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简公纪略
公讳铨,字邦衡,号澹庵,庐陵郡开国候公霸九世孙。父名载(1),生子二:长曰锋(2),次即公。通《春秋》(3)。中宋靖康丙午国学乡举,登建炎戊申李易榜进士第五(4)。仕高宗,屡官端明殿学士。先是金人猖獗,劫迁二帝北狩(5)。秦桧自金还,阴主和议,遣王伦反复入金。绍兴戊午五月(6),王伦偕金使来,诏群臣议和得失。礼部侍郎即曾开及晏敦复、尹火享、朱松、李纲等皆极言不可和(7)。疏入,不省(8)。公乃上疏请斩王伦、秦桧、孙近三人头悬之藁街(9),稽留虏使(10),力图恢复。桧深口卸之(11)。初除名编管韶州,迫于公论改监广州都盐仓,寻移福州佥判(12)。壬戌十二年七月,桧复讽其党罗汝楫论公饰非横议,流窜新州(13)。戊辰十八年十一月改窜海南(14)。桧感公及赵鼎、李光三人(15),常书其姓名于一德格天阁,欲致之死。及鼎死,桧感不已。乙亥二十五年,会汪召锡告宗室知泉州,令衿观桧家庙记,口诵“君子之泽,五世而斩”,谪居汀州(16)。桧复讽侍御史徐嘉劾鼎、汾,与令衿饮别厚赠,必有奸谋(17)。诏送大理狱鞠(18),使汾自污与公及李光、张浚、胡寅等五十三人谋大逆(19)。狱成,值桧病不能书乃释。冬十月,桧死。十二月,诏徙公及,壬午三十二年,起公知饶州(20)。孝宗隆兴元年癸未五月,拜公经筵待读(21)。寻升资政殿学士。公奏对益守前议,卷卷以恢复为言(22)。又陈和议可否有十可吊十可贺之策(23)。迨致仕归,临薨遗表犹有“愿为厉鬼杀贼”等语(24)。先,公奏疏初上,宜兴进士吴师古锓其书于木(25)。金人募之千金(26)。朝士陈刚中以启事为公贺(27)。二人俱被谪死(28)。朱文公谓其疏“凛凛烈烈,与日月争光,中兴奏议此为第一”。卒谥“忠简”,敕祀专祠,封庐陵郡开国侯,食邑一千五百户,赐紫金鱼袋。祖父母、父母,及元配刘氏继配袁氏俱有封赠(29)。生子五(30),俱有恩荫,详见世系。
[注]:(1)载:胡铨之父,自胡铨的曾祖父琏到祖父恺,到其父载,胡氏三代不仕,以耕读为生。从胡铨开始胡氏大振。 (2)锋,又曰铸,锋之后其六世孙让可、顺可徙居遂川,顺可为遂川水南坊长胡氏始祖。 (3)通:通晓。(4)靖康丙午:公元1126年。建炎戊申:公元1128年。 (5)二帝:指宋微宗、宋钦宗。北狩:指宋微宗、宋钦宗被金人劫持到金统治区。(6)绍兴戊午:公元1138 年。 (7)李纲:宋代大臣,绍武(今福建)人。政和进士。北宋末年任太常少卿。1126年因主战抗金而遭贬。1127年复官为宰相。后被排挤,多次上疏陈说抗金大计,均未被系纳。 (8)不省:指奏疏没有得到高宗的理会。 (9)藁街:汉朝时设在长安城外供外国使团居住的地方。 (10)稽留:扣留、羁押。(11)口卸:怀恨、痛恨。 (12)编管:编入地方户籍,由地方官吏予以管束。寻:不久。佥判:即签判,为宋代各州幕僚,协助州官处理政务及文书案牍。 (13)壬戌十二年:公元1142年。新州:广东新兴县。流窜:除名发配、流放。 (14)戊辰十八年:公元1148年。海南:今海南三亚市。胡铨在新州时因写词说“欲驾巾车归去,有豺狼当辙”,而被新州知县张棣上奏秦桧,因此被流放到三亚。 (15)憾:恨、痛恨。赵鼎:在宋高宗时曾任宰相,因与秦桧在政见上不合而被害。李光:主张抗金,因反对秦桧被贬。 (16)乙亥二十五年:公元1155年。汪召锡:秦桧的亲信。令衿:即赵令衿,博学能文,秦桧很恨他,欲置他于死地。君子之泽,五世而斩:出自《孟子•离妻下》,这里借指秦桧的荣华富贵不会长久。 (17)徐嘉:秦桧的亲信。劾:弹劾、揭发。鼎:即赵鼎。 (18)大理:指大理寺,中央审判机关。 (19)张浚:抗金名将。 (20)壬午三十二年:公元1162年。知饶州:担任饶州(今江西省上饶)太守。 (21)隆兴六年:公元1163年。经筵:特设在御前讲论经吏。 (22)前议:指力主收复中原之地。卷卷:诚恳。 (23)十可吊十可贺:是胡铨在《再上疏》中提到的言论。 (24)致仕:退休、退职。 薨:古时对诸侯或封有爵位的大臣的死称为薨。 (25)吴师古:宜兴(今江苏)人,因刻写胡铨的奏章而被秦桧流放到江西萍乡。锓:刻写。 (26)募:征募。(27)陈刚中:建炎进士,累官至太府寺丞。忠简公被贬流放,陈刚中向忠简公表达敬意,为此被秦桧贬为江西安远县令。 (28)谪死:在流放之地去世。 (29)祖父母……俱有封赠:胡铨显贵后,耀及先辈,祖父恺赠承务郎,父载赠太中大夫,母陈氏、张氏、曾氏俱赠淑人。据有关资料反映,胡铨为继室曾氏所生。 (30)生子五:即泳、解、浃、荐、冲。泳奏荐右承务郎;解,以父荫入官,为承事郎;浃、荐官承务郎。 (本文由琼芬标点和加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