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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杂谈】]古代教育名词解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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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 发表于: 2007-03-05
师法:师长传授之法,特指汉代的经学传授。汉初博士教授经书,俱凭口授,由于口耳相传,难免错误,必遵大师所讲的经说为准绳,遂成师法。如某一经的大师,被立为博士以后,他的经说便为“师法”。《汉书.胡毋生传》:“惟嬴公守学,不失师法。”胡毋生是汉景帝时的博士,嬴公是他的生徒,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嬴公能传其师胡毋生《公羊春秋传》经说的真谛。

家法:汉代传经师法相承,各自名家。弟子们按照一家的师法讲经,称为“守家法”。《后汉书.儒林传序》曰:“于是立五经博士,各以家法教授。”西汉重“师法”,东汉重“家法”。师法重传授,明本源;家法重立法,争派别。故“先有师法,而后能成一家之言,师法者,溯其源,家法者,衍其流”(皮锡瑞《经学历史》)。

学官:中国古代主管学务的官员和官学教师的统称。如汉代设置的五经博士,博士祭酒;西晋开始设置的国子祭酒、博士、助教;宋以后的提学、学政和教授、学正、教谕等都属学官。

祭酒:中国古代主持国子监或太学的学官。古代祭祀或宴会时,由年高望重者一人举神,所以祭酒原为一种荣誉之称,所引申为学宫的主持人。战国时,荀子在齐国临淄稷下学宫“三为祭酒”,被尊为卿。汉武帝于太学设五经博士,首长称仆射。东汉光武帝时,立五经十四博士,由太常(掌选博士之官)选出其中有威望者一个为“祭酒”,作为总管教务的首长,祭酒因此成为学官名。西晋改称国子祭酒,主管国子学或太学。隋以后称国子监祭酒,为国子监的主管者。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废国子监,设学部,改国子祭酒为学部尚书。

教习:学官名。明代选殿试进士入翰林院学习,称庶吉士,命学士一人(后改为礼、吏两部侍郎二人)任教,称为教习。清代仍沿明制,翰林院设庶常馆,由满、汉大臣各一人任教习。选侍讲、侍读以下官任小教习。清末兴办学堂,其教师也沿称为教习。

提学:学官名。详“职官”门。

山长:古代书院的主持人。五代时蒋维东隐居衡岳讲学,受业者称蒋为山长《荆湘近事》。至宋相沿为习,书院益多,掌教时称为山长,或称山主、洞主。元代书院,亦置山长,讲学之外,并总领院务。清乾隆时改为院长,清末仍名山长。

司业:学官名。学政之称,源于《周礼.春官》:“大司乐掌成均之法,以治建国之学政。”清代设“提督学政”,简称学政,也称“督学使者”。由朝廷派往各省,按期至所属府、厅主持考试童生或生员。学政须由侍郎、京堂、翰林、科道以及部属等官中的进士出身者选充,三年一任。不问本人官阶大小,任期内得与督抚进行。1906年改提督学使,辛亥革命后废除。

教授:原为传授学业之意。《史记.仲尼弟子列传》:“孔子既没,子夏居西河教授,为魏文侯师。”《后汉书.儒林传序》:“于是立五经博士,各以家法教授。”后世渐以教授为学官之名,职事近于汉唐所置博士。至宋代,宗学、律学、医学、武学以及各路(地方行政区域)、州、县学均设置教授,用经义教导诸生,并掌管学校课试等事,位居提督学事官之下,是为以教授名官的开始。元代诸路州府儒学,都设置教授。明清府学也设置教授。

助教:学官名。西晋咸宁二年(267年)立国子学,始置助教,职掌协助国子祭酒和国子博士传授儒家经学。以后除个别朝代外,国学中都设置经学助教,称国子助教、太学助教、四门助教、广文馆助教等。州(郡)县学亦有设助教一职者。北魏增置医学助教,隋增算学助教,唐增律学助教,以协助博士传授专门技术知识。宋代废止。明清仅设国子监助教。

经师:汉代以经学教授生徒的学官。详“经学”门。

生徒:学生、门徒的通称。唐制,取士之科由学馆进者曰生徒,由州、县者曰乡贡,皇帝自诏选者曰制举。

学究:唐代取士,明经科中有“学究一经”的科目。宋代简称“学究”,为礼部贡举十科之一。学究本意是对读书人的一种通称,后来则常用以称迂腐浅陋的文人。

四科:孔子评论人物的分类。《论语.先进》:“德行:颜渊,闵子骞、冉伯牛、仲弓。言语:宰我,子贡。政事;冉有、季路。文学:子游、子夏。”隋时,崔颐着《八代四科志》,即以四科为人物分类。因之后世有四科之称。

束修:古代学生与教师初见面时,必先奉赠礼物,表示敬意,名曰“束修”。早在孔子的时候已经实行。唐代学校中仍采用束修之礼并同国家明确规定,不过礼物的轻重,随学校的性质而有差别。教师在接受此项礼物时,还须奉行相当的礼节。束修的致送,表示学生对教师的尊敬。

学校:西周时,中央学校称“学”,即国学;地方学校的最高级为“校”设于乡,称“乡校”。至汉代,郡设立的学校称“学”,县、道、邑或侯国设立的学校称“校”,凡学与校毕业的学生,都有升入中央太学的资格。至近现代,凡读书授教之所均称之为学校。

明堂:古代帝王宣明政教的地方。凡朝会、祭祀、庆赏、选士、养老、教学等大典,都在此举行。其后,宫室渐备,另在近郊东南建明堂,以存古制。关于古代明堂,历代说法不一。汉代的高诱、蔡邕,晋代的纪瞻皆认为明堂、清庙、太庙、太室太学、辟雍为一事。清代的惠栋也认为明堂为大教之宫。

书馆:汉代启蒙学校。据王国维《观堂集林.汉魏博士考》:“汉时教初学之所名曰书馆。其师名曰书师;其书用《仓颉》、《凡将》、《急就》、《元尚》诸篇;其旨在使学童识字、习字。”

学堂:西汉的郡县学校。武帝时,蜀郡守文翁,为提倡教化,派遣郡县小吏张叔等十余人,留学京师,受业博士,或学律令。数年后,学成归蜀,先在成都建学宫,教授下县子弟,称文翁学堂。文翁出行巡视各县,带领学宫高材生同行,以推进各县兴办学堂、从此蜀郡教化大盛。武帝正式承认郡县的学宫(堂)制度,并大为推广。清末通称学校为学堂。

