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论坛| 消息
主题: 舊丞相府志
回帖:明钱谦益  
初学集卷一百三 ○《太祖实录》辨证(三)
        洪武元年九月,陶安卒。 (黄金诸书,皆称安追封姑孰郡公。考《实录》本传,但追封其祖父、父为姑孰公,祖 母、母为夫人。此安为江西参政时事,安固未尝赠公也。安本集载诰词甚明。又安妻喻氏追 封姑孰郡夫人,继妻陈氏封姑孰郡夫人,俱有诰文。安之署衔,则止云中奉大夫江西等处行 中书省参知政事耳。洪武二年追赠刘基祖、父爵皆永嘉郡公,妻封永嘉郡夫人。基时官御史 中丞。盖国初推恩之制如此。 洪武三年七月,中书省左丞杨晔伏诛。 按《实录》 ;杨宪嗾侍御史刘炳劾奏汪广洋,又教炳诬奏刑部侍郎左安善。上下炳于狱。 太史令刘基尽发宪奸状及诸阴事,令群臣按问伏诛。然则劾奏杨宪者刘基也。而《开国功臣 录》则以为李善长。按刘辰《国初事坟》云:杨宪为御史中丞,太祖尝曰:“杨宪可居相位。” 数言李善长无大才。胡惟庸谓善长曰:“杨宪为相,我等淮人不得为大官矣。”  宪因劾汪广洋 不公不法,李善长奏排陷大臣放肆为奸等事,太祖以极刑处之。又云:杨宪、凌说、高见贤、夏煜尝言李善长无宰相材。太祖曰:“善长虽无宰相材,与我同里,自我起兵事我,涉历艰 险,勤劳簿书,功亦多矣。我既为君,善长当为相,盖用勋旧也。今后勿言。” 按国初太祖 用勋旧相李善长,胡惟庸以乡曲相依附。而杨宪辈新进喜事,专务搏击,善长等皆畏之。太 祖亦曰:“有此数人,譬如恶犬,则人怕。”  则宪等气焰可知。宪等数言善长无相材,居然有 蔡泽欲代应侯之意。故善长乘其排陷广洋,激上之怒而亟剪之。善长非欲援广洋也,以自救 也。刘诚意则因凌说之弹善长,为善长解于上前,且又尝言宪不宜相耳。行状云:公与宪素 厚,亦不载发宪奸状之事。 《实录》诚意本传云:宪等欲诬陷基,未及发而伏诛。故知尽发 宪奸状及诸阴事者,善长也,非诚意也。此国史之误,当以《国初事迹》正之。善长与惟庸结党相比,盖已有年。庚午之祸,肇于此矣。 洪武三年,诏天宁寺禅僧祖阐、瓦官教僧克勤护送日本僧祖来还国。
        洪武十二年十二月,中书右丞汪广洋贬海南,自缢卒。洪武十二年十二月,中书右丞汪广洋贬海南,自缢卒。 废丞相汪广洋敕,见高皇帝御制文集。 《实录》所载,与御制文集同,但稍文其辞耳。敕云:遣人追斩其首,特赐敕以刑之。而《实录》云:广洋得书惭惧,遂自缢卒。又云:坐 事贬海南,死于道。乃知凡《实录》所书自经赐死,皆史臣有隐之词,非事实也。 《实录》广洋本传云:至是御史中丞涂节言:诚意伯刘基遇毒死,广洋宜知状。上问广洋云云。广洋贬死在十二年之十二月,盖此时涂节已上变告惟庸。惟庸等当亦下吏。其狱成伏诛,则在十三年之正月耳。据《昭示奸党录》诸招,广洋实与惟庸合谋为逆,而上但以坐视废兴诛之。
盖此时胡党初发,其同谋诸人,尚未一一著明也。国初讳诛为废,曰废丞相汪广洋者,盖诛 之也。
        洪武十三年正月,御史中丞涂节告左丞相胡惟庸与御史大夫陈宁等谋反。自洪武八年以后,惟庸与诸公侯约日为变,殆无虚月。或候上早朝,则惟庸入内,诸公侯各守四门;或候上临幸,则惟庸扈从,诸公侯分守信地。皆听候惟庸调遣,期约举事。其 间或以车驾不出而罢, 或以宿卫严密不能举事而罢,皆惟庸密遣人麾散,约令再举。《奸 见于 党三录》者,五年之中,期会者无虑二百余。噫!亦危矣!诸公侯多???宿将,惟庸辈亦 文法老吏,一旦举事,如中风狂走,朝堂攘臂而大言,道涂连袂而抗议,岛夷草地,交关密 约,流佣厮养,参预秘计,夜集晓散,会比期门,彼挽此推,号同邪许。此岂非天厌其恶, 神夺其鉴,乘舆无触瑟之惊,庙门鲜ㄚ服之恐,使之贯盈败露,自取灭亡也哉!如其不然, 则爰书具在,岂无傅致一时?反状已明,抑或传疑百世?后之君子,摩挲简牍,必有俯仰心 悸,?徨涕
下一页 (1/12)
下一楼›:舊丞相府志 明王世贞
......雲奇發惟庸逆謀功甚大,而史佚之⑤。且又以府第醴泉溢,為故里第 ..
‹上一楼:谢谢宗亲断句标点。

查看全部回帖(6)
«返回主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