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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全元文》---胡氏相关文选 胡志盛整理
回帖:【48】全元文卷一四八二 胡榮祖
胡榮祖
胡榮祖,吉水(今屬江西)人。曾任吉水縣州判(清道光《吉水縣志》卷一九)。本書收胡榮祖文二篇。

權 説
或問:權之爲説,漢儒解之於前,宋儒非之於後,不識權者果何物也?愚曰:權亦事之宜也。然則,權與義同乎?曰:不同。請聞其説。曰:有常之宜曰義,臨時之宜曰權。問者未達,曰:權之説如此,不有害於道乎?曰:否。孟子嘗言之矣,權正為害道者設也。霜嘗思之,盈天地之間,往者過,來者復,裁制萬事,變通無窮者,惟其義而已。蓋仁者義之愛也,智者義之辨也,禮者義之儀也,中者義之則也,信者義之實也。雖然人之情萬殊,事之出萬變,或愛有不可施,智有不可用,禮有不可執,中有不可定,信有不可必,是皆孟子所謂害道者也。聖人知其然,故曰:可與共學,未可與適道。可與適道,未可與立。可與立,未可與權。夫權者,聖人憂道之深謀處變之大用也。如可乎可,不可乎不可,此義也。或可之中有不可,而不可之中有可,此權也。權與義,無非道也。然君子之用心所當日進者學也。深造者道也,謹守者義也,不可預知者權也。愚故曰,有常之宜曰義,臨時之宜曰權。(清康熙《古今圖書集成·學行典》)

經權部紀事
《淮南子·人間訓》:晉文公將與楚戰城濮,問於咎犯曰:「為奈何?」咎犯曰:「仁義之事,君子不厭忠信。戰陳之事,不厭詐僞。君其詐之而已矣。」辭咎犯問雍季,雍季對曰:「焚林而獵,愈多得獣,後必無獣。以詐僞遇人,雖愈利,後亦無復。君其正之而已矣。」於是不聽雍季之計,而用咎犯之謀。與楚人戰,大破之。還歸,賞有功者,先雍季,而後咎犯。左右曰:「城濮之戰,咎犯之謀也。君行賞先雍季,何也?」文公曰:「咎犯之言,一時之權也。雍季之言,萬世之利也。吾豈可以先一時之權,而後萬世之利也哉。」(清康熙《古今圖書集成·學行典》何本方、許麗艶校點)

【49】全元文卷一四八八 董復禮
胡景望墓誌銘至治二年
余友景望寝疾,病,馳往省之,謂余曰:「蒙之不淑,遘兹大疢(一),度弗復起。恨不獲卒業於先進之門(二),請從此訣(三)。」翌日,病革,諸父昆弟環而視之,顧其父曰:「我之不類,以集戾於厥躬,如天之德恨弗克報(四)。壽天,命也,幸勿感。」又顧其兄若弟曰:「吾將與若戮力以亢吾宗,今遽止於斯,命也,奈何?尚賴勗爾德、勵爾業(五),蚤夜孳孳,毋黍厥祖,則吾死猶無死也。」言齕,續息絶,實至治二年□月□日也。始予從鄉先生鲁月卿學,見生稠人中,冲旷澹夷,举止詳瞻,言語侃侃,不妄嬉笑,心固已奇之。先師就世徵漢傳門人以次相授法,故獲與胡氏諸子同研席。惧紛華盛麗之誘于外而訹其中也,乃就館于溪上别業,與之辨析理趣,意授而神領,吟咏情性,若有可觀者焉。劇則挟筴以歌(六),曳杖以游,相娱也。未幾,以疾告,竟以是夭。胡氏内外姻黨無慮數十百人,長者如哭其子弟,幼者如哭其父兄,知予疇昔之分、莫逆之情,宜乎不知淚之横集也!將葬,其弟若兄來請銘。余謂世之君子身既没而名不腐者,文辭、功業耳。若生之不幸弱喪,百不一試,宜若無傳焉。然而,拱把之木,培之埴之(七),可使拂雲;泛濫之流,疏之導之,可使赴壑。使天假之以年,安知其無所表見於世耶?觀其從容於正命之際,神色不變,無呻吟顦顇之態,此子曾子、子桑户所以大過人者,胡氏以弱子能之,其果賢乎哉!是宜銘。生讳某,字景望,妣胡氏,世爲鄞人。曾祖考諱某,曾祖妣某氏;祖諱某,祖母某氏;父諱某,妣某氏。生死時纔十有八,未娶無子,以幼弟宏翁繼,權也。葬於鄞縣胡㠗之原,從母居也。窆之日,是歲某月某日也。銘曰:
猗蘭播芬,凝霜祝兮。輶車發軔,摧厥軸兮。若人之萎,我心孔悲。陵隳谷坼(八),視此刻辭。
〔一〕遘兹大疢:約園本作「適兹大」。
〔二〕恨不獲卒業於先進之門:進,約園本作「正」。
〔三〕請從此訣:此,約園本作「先」。
〔四〕如天之德恨弗克報:報,約園本作「振」。
〔五〕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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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氏家乘序
余嘗與胡君孟節論縣之文獻。孟節因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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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 祖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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