官学:中国历代各级官府所办的学校。西周的国学、乡学,汉代的太学、州郡学,唐宋以后的太学、国子学(监)、府州县学,元代以后的社学,都属官学。

国学:西周设于王城及诸侯国都的大学。源于三代,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国学根据学生入学的年龄和程度的高下,分为大学与小学两级,教育内容为礼、乐、射、御、书、数,合称六艺。小学以书、数为主;大学以礼、乐、射、御为主。大学又有“辟雍”、“东序”、“成均”、“上庠”、“瞽宗”五院。为天子所设者曰“辟雍”、为诸侯所设者曰“頖宫”,后世国学为京师官学的通称。

五学:西周设在王城的大学,分辟雍、上庠、东序、瞽宗、与成均五学。中间为“辟雍”,环之以水,水南曰“成均”,水西曰“瞽宗”。五学之中,辟雍为尊,是天子举行飨射及承师问道之所。

辟雍:西周为天子所设置的大学。《礼记.王制》载:“天子命之教,然后为学,小学在公宫南之左,大学在郊,天子曰辟雍,诸侯曰頖宫。”以其四面周水,圜如璧”,因名为辟雍。一说在五学之中,一说在“明堂”之中。东汉以后,历代皆庙辟雍,除北宋末年为太学之预备学外,均仅为祭祀之所。

頖宫:西周为诸侯所设的大学。《礼记.王制》云:“大学在郊,天子曰辟雍,诸侯曰頖宫。”因其半面环水,又称“泮宫”。

乡学:古代的地方学校。源于西周。《礼记.学记》:“古之教者,家有塾,党有庠,术有序。”郑玄注:“术当为遂,声之误也。”周制,离都城百里以内的地区曰“乡”,百里以外曰“遂”。故塾、庠、序均为周代乡学之称。后世也称地方所办的学校为乡学。

塾: 西周设置于地方的初级学校。《礼记.学记》载:“古之教者,家有塾。”郑玄注:“古云仕焉而已者,归教于闾里,朝夕坐于门,门侧之堂谓之塾。”孔颖达疏:“周礼百里之内二十五家为闾,共同一巷,巷首有门,门边有塾。民在家之时,朝夕出入,恒就教于塾。”

义学:也称为“义塾”。中国旧时的一种免费私塾。经费主要来源于祠堂、庙宇地租,或由私人捐款资助。

私塾:旧时私学的一种。有塾师自设的学馆,有地主、商人设立的家塾,也有以祠堂、庙宇的地租收入或私人捐款兴办的义塾。每个私塾一般只有一个塾师,采用个别教授,教材及学习年限没有一定。私塾在清代比较盛行。

私学:历代私人办的学校。西周学在官府,春秋时期私学勃然兴起,孔子是办私学的始祖。至战国时期,私学代替了官学,各学派置学馆兴学论战,尤以儒墨两派的学馆规模为大。秦以后,私学与官学并行,成为中国封建社会学校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太学:古代官办的大学。西周已有太学之名。所谓“帝主太学,承师问道”《大载记.保傅》。汉武帝时,董仲舒建议说:“养士之大者,莫大乎太学,太学者贤之士所关也,教化之本原也,臣愿陛下兴太学,置明师以养天下之士。”《汉书.董仲舒传》元朔五年(前124年)设五经博士,弟子五十人,为西汉建太学之始。东汉太学大为发展。顺帝时有二百四房,一千八百五十室。质帝时,太学生达三万人。魏晋到明清,或设太学,或设国子学(监),或两者同时设立,名称不一,制度亦有变化,但均为传授儒家经典的最高学府。
庠序中国古代的地方学校。《礼记.学记》:“党有庠,术有序。”郑玄注:“术当为遂,声之误也。”孔颖在疏:“党,谓周礼五百家也;庠,学名也,于党中以学,教闾中所升者也。”周制,都城以外百里之内的地区称“乡”,百里以外的地区称“遂”。后人通释庠、序为乡学(地方学校)。也以庠序来概称学校或教学事业。又商代称学校为序,周称为庠。

上庠:同下庠。

下庠:西周设置的大学和小学。传说庠起源于虞舜时代,《礼记.王制》:“有虞氏养国老于上庠,养庶老于下庠。”郑玄说:上庠为大学,在王城西郊;下庠为小学,在城内王宫之东。唐代杜佑说:有虞氏大学为上庠,小学为下庠;殷制大学为右学,小学为左学。

瞽宗:殷代乐人的宗庙和学校。周代为大学的一种,五学之一。因位于辟雍之西,故也称“西雍”。

成均:西周的大学。位于“辟雍”之南,因五帝名大学为成均而得名。大司乐在此教乐德、乐语、乐舞,《周礼.春官》:“大司乐掌成均之法,以治建国之学政。”

诸生:明清时期地方各级学校在学学生的统称。经省各级考试录取入府、州、县学者称生员。生员有增生、附生、廪生、例生等名目,统称诸生。

六艺:一、即六经:《礼》、《乐》、《书》、《诗》、《易》、《春秋》。二、中国古代的六项教育内容。即五礼:吉、凶、军、宾、嘉;六乐:云门、大咸、大韶、大夏、大濩、大武;五射:白矢、参连、剡注、襄尺、井仪;六书: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五御(驭):鸣和鸾、逐水曲、过君表、舞交衢、逐禽左;九数:方田、粟米、衷分、少广、商均、均输、盈不足、方程、勾股。

宗学:中国古代皇族子弟学校。西汉平帝时置宗师,教育宗室子孙。北魏武帝时设皇宗学。唐高宗为宗室及功臣子孙设立小学。至宋代,宗学分为小学与大学两级,学生初期只限于“南宫北宅”的皇室子孙,后来宗室的疏远者也可入学。明代规定宗学以《四书》、《五经》、《史鉴》、《性理》和《皇明祖训》、《孝顺事实》及《为善阴骘》等书作教材。清代也设宗学,雍正二(1724年)订立宗学制度,凡王、贝勒,贝子,公、将军及闲散宗室子弟,在十八岁以下者都可入宗学读书。学习满汉文字,经史文艺,并重骑射。

