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帖:中国胡氏宗亲联谊总会文件
中胡会发(2014)2号文件
关于中国胡氏宗亲联谊总会章程(草案)讨论稿通知
各省市自治区宗亲联谊会:
为了有序规范的开展胡氏宗亲联谊工作,现将中国胡氏宗亲联谊总章程(草案)转发给你们的,望认真组织宗亲讨论修改定稿,并把你们意见及时短信回复13397025050手机。
特此通知
中国胡氏宗亲联谊总会
2014 年 6月 15 日
主送:各省市自治区胡氏宗亲联谊会,中国胡氏宗亲联谊总会副会长以上领导
抄送:中国百家姓宗亲联谊总会
打印:70份
中国胡氏宗亲联谊总会章程 (草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中国胡氏宗亲联谊总会,是经正式注册登记的合法民间社团组织。
第二条:本会的宗旨: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国家宪法,法规和各项政策,爱国,爱族,爱家,敬宗睦族,在中国百家姓宗亲联谊会的领导下,团结宗亲与他姓氏宗亲一道,积极投身经济建设,奋发图强,建功立业,为继承传播和弘扬优秀胡氏传统文化,构建和谐社会,传播正能量,实现中国梦作贡献。
第三条:本会议办公地点设在首都北京中国儒商研究院。
第二章机 构 设 置
第四条: 中国胡氏宗亲联谊总会(简称为胡氏总会,省市自治区胡氏宗亲联谊会简称为胡氏省(市、区)会,县级胡氏宗亲联谊会简称为胡氏县会)。
第五条:本会的最高机构是宗亲代表大会,宗亲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1: 制定和修改章程。
2: 选举产生理事会。
3: 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4: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六条:宗亲代表大会的决议须经半数以上宗亲代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七条: 宗亲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任期5年,因特殊情况提前或延期换届可连选连任数届。
第八条: 联谊会可成立理事会,理事会是宗亲代表大会的常设与执行机构,统揽全局,操办实事,对宗亲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设理事长,执行理事长,副理事长。
第九条:理事会职权是:
1: 执行宗亲代表大会决议。
2; 推选会长,执行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聘请荣誉会长,名誉会长,顾问。
3:主持开展日常事务性工作。
4: 起草或修改规章制度。
5: 制定本会内部管理制度。
6: 组织协调会议召开。
7;向宗亲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8: 督促检查各项会议的执行。
9: 办理其他相关事宜。
第十条.为有序高效地开展工作,理事会可设立下属办事机构,设理五部一室。五部是:编辑部、联络部、交流部、网络部、财务部。分工负责,各负其责。要求挑选精兵强将,善谋实干,肯干,能干的宗亲,对理事会负责,其职权是:
1. 编修出版通谱和文化研究传世书籍
2. 联络指导工作
3. 文化产业推荐交流
4. 办好网站,及时传递信息,对外发布新闻。
5. 筹备和运转资金的收支,爱好财务,爱好年度财务预决算报提交理事会审议。
6. 负责日常工作的上传下达。
7. 做好理事会委托的其他事物。
第三章宗 亲 代 表
第十一条:本会宗亲包括团体和个人。
第十二条:凡认同本会章程的胡氏族人,经组织同意,均可成为宗亲代表。
第十三条:本会宗亲均有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建议权,批评权,监督权。
第十四条:本会宗亲须执行本会决议,维护本会利益,参加本会活动,完成交办的任务。
第十五条: 宗亲代表的产生,实行推选制,推选的宗亲代表应是热爱宗亲事业的正派公道人,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以及社会各界知名人士。
第十六条:宗亲代表享有以下权利:
1.对本会各项工作进行建议、批评和监督。
2.参加本会举办的或都。
3.获得本会提供的信息使用。
4.通过本会的工作网络寻求各种发展机会。
5.享有本会各类活动承办权或赞助权。
6.享有本会赠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七条. 宗亲代表具有如下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