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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胡安国父子与秦桧的交往关系----王立新
回帖:十三、略说后世对胡、秦交往的评判

有关胡安国与秦桧交往关系,朱熹后来说:“胡康侯初甚喜之,……全不见得后来事,亦是知人不明。”《宋元学案》作者之一黄宗羲之子黄百家,进一步抻拉此说:“文定以游广平荐,误交秦桧,失知人之明。想先生(指胡宏)兄弟窃所痛心,故显与桧绝,所以致堂有新州之徙。先生初以荫补右承务郎,避桧不出。至桧死,被召,以疾卒。呜呼!此真孝子慈孙,克盖前人之衍者也,其志昭然,千古若见焉。”

《五峰学案》中,黄百家所谓“避桧不出”的说法,完全出于想象。胡宏本来就不想做官,只想做纯而又纯的学者,跟“避”不“避”秦桧,没有直接关联。

说胡安国与秦桧相交,属于“知人不明”,朱熹这种看法,跟他自己对这件事情的一贯说法已有明显抵牾。若于特殊场景顺嘴说说,似亦无妨,但若作为终极评判,显然已相当勉强。黄百家的继续“申说”,显然与事实的距离更加遥远。

黄百家将胡安国与秦桧相交称作“失知人之明”,甚至说胡氏兄弟与秦桧绝交是“克盖前人之衍”。他在这里所用之“衍”,虽不必完全理解为一般汉语意义上的“罪恶”,但至少也会被理解为“差错”——差失与过错。

胡安国因游酢引介,而留意秦桧从而与之相交,确系事实。但当年秦桧的言行举止,举朝并无第二人可及,李心传称作“天下高之。”胡安国因此对秦桧倍加看重,正是有知人之明,如何能叫“失知人不明”?谁会将人的一生变化全看清楚?连对自己都做不到,何况对于他人。

须知人是活物,是会变化的。秦桧第二次掌权后,充分意识到把持权力的重要性,并因眷恋权力而被权力所腐蚀,这已经是“戏曲”的第二场,属于他人生的第二阶段了。说秦桧原本就是这种“小人”或者坏人,实际上是对人性充满变化的客观事实,缺乏真实的认知。这是中国传统评价人物的一种约定俗成的“模版”。不只非黑即白,两端对立;而且还要一黑黑到底,一白白到底。将人性简单化,从而做出草率、粗糙的判断,这种不良习惯实在应该彻底改变了。

黄百家包括朱熹,都走不出非善即恶,非好即坏的传统论人窠臼。站在今天的立场上,我们再不能轻易迎合这种简单二元对立的评价标准了。人心的指向,是会在现实的处境中发生挪移的,没有自始至终的善,也不存在从头到尾的恶。

黄百家赞扬胡宏兄弟,于胡安国去世后不再与秦桧交往,是“真孝子慈孙”的作为,这是没有问题的,但称胡宏兄弟“克盖前人之衍”,这个说法却很难落地。胡安国喜欢从前那位能力出众,而又刚毅不屈、忘身为国的秦桧,何“衍”之有?又哪里需要什么“克盖”?

就在秦桧发病前半月,还将赵鼎子赵汾关进大理寺狱中,“令汾自诬与张浚、李光、胡寅等谋大逆。凡一时贤士五十三人,桧所恶者,皆与狱上,而桧已病不能书矣。”

秦桧任相后期,着意歌功颂德、弄权杜绝言路,招引谀佞,陷害忠良,“上书言朝政者,例贬万里外,日使士人歌诵太平、中兴圣政之美,故言路绝矣。士人稍有政声名誉者,必斥逐之。”

但这类事实,只是秦桧为相日久,贪恋权力,被权力腐蚀渐深的结果,起初的秦桧并不是这样。如果秦桧当年就如此,胡安国也不会与他交往。假使秦桧原本就如此,胡安国却还要跟他交往,那就不是“衍”的问题,而是与秦桧臭味相投、蝇群蚁聚,沆瀣一气、同流合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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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桧死后,高宗皇帝贬斥了不少秦桧招引的专事阿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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