书学:唐宋培养书法人才的学校。唐代书学习《石经》三体,限三年;《说文》二年;《字林》一年。生徒习字,日纸一幅,间习时务策。宋代书学,隶翰林院书艺局管辖,主习篆、隶、草三体,并习《说文》、《字体》、《尔雅》、《大雅》、《方言》等书,兼通《论语》、《孟子》之义。

监生:国子监的学生。宋代除国子监及其下属各学生员称监生外,司天监也有监生。明代监生分为四类:举监、贡监、荫监、例监。举监是指参加京师会试落选举人,复由翰林院择优送入国子监学习者。贡监是以人才贡献入监之意。洪武初规定,凡天下府州县各学,每年贡举一名到国子监学习。后来名额略有变更,但因贡举学生的标准徒具虚中,致使仅以食廪膳年久者为先,往往是一些年长而无学识的人入监学习,所以监生成绩差劣。至孝宗时期,又于各府州县常贡之外,每三、五年再行选贡一名,通过考试把学行兼优、年轻有为者选贡入国子监学习。荫监是指三品官以上子弟或勋戚子弟入监读书的学生。例监是指因监生缺额或因国家有事,财用不足,平民纳粟于民府后,特许其子弟入监学习者,故又称民生。至清代,国子监的学生分称监生和贡生。监生有四类:恩监、荫监、优监、例监;贡生有六类:岁贡、恩贡、拔贡、优贡、副贡、例贡。乾隆以前对监生加以严格考试,后来仅存虚名,一般未入府、州、县学而欲应乡试,或未得科举而欲入仕做官者,都必须先行纳捐取得监生出身,但不一定就在监读书。

画学:宋代培养绘画人才的学校。宋徽宗崇宁三年(1104年)创设,后归翰林院图画局。学生分士流与杂流,依三舍法补试。专习佛道、人物、山水、鸟兽、花竹、屋木六科,并修《说文》、《尔雅》、《方言》、《释名》等书。读《说文》,则令书篆字,解音训;其它三书皆用问答法。考画以不仿前人,所画人、物之情态、形色俱若自然,及笔韵医学中国古代培养医疗人才的学校。南朝宋文帝元嘉二十年(443年)始设医学,不久即废。北魏置太医博士以教弟子,后亦废。唐代医学设于太医署,分为四门:一曰张学;二曰针学;三曰按摩;四曰咒禁。医学又分五科:即体享疗科、疮肿科、少小科、耳目口齿科、角法科。《本草》和《甲乙脉经》为必修科目。针学专习经脉、孔穴之道,辨别浮沉涩滑之候,以针灸手术治疗疾病。按摩学则以按摩术,导引宣泄体内各种疾病。咒禁学专习以咒禁迷信作为驱除邪恶鬼魅之术。宋代医学初隶于太常寺,至神宗时,置提举判局,设教授一人,由翰林医官或在外良医担任。有学生三百人,分为三科:方脉科、针科、疡科。方脉科习大小经,以《素问》、《难经》、《脉经》为大经;以《巢氏病源》、《龙树论》、《千金翼方》为小经。针疡二科,则去《脉经》,而增三部针灸经。学生毕业考试及格后,高等的派为尚药局医师以下医职,其作按等第补为本学博士、正、录,或委为外州医学教授。元、明地方也设医学。

律学:中国古代的法律学校。晋始设律学博士。后秦姚兴设律学于长安,召各郡、县散吏入学,成绩优良者选任郡县狱吏。唐代律学隶属于国子监,学生名额为五十人,专习律令,兼习格式法例。宋神宗熙宁三年(1070年)开始用断案考试法官。六年设立律学,仍隶属于国子监,以朝集院为校舍,赐钱万五千缗以养生徒,置教授四人专任教课。学一分命官、举人两类,各居一斋。举人入学,须先听读而后方得试补。习断案者试案一道,习律令者试大义五道,每月一公试、三私试。凡朝廷新颁法令,即由刑部限日转给,以备学生实习。

算学:中国古代培养天文、数学人才的学校。设于京师。唐隶属于国子监,宋算学建于崇宁三年(1104年),后并入太史局。所习有《孙子算经》、《五曹算经》、《九章算术》、《海岛算经》、《周髀算经》等算学书籍。清代称算学馆,康熙九年(1670年)取满洲官学生六人,汉军官学生四人,令钦天监分科教肄,至二十五年(1713年),设算学馆于畅春园。乾隆四年(1739年)改隶国子监,称国子监算学。满、蒙、汉军八旗及汉人学生共六十名。其满洲、蒙古、汉军算学生均从八旗官学中考取。汉人算学生则由国子监会同算学馆,从举人、贡生、生员、童生中考选。

武学:中国古代培养军事人才的学校。北宋庆历三年(1043年)始设。不久即废。至宋神宗熙宁五年(1072年)重建武学于武成王庙,选文武知兵者为教授。元丰年间置博士、教谕。生徒以百人为额,未参班使臣、门荫子弟及庶民子弟,可经保荐投考。入学后,给常膳,习诸家兵法及弓矢骑射等术。愿试阵队者,量给兵肄习。满三年考试一次,及格者给以官职,不及格者留学一年再试。崇宁间曾一度设立各州武学。明代置京卫武学和各卫武校,年轻武官及应继承武官禄位的子弟,得入学受教。崇祯时,各州府县亦设武学生员,所习除军事科目外,与儒学无别。

蒙馆:也叫蒙学,中国封建时代对儿童进行启蒙教育的学校。主要教授学童识字、写字和封建道德的常识。一般用《蒙求》、《千字文》、《三字经》、《百家姓》等教材。无固定年限,采用个别教课,注重背诵和练习。

社学:元、明、清三代的地方小学。元制五十家为一社,每社设学校一所,择通晓经书者为教师,农闲时令子弟入学,读《孝经》、《小学》、《大学》、《论语》、《孟子》。明代地方仍普遍设立“社学”,民间十五岁以下的幼童可入学就读,学习冠、婚、丧、祭之礼及经史历算,并兼读“御制大诰”和“本朝律令”。清代各直省的州、府、县都设立“社学”,每乡一所,社师择“文义通晓,行谊谨厚”者充补。

