。夫管仲,霸者之佐耳,尚能變左衽之區為衣冠之会,秦檜,大國之相也,反驅衣冠之俗歸左衽之鄉,則檜也不惟陛下之罪人,實管仲之罪人矣『二』,孫近附会檜議,遂得參知政事。天下望治有如饑渇,而近伴食中書,漫不可否一事『三』。檜曰虏可和,近亦曰可和,檜曰天子當拜,近亦曰當拜。臣嘗至政事堂,三發問近不答,但曰:「已令臺諫﹑侍從議矣」。嗚呼!參贊大政徒取充位如此!有如虏騎長驅,尚能折衝禦侮耶?臣竊謂秦檜﹑孫近亦可斬也。臣備員樞屬,義不與檜等共戴天,區區之心,願斬三人頭,竿之藁街,然後羈留虏使,責以無禮,徐興問罪之師,則三軍之士不戰而氣自倍。不然,臣有赴東海而死耳,寧能處小朝廷求活耶!小臣狂妄,冒渎天威,甘俟斧绒,不胜陨越之至。《胡澹庵先生文集》卷七。 又见《建炎以来繫年要录》卷一二三,《宋史》卷三七四《胡铨传》,《文章轨范》卷四,《文章辨体彙选》卷一四三。
『一』明: 《建炎以来繫年要录》、《宋史》均作〝盖〞。
『二』「孔子曰」至「罪人矣」一段,《建炎以来繫年要录》作: 「夫石晋之事契丹也,桑维翰主之,其初意亦以契丹强大,可藉其力以保其割据之地,而卒无救于败亡。况我朝为天下共主,与敌有君父之仇,而敌之诡谲甚于契丹,如之何可行耶! 」
『三』「一」字原无,据《建炎以来繫年要录》补。又「不」下《繫年要录》及《宋史》均有〝敢〞字,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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