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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闽楚(衡湘)胡氏谱牒文献中部分史实问题的探讨----胡秀华
回帖:第六章南岳衡山文定书院
一、文定书院的创建
(一)创建人
——文定书院创建人为胡寅、胡宁、胡宏兄弟,实际负责者为胡宏。
(二)书院选址
——南岳衡山紫云峰下。
(三)书院命名
——文定书院。

宋代理学名臣、一代帝王之师、湖湘学派奠基人胡安国,历时三十年著述《春秋传》,亦曰《春秋胡传》,于宋高宗绍兴六年(1136),在南岳衡山书成。冬十二月,胡安国缮写奏御与《春秋传》上呈宋高宗。寻进宝文阁直学士。绍兴八年(1138)四月十三日,胡安国病逝于正寝,享年六十有五。诏赠左朝议大夫,谥号文定。世称胡文定。书院即以胡安国谥号命名——文定书院。
(四)创建时间
据胡宏《文定书堂上梁文》所言:“我祖武夷传世,漳水成家。自戎马之东侵,奉板舆而南迈。乃眷祝融之绝顶,实繄诸夏之具瞻。岩谷萦回,奄有荆、衡之胜;江湖衿带,旁连汉、沔之雄。既居天地之中,宜占山川之秀。回首十年之奔走……”从胡宏《上梁文》十年之奔走推断:宋高宗建炎三年(1129)秋九月,荆门江陵遭遇兵匪之乱,胡安国故庐财物书籍被烧抢一空,为避战乱,胡安国一家数十余口从荆门逃难,得友人相助,渡洞庭而南,举家徙湖南湘潭碧泉,遂买山筑室为家居。自建炎三年(1129)至绍兴九年(1139),正好十年,从胡宏《文定书堂上梁文》所言推断,南岳衡山文定书院创建竣工时间,应为宋高宗绍兴九年(1139)秋冬季。
(五)经费来源
一是,朝廷赙赐的银绢应副胡安国丧事的余款
胡安国逝世后,朝廷第一次赙银绢二百匹两,第二次特赐银绢三百匹两,令湖南转运司应副丧事,两次银绢共五百匹两。应副丧事后应有结余,或许这是创建文定书堂的主要经费来源!?

二是,胡寅资助的俸禄
时胡宏兄弟三,只有胡寅因官在身,有俸禄收入;胡宏、胡宁二人虽以父荫补官右承务郎,但尚未实际步入仕途,应该没有俸禄?

三是,门人弟子捐赠
胡安国父子四人,均有门人高足,尤以胡宏。创建书院这功德之事,门人高足一定会力所能及,鼎力相助。
二、重建、重修书院纪略
(以下重建、重修的史料,主要引自《衡山县志》与衡山县胡志良宗亲《湖湘学派发源地文定书院详考》)
(一)第一次重建
时间明孝宗弘治十年丁巳(1497)。
资金来源 朝廷拨款,监察御史郑惟恒重建。
序记明孝宗朝大学士,内阁首辅李东阳受邀,撰《衡山县重建文定书院记》:“衡岳之阴,宋胡文定公书院在焉……”
(二)第二次重修
时间明思宗崇桢六年癸酉(1633)。
资金来源 官府、寺僧、胡文定后裔捐资。
序记衡山知县何仕冢《重修胡文定书院并改建长寿庵记》。
(三)第三次重修
时间清圣祖康熙四十九年庚寅(1710)。
资金来源 官府拨款,僧、后裔捐资共700余两白银。
序记康熙朝大学士(宰相)陈廷敬的三儿子陈壮履,奉命撰《重修胡文定公书院记》。
(四)第四次重修
时间清高宗乾隆十五年庚午(1750)。
资金来源 衡山县府拨款。
序记衡山知县高自位撰《重修胡文定公书院并建义塾记》。
(五)第五次重修
时间清宣宗道光元年辛巳(1821)。
资金来源 衡山县府拨款与后裔捐资。
序记衡山县训导龚玬撰《重修胡文定书院并建义塾记》。
(六)第六次重建
时间清文宗咸丰九年己未(1859)。
资金来源 胡文定公后裔捐资。
序记晚清中兴名臣,大学士曾国藩撰《重修胡文定公书院记》:“天下之书院,楚为盛。楚南之书院,衡为盛……”
(七)第七次重修
时间清德宗光绪十九年癸巳(1893)。
资金来源 衡山县府拨款,文定公后裔捐资。
序记举人唐龙骧撰《续修胡文定公书院记》。
三、文献记载(选刊)
(一)胡文定公书院
胡文定公书院在岳山西,南宋安国以宝文阁学士致仕,退居衡山十有五年,不出。有《春秋传》行于世。二子寅,宏于衡山增创书楼,各有著述。今书院祀文定先生,以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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