书院:中国古代官方藏书、校书蔌私人读书治学之所。书院之名始于唐朝。唐玄宗开元六年(718年),以干元院为丽正修书院(亦称丽正书院),十三年又改丽正修书院为集贤殿书院。这种官方设立的书院不同于聚徒讲学的教育组织,其主要任务是校刊、收藏“古今之经籍”,帮助皇帝了解经典史籍,并荐举贤才和提某些建议,供皇帝参考和选用。有时间可考的较早的私人书院,是唐贞观九年(635年)在遂宁县所办的张九宗书院。贞元中期,李渤隐居读书于庐山白鹿洞,至南唐时,即其遗址建立学馆,以授生徒,称“庐山国学”。唐末至五代,战乱连年,学校废毁,学者多择名山胜地,建立书院,作为研究学术和聚徒教授的场所,开创了私立大学之风。宋初著名书院有白鹿洞、石鼓、应天府、岳麓等四大书院。南宋书院大兴,几遍全国。原多民办,后经朝廷敕额、赐田、奖书、委官,遂成半民半官性质的地方教育中心。掌教者称山长、山主或洞主。元、明、清三代书院仍盛,为准备科举的场所。

旗学:清代八旗子弟学校的总称。包括八旗官学、八旗教场学、八旗蒙古官学、盛京(沈阳)官学、咸安官学、八旗义学等。

觉罗学:清代宗学的一种。清初只设宗学,专供皇族孙孙及宗室子弟入学。后来生齿日众,宗学不能容纳爱新觉罗氏族子弟,遂于雍正七年(1729年),令八旗衙门各设觉罗学,以供八至十岁的觉罗子弟聪秀者入学就读。每学由王公一人总其事,副管二人,由觉罗中选老成练达,品行端方者充任。课程为满书、汉书(经史)及骑射三科。春秋考核,学满三年,由钦派大臣会同宗人府考试,分别奖惩。学成,同旗人同应岁、科试及乡、会试,并考用中书、笔帖式。满书、骑射各设教习一人;汉书教习每十名学生设一人。盛京(沈阳)合宗室与觉罗为一学,名曰“盛京宗室觉罗学”,凡居盛京宗室觉罗子弟,择其聪秀者入学读书;以将军及奉天府尹总其事,设总副管;满书、汉书、骑射教习与京师觉罗学同。

三舍法:宋代太学考核生徒成绩的一种办法。宋神宗熙宁四年(1071年),将太学分为三舍,区分学生的程度和资格为三等,初入太学者为外舍生,外舍升内舍,内舍升上舍。元丰二年(1079年),又颁学令,规定外舍生为二千人,内舍生三百人,上舍生一百人。外舍生每年公试一次,成绩列入一、二等的学生,升入内舍。内舍生每两年舍试一次,按照贡举考试方法,试卷须密封誊录。凡考试成绩达到优、平二等者,再参考平时的操行和学业成绩,如果合乎要求,即可升入上舍。上舍生学习两年,举行上舍考试,由朝廷委派大员主考,太学教官不得参与,一切手续与科举省试相同。评定成绩分为上中下三等,上等取旨授官,中等免礼部试,下等可免解。

弟子职:中国古代的学则《管子》中的一篇。一般认为是古代家塾教弟子之法;或认为齐稷下学堂之学则,因此收入《管子》书中。《弟子职》述弟子受业、应客、坐作、洒扫、馔馈仪节。

崇文馆:魏明帝曾置崇文馆学士。唐贞观十三年(639年)设置崇贤馆,归东宫直辖。至上元二年(675年)因避太子李贤名,改为崇文馆,置学士掌经籍图书,教授生徒;置校书郎掌校理典籍。学生二十名,均选自皇族贵戚及高级京官子弟。

千字文:中国封建社会启蒙教育的课本。南朝梁周兴嗣撰。取王羲之遗书中不同的字一千个,编为四言韵语,叙述社会、历史、伦理、教育等方面的知识。隋朝开始流行。历代多有续编和改编本,如宋代有胡寅的《叙千古文》、侍其玮的《续千文》;元代有许衡的《稽古千文》;明代有周履靖的《广易千文》;清代有何桂珍的《训蒙千文》、龚聪的《续千字文》。唐代还有高僧义净的《梵语千字文》。

百家姓:中国旧时流行的启蒙教育课本。作者不详。传为宋初吴越民间所著。搜集姓氏,编为四言韵语;为尊宋代“国姓”,故以“赵”居首。因诵读方便,所以广为流行,成为旧时最普通识字课本。

三字经:中国旧时流行的启蒙教育课本。著者相传为南宋的王应麟(一说是区适子)。明清学者陆续补充。1928年章炳麟重加修订,并为之作序,称其“先举方名事类,次及经史诸……观其分别部居,不相杂厕,以较梁人所辑《千字文》,虽字有重复,辞无藻采,其启人知识过之”《重订三字经题辞》。

广文馆:唐宋国子监下属补习性质的学校。唐天宝九年(750年)始设,置博士及助教,掌教国子监习进士课业的生徒,不久即废。宪宗元和初,西京广文馆定生员六十人,东都广文馆为十人,宋代亦设广文馆,凡试国子监者,须先补中广文馆生,乃得以牒求试。邑官子弟、四方游士多投状入馆,几达千余人,然平日听讲者仅一二十人。哲宗元佑七年(1043年),生徒扩充到二千四百人,绍圣元年(1094年)废罢。

四学馆:南朝宋设立的儒、史、玄、文单科大学。宋文帝元嘉十五年(438年)在京师(今江苏南京)开设四学馆:由雷次宗主持“儒学馆”;何承天主持“史学馆”;何尚之主持“玄学馆”;谢元主持“文学馆”。四馆各就专业招收生徒,从事研究,开了中国古代设置专科学校的先例。

弘文馆:唐武德四年(621年),门下省始置“修文馆”,九年改名弘文馆。馆藏书籍二十余万卷,置学士掌校正图籍、教授生徒,并参与议政;校书郎掌校理典籍,刊正谬误。设馆主一人,总理馆务。学生数十名,均选自皇族贵戚及公卿百官子弟。明代也设弘文馆,不久即废。宣德二年(1427年)复建弘文阁,后并入文渊阁。

阴阳学:元明两代地方设立的天文学校。始创于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直接隶属司天台,初仅设于诸路(元代地方地政区域),后推及各府、州。学科为天文学与术数,习《占算》、《三命》、《五星》、《周易》、《六壬》、《数学》等书。艺术精通者,可录呈省府,到京验试,如有异能,许入司天台录用。明代的地方阴阳学官,府曰正术,州曰典术,县曰训术。

四门学:北魏孝文帝太和十八年(494年)迁都洛阳,创设四门小学。因初设于京师四门,故名四门学,后与太学同在一处。立四门博士四十人,助教十二人。唐代的四门学为大学,隶属于国子监,有生员一千三百人。教授儒家经典,性质与国子学、太学同,惟允许低品阶官员及庶人子弟就学。宋承唐制,于庆历三年(1043年)设四门学,招收八品以下官员和士庶子弟入学,一年一试,三试不中者出学。不久被废。

学海堂:清代书院之一。院址在广州城北越秀山。道光六年(1862年),阮元任两广总督时创办,并曾在此讲学。院内不设山长(即院长),而设学长八人,分别授课。学生则从《十三经注疏》及《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文选》、《杜诗》、《昌黎集》、《朱子大全》诸书中任选择一门,作日记,交长评阅指点。刻有《揅经室集》、《学海堂集》及《学海堂经解》(即《皇清经解》)。

蒙养院:清末教育体制中最初级的学校。其宗旨在于辅助家庭教育。附设在育婴堂和敬节堂内。入学年龄为三至七岁,每日授课不超过四小时。以女子师范毕业为教师。

通儒院:清末最高学府。须经分科大学堂毕业或具同等学历方能升入。无单独机构,附在京师大学堂内,其宗旨与大学堂相同。

石鼓书院:建于湖南衡州石鼓山,故名。初,唐朝刺史齐映,建合江亭于山的左侧。宪宗元和年间,州人李宽筑屋山巅,读书其中。宋太宗至道三(997年),州人李士真请求郡守在这里建立书院,招收生徒讲学。朝廷赐“石鼓书院”敕额。《文献通考.学校》列为“宋兴之初天下四书院”之一。仁宗时一度荒废,到南宋孝宗时,因旧址复院扩建,规模益增,迄宁末不废。朱熹曾为之作记。

嵩阳书院:建于河南登封太室山下。原址为嵩阳寺,北魏孝文帝太和年间兴建。五代时后周改为太乙书院。宋太宗至道三年(997年)赐名太室书院,颁书赐额。仁宗景佑二年(1035年)更名为嵩阳书院。南宋王应麟辑《玉海》,列为“宋朝四书院”之一。宋末已废。清康熙年间重建。院门前有唐天宝三年“圣德感应颂碑”,高约九米,宽二米,书法遒雅,雕刻亦精。

岳麓书院:在湖南潭州岳麓山抱黄洞(今湖南善化西)下。宋太祖开宝九年(976年),潭州郡守朱洞创建。筑讲堂五间,斋舍五十二间,接待四方学者。真宗咸平二年(999年),郡守李允则重修宇舍,扩大规模,有生徒六十余人,并请国子监颁赐经书。大中祥符五年(1012年),山长周式又加扩充。八年,真宗召见周式,命为国子学主簿,使归教授,并赐岳麓书院额,为当时四大书院之一。南宋孝宗时,朱熹为潭州守,仿白鹿洞书院,设立学规,内容更为充实,四方学者闻风而来听讲。

茅山书院:宋仁宗时处士侯遗所建,院址在江宁府三茅山后侧,故称茅山书院。侯氏在此教授生徒十余年。仁宗天圣二年(1024年),经江宁知府王随奏请,朝廷赐给田亩,充书院经费。南宋咸淳七年(1271年),迁至金坛县顾龙山之麓。

东林书院:院址在江苏无锡县。原是北宋杨时讲学的场所,元代废为僧舍。明万历三十二年(1604年),革职吏部郎中顾宪成,偕弟允成于杨时讲学旧址重建书院,榜其门额曰“东林书院”,与同好高攀龙共主其事。书院除以朱熹制定的《白鹿洞规》为院规外,又订出《东林会约》,主旨是要求师生继承杨时的精神,上承周敦颐、程颢、程颐,下接朱熹等理学大师,反对王学的陋习。初纯事讲学,与时政无关。嗣后顾宪成等在讲学之余,“讽议朝政,裁量人物”,抨击阉党。一时“士大夫抱道忤时者,率退处林野,闻风响附”,一部分在职官吏也“遥相应合”《明史.顾宪成传》,被称为东林党。天启五年(1625年),党祸大作,书院天启六年四月被毁。崇祯年间,又稍复修。清代许献等着《东林书院志》二十二卷,述东林史事甚详。

漳南书院:清康熙十九年(1680年),于成龙为直隶巡抚,在河北肥乡县兴建义学。后郝文灿就原址扩建,改称漳南书院。二十五年(1696年)颜元主持院事,设文事,武备、经史、艺能等书斋。旋因漳水泛溢,淹没院舍,未及半年颜元即离去。后经修复,屡请颜元主其事,皆辞而不往。

诂经精舍:清代书院之一,在杭州西湖孤山。嘉庆初年,阮元督学浙江,创建“诂经精舍”,并聚诸生合辑《经籍纂诂》一百六卷。该书院重经典而轻科举,院元、王昶、孙星衍、俞樾等先后居此讲学。有及十年,人才辈出,自成一家。曾选刊学生文辑为《诂经精舍集》。

南菁书院:清代书院之一,在江苏江阴县。兴绪十年(1884年),江苏学政黄体芳所建。学生学习经史词章,兼习天文、算学等。刊有《皇清经解续编》一千四百三十卷及《南菁丛书》、《南菁札记》等书籍文献。废科举后改为南菁学校。

八旗官学:清代旗学的一种。始设于顺治元年(1644年),分八旗为四处,每处各设官学一所,派满、蒙、汉教习,教授亲贵以外的八旗子弟。课程与宗学相同。隶属于国子监,每十日须赴国子监考试一次。春秋二季尤重骑射,每五日演习一次,其训练方法,较国子监普通学生为严。康熙三十年(1691年)设立盛京(沈阳)八旗官学,左右两翼各二所,选取各旗俊秀幼童入学,教读满、汉书籍,兼习骑射。

景山官学:清代旗学的一种。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令于宫内北上门两旁官房设官学,是为景山官学。选内府三旗佐领、管领以下幼童三百六十名就学。有清书三房,各设教习三人;汉书三房,各设教习四人。学生肄业三年,考列一等为笔帖式,二等为库使、库守。

万木草堂:康有为讲学之所。光绪十七年(1891年)创设于广州长兴里。康有为以其所著《新学伪经考》、《长兴学记》为讲学内容,宣传括古改制。学生陈千秋、梁启超、麦华、麦孟华、徐勤等成为戊戌变法运动的重要人物。1894年被迫解散。1896年后又有讲学活动。

格致书院:院址在上海。光绪元年(1875年),徐寿与英人傅兰雅等以中西绅商捐资创建,以王韬任监院。请中西名人讲演格致学理,并聘请西方学者讲习化学、矿学等。由南北洋大臣各关道分期命试有关格致的课题,分别等级给奖。是近代科学研究院之雏形。

时务学堂:清末维新创办的学校。由谭嗣同等发起,得到湖南巡抚陈宝箴按察使黄遵宪、学政江标的赞助,于1897年在长沙开办。梁启超任总教习。教育内容包括经、史、诸子和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治法律与自然科学。学生按日作札记,由教习批改。在教育中宣传变法思想。成立数月,就被迫停办。

存古学堂:清末为“保存国粹”而设立的学校。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湖广总督张之洞首先改武昌经心书院为存古学堂。1908年江苏省仿照设立。1911年清政府颁布《存古堂章程》,在学制方面另成系统。宗旨是为了培养师范学堂和中学堂的经学、国文、中国历史教员及经科、文科大学的预备生。设经学、史学、词章三门课程。分中等科(修业五年)和高级科(修业三年)。

通艺学堂: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张元济在严复的帮助下,创办于北京。初名西学堂,同年冬改名通艺学堂。课程有英文、数学,学生四、五十名。1898年戊戌变法失败,被迫停办。

爱国学社:中国教育会创办的从事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活动的学校。地址在上海泥城桥福源里。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夏,上海南洋公学校方压制学生言论自由,激起学潮,二百多名学生愤而退学,中国教育会为学生设立爱国学社。蔡元培为经理,章炳麟等任义务教员。实行学生自治。课程有:国文、英文、史地、理化、体育等。并进行军事训练。学社编印《学生世界》等杂志,以“国民公会”名义,常在张园集会,宣传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并利用《苏报》作为宣传阵地。1903年7月,“苏报案”发,章炳麟、邹容等被捕,爱国学社被迫解散。

方言学堂:清末洋务学堂之一。光绪二十年(1894年),湖广总督张之洞创办于湖北武昌。专业为方言、算学、格致、商务四种,每科分斋讲授。创办之初,只许方言一斋的学生住堂肄业,其余三斋均依书院旧制,寄宿堂外,不必逐日听讲,只按月来堂考课。以后算学一科,改归两湖书院,格致、商务停办,实际只有言一斋,故又称“方言学堂”。

以吏为师:秦代的教育制度。秦始皇三十四年(前213年),采纳丞相李斯的建议,在焚书的同时,禁止私学,规定“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实行“以法为教,以吏为师”的教育制度。吏师除以博士官充任外,多由各级官吏充任。早在西周时期,古代典章文物,俱掌于官府;礼、乐、射、舞器,都藏于宗庙。民间无书无器,学术专为官有,教育非官莫属,非官莫能。当时也是学在官府,官师合一。至春秋战国时期,学术繁荣,官学衰落,私学兴起,教育冲破了“以吏为师”的局限。至秦朝,为了统制舆论,钳制思想,又在全国确立了“以吏为师”的吏师制度。

五经博士:学官名。博士源于战国。秦及汉初,博士的职务主要是掌管图书,通古今以备顾问。汉武帝设五经博士,教授弟子,从此博士成为专门传授儒家经学的学官。汉初,《易》、《书》、《诗》、《礼》、《春秋》每经只有一家,每经置一博士,各以家法教授,故称五经博士。到西汉末年,研究五经的学者逐渐增至十四家,所以也称五经十四博士。

有教无类:孔子的教育主张。《论语.卫灵公》:“子曰:‘有教无类。’”东汉马融注:“言人所在见教,无有种类。”意思是人们有分贵贱贤愚,也不分地区种类,都可作为教育对象。周代,学在官府,只有贵族子弟才有受教育的机会。孔子主张有教无类,兴办私学,他说:“自行束修以上,吾未尝无诲焉。”把受教育的对象扩大及于庶民,因而他的学生很多,其间不少是平民。这个主张对传播文化有积极意义。

循循善诱:语出《论语.子罕》:“夫子循循然善诱人。”循循然,有次序地;诱,劝导。意思是按照人们的思维规律,用耐心的疏导方法,进行教育。后来称道教育有方为循循善诱。

举一反三:孔子所提倡的教育方法。《论语.述而》:“举一隅不以三隅反,则不复也。”意思是物有四隅,举其一隅,而不能推知其它三隅的人,即不必教导。隅,即方面、角落;反,即类推,后以“举一反三”来比喻由此及彼的推理方法。

青出于蓝:语出《荀子.劝学》:“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冰,水为之,而寒于水。”蓝,指蓝草,可作染料。后世常以“青出于蓝,胜于蓝”来比喻学生胜过老师。

教学相长:语出《礼记.学记》:“学然后知不足,教然后知困。知不足然后能自反也,知困然后能自强也,故曰教学相长也。”认为教与学可以相互促进。后人常用“教学相长”来表述师生之间相互学习,共同提高的辩证关系。

温故知新:语见《论语.为政》:“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意为温习旧业,以获新知。孔子提出的这一学习方法,符合人类的认识规律。

博士弟子:汉代太学,由博士授业,遂称太学生徒为“博士弟子”。后亦以称太学生或诸生。其选补办法,西汉时,由太常(掌选博士之官)直接选送,或由郡国选送。所选博士弟子,不专以贵族子弟为限。传授内容以五经为主,至一定年限,经过考核,一般可在郡国任文学职务,成绩优异者可授中央及地方行政官。

受业弟子:直接承受师长教育的学生。

著录弟子:间接受业的学生。即只要在老师门下登记姓名,就可成为他的弟子。著录弟子并不亲自面受师训,往往通过高业弟子转相授受。如董仲舒讲学时,即使“弟子传以久次相受业,或莫见其面”。东汉马融“门徒四百余人,升堂进者五十余生,乃使高业弟子,以次相传,鲜有入其室者”。郑玄在其门下,甚至三年未能见面。

历事监生:明代国子监监生的实习制度。始于洪武五年(1373年)。据《明会典》载:令监生分拨于在京各衙门,历练事务三个月,考核引奏:勤谨的送吏部附选,仍令历事,遇有缺官,挨次取用;平常的再令历练;才力不及的,送还国子监读书;奸懒的发充下吏。除分拨在京诸司办事外,在地方衙门方面,有时也派监一分行州、县,清理粮田,或分行国内督修水利。洪武初年,因各衙门吏不敷用,而又可使监生有实习的机会,故推行历事监生制。后来监生日多,历事又复冗滥,出路各极为困难。至英宗正统三年(1483年),历事制遂废。

四书集注:全称为《四书章名集注》,南宋朱熹编注。包括《大学章名》一卷,《孟子集注》七卷,《中庸章名》一卷,《论语集注》十卷。“四书”从此定名。朱熹用理学的观点注释四书,明清统治者提倡理学,故定四书为学生的必读课本。

幼学琼林:中国旧时的启蒙教育课本。清代程允升着。原名《幼学须知》。嘉庆年间,经邹圣脉增补,改名为《幼学琼林》,简称《幼学》,共四卷。博采自然、社会、历史、伦理等方面的知识典故,编为骈语,以便诵记。

朱子家训:亦名《朱子治家格言》。清初末用纯(号柏庐)着。内容戏人勤俭治家,安分守己。也用作私塾课本。

稷下学堂:战国时期齐国的高等学府。因设于都城临淄稷下而得名。齐桓公陈午(前347年—前357年)所立,至齐愍王(前300年—前284年)时,发展最为昌盛。儒、法、墨、道、阴阳等各学派都汇集于此,兴学论战,评论时政和传授生徒,当时的一些大师如荀子、孟子等都来到这里讲学。学宫中有堂有室,有寝有庖,弟子至“数千百人”,规模相当宏大,成为战国时期百家争鸣的重要园地。

鸿都门学:东汉的辞赋书画学校。创设于灵帝光和元年(178年),校址在京师洛阳的鸿都门,遂以为名。专习辞赋书画。学生由州、郡三公举送,多达千人。业满可得高官厚禄,或出为刺吏、太守,或入为尚书、侍中,甚至也有封侯赐爵的。

南洋公学:上海交通大学前身,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盛宣怀创办于上海。办学经费取自电报、招商两局。分四院:师范院,即师范学堂;外院,即附属小学堂;中院,即两等学堂(中学堂);上院,即头等学堂(大学堂)。师范院训练一年以上,选充各院教习。外院、中院、上院均为四年,三级相衔接,逐年递升。1903年改名上海商务学堂,不久改名商务部高等实业学堂。1906年又改为邮传部上海高等实业学堂 ,设有铁路、电机等科。辛亥革命以后,改为交通部上海工业专门学校,1921年与唐山工业专门学校、北京邮电学校、交通传习所合并,改名交通大学。

京师同文馆:晚清培养译员的学校。咸丰十年(1860年),“俄罗斯馆”中已附设其它外国语文专业。同治元年(1862年),在北京设京师同文馆,属总理事务衙门。以外国人为教习,专门培养外文译员。初期仅招收十三四岁以下的八旗官学学生,后兼收年岁较长的八旗子弟及汉族学生。课程开始时只设英文,后来增设法文、德文、俄文、日文。同治六年又添设算学馆,教授天文、算学。其附设的印刷所,曾译印过一批数理化、文史等方面书籍。该馆受总税务司英国人赫德的控制和影响较多。美国传授士丁韪良于1863年到馆任教,1869年由赫德提名为总教习,总管校务近三十年。1902年并入京师大学堂。

回回国子学:元代培养回回文(维吾尔文)译员的专门学校。创立于元世祖至元二十六年(1289年),学生名额定为五十人。入学资格限于公卿大夫及富民子弟,供廪膳,以教授回回文字为主,学满后派遣各衙,充任译史。

蒙古国子学:元代在京师设立的高等学校。创立于元世祖至元八年(1271年)。学生限于在朝的蒙古人、汉人百官、法薛台(护卫军)官员的子弟和经过选拔的庶民子弟。学额初无定员,至仁宗延佑二年(1351年),规定为一百五十人,其中蒙古学生七十人,色目学生二十人,汉学生六十人。学生分正额与陪堂两种,前者为官员子弟,月给廪膳;后者为庶民子弟,略给纸札笔墨。学官有博士、助教、教授、学正、学录、典书、典给等。主要学习蒙古文《通鉴节要》,兼习算学。学成考试,精通者量授官职。

女真国子学:金朝专为女真人子弟设立的学校。始创于金世宗大定十三年(1173年)。有策论生百人,小学生百人,选“猛安”、“谋克”内良家子弟优秀者入学。用译成女真文的儒家经书为教材,考试与太学略同。

四姓小侯学:东汉贵族学校的一种。创设于明帝永平九(66年),明帝崇尚儒学,特变外戚樊氏、郭氏、阴氏,马氏四姓子弟设立学校,专习五经,聘请有名望的经师教授。因当时外戚四姓不是列侯,称小侯,故名四姓小侯学。又据《后汉书.儒林传》:“显宗(明帝)复为功臣子孙、四姓末族,别立学舍,搜选高能以授其业,自期门羽林之士,悉通《孝经》章句,匈奴亦遣子入学。”则这类学校中,除汉室达官贵戚外,亦间有匈奴贵族入学。

国子学-监:中国封建社会的最高学府。晋武帝咸宁二年(276年)始设。据《周礼》“国之贵族子弟国子受教于师”之意而名。咸宁四年,置国子祭酒、博士各一人,助教十五人,以教生徒。从此国子学与太学并立。南北朝时,或设国子学、或设太学,或两者同设。北齐改名为国子寺,隋改为国子监。唐宋承袭隋制元代设国子学、蒙古国子学、回回国子学,也分别称国子监之别。明洪武十五年(1382年),于南京鸡鸣山下设国子监,成祖永乐元年(1304年)又设北京国子监,明代遂有京师国子监与南京国子监之别。明清时期,国子监还兼有教育管理机构的职能。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设学部,国子监废止。历代国子学(监)的教育对象,主要是封建统治者的子弟,学生称国子生或监生。监生业满多数参加科举入仕;亦有部分以积分法或历事法直接授予官职。

应天府书院:建于南京应天府(今河商丘县)。原为五代名儒戚同文的旧居。宋真宗大中祥符二年(1009年),应天府民曹诚在戚氏旧居建筑学舍一百五十间,聚书一千五百余卷,并以自己修建的学舍捐给政府。诏赐额为应天府书院,并以戚同文的嫡孙戚舜宾为主教,曹诚为助教。成为宋初四大书院之一。商丘旧名睢阳,故也称睢阳书院。景佑二年(1035年)改为应天府官学。

白鹿洞书院:建于江西庐山五老峰东南,原是唐代李渤于贞元中(785—805年)隐居读书的地方。渤养白鹿自娱,人称白鹿先生。宝历中(825—827年)任江州刺史,在此建筑台榭,名之为白鹿洞。南唐时,白鹿洞置田建立学馆,命国子监李善道为洞主,教授生徒,称庐山国学。宋太宗时改名为白鹿洞书院,常有生徒数千百人。诏赐国子监刊“九经”供生徒肄习,为当时四大书院之一。南宋孝宗淳熙元年(1174年),朱熹为南康军太守,加以重修,订立教规,并曾讲学其中。由于朱熹的努力,白鹿洞书院成了南宋书院的模范,并影响了后世书院的发展。

俄罗斯学馆:清代为俄国留学生设立的学校。俄国自十七世纪末年以来,每隔十年,轮班派遣学生数人来中国留学,学成回国。雍正六年(1728年),俄罗斯遣其陪臣子弟鲁喀、佛多德、宜畹、喀喇西木、米海拉等到京,恳求肄业。清廷即在国子监下设立“俄罗斯学馆”,选派汉,满教师,教授俄国留学生习汉、满语文及经史典籍。乾隆六年(1741年),又在理藩院下置俄罗斯学堂,聘请在京俄人教授汉、满贵族子弟习俄文。国子监又于满、汉助教内简选二人,专掌其事。

京师大学堂:中国近代最早的大学,北京大学的 前身。创立于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为戊戌变法“新政”措施之一。以“广育人才,讲求时务”为宗旨,初设道学、政学、农学、工学、商学等十科。但是实际上仅办《诗》、《书》、《易》、《礼》四堂及《春秋》两堂,性质仍同地旧式书院。1900年八国联军侵华时停办。1902年复校,设预备科(政科、艺科)及速成科(仕学馆、师范馆)。1903年增设进士馆、译馆及医学实业馆。辛亥革命前夕发展为经、法、文、格、致、农、工、商七科。辛亥革命以后(1912年5月)改为北京大学。

天津中西学堂:亦称北洋西学堂,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盛宣怀创办。分头等学堂和二等学堂二级,学时各为四年。二等学堂为预怀创办。头等学堂普通科设英文、数学、制图、物理、化学、天文、地学、万国公法、理财等课,专门科设工程学、电学、矿务学、机器学、律例学等课。1900年八国联军侵华时被毁。1903年复校后,改为北洋大学,设有土木工程、采矿、冶金等门,为我国最早的工科大学。

湖北武备学堂: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张之洞创建于湖北。教师聘自德国军官,学生皆选自“文武举贡生员及文监生、文武侯补候选员弁,以及官绅世家子弟”。课科分学科与术科两种:学科谓之讲堂功课,有军械学、算学、测绘、地图学、各国战史、营垒、桥道制造之法及营阵攻守转运之要;术科谓之操场功课,有枪队、炮队、马队、营垒、工程队、行军炮台、行军铁路、行军电线、行军旱雷、试演测量、演习体操等。学生除学习主科外,如逢暇日,则令诵读四书,披览史籍兵略,以“固中学之根底,端毕生之趋向”。

天津武备学堂:光绪十二年(1886年)李鸿章创办于天津。为效法德国陆军学校,教师也由德国军官充当。学生选自各处的营弁,间有文员愿习武事者,亦可录取。课程分学科、术科两种:学科研究西洋行军法;术科则赴营实习。学习一年以后,发回各营,量才叙用。第一批毕业,再挑选第二批,络绎不断。清末民初的许多北洋军阀都出身于此校。

天津水师学堂:光绪七年(1881年)李鸿章创办于天津。分驾驶、管轮两科,均用英文教授,五年毕业。前四年在堂学习,有英文、数学、力学、化学、格致、天文、地舆测量及读经、国文等课程。最后一年上船实习海军技艺,有海道、驾驶、帆缆、枪炮、列阵等课程。毕业后授以水师官职。后清政府又在广州、威海卫和南京等地设立水师学堂。

福建船政学堂:清末设立的最早的海军学校。同治五年(1866年),福建总督左宗棠创办于福建马尾。初名“求是堂艺局”,分为两部:一称前堂;一称后堂。前堂以学习造船技术为目的,采用法文教授,又名法国学堂;后堂以练习驾驶技术为目的,采用英文教授,又科有英国语言文字及算法、画法;训练科则为诵读《圣谕广训》、《孝经》,兼及策论。学生毕业以后,授以水师官职或派充监工、船主。1913年前堂改为福建州海军制造学校,后堂改为海军学校。

上海广方言馆:清末在上海设立的外国语文学校。同治二年(1863年),江苏巡抚李鸿章以上海交涉事件较多为理由,奏请清政府批准,在上海设立广方言馆,亦称上海同文馆。招收近郡十四岁以下的俊秀儿童入馆,学习外文为主课。只利用礼拜休业日讲中文,自习自然科学。三年业满,分派洋务职事。1905年改为兵工中学堂。同治三年广州仿上海例,也设广方言馆,又称“广州同文馆”。

奏定学堂章程:清政府颁布的关于学制系统的文件。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由张百熙、张之洞、荣庆等奏拟。这年为癸卯年,所以又称《癸卯学制》。除规定学制系统外,还订立了学校管理法、教授法及学校设置办法等,施行至辛亥革命为止。它包括《学务纲要》、《大学堂章程》(附《通儒院章程》)、《优级师范学堂章程》、《初级师范学堂章程》、《实业教育讲习所章程》等,以及《各学堂管理通则》、《任用教员章程》、《各学堂奖励章程》等。《癸卯学制》规定教育年限:小学为九年,中学五年,高等学堂及大学堂六至七年,入学年龄为六岁。

钦定学堂章程:清末第一个规定学制系统的文件。管学大臣张百熙拟定,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颁布。包括《京师大学堂章程》、《考选入学章程》、《高等学堂章程》、《中学堂章程》、《小学堂章程》、《蒙学堂章程》。因公布之年是壬寅年,所以又称《壬寅学制》。规定教育年限为二十年,入学年龄为五岁,分三个阶段。初等教育十年:蒙学堂四年,寻常小学三年,高等小学三年;中等教育四年;高等教育六年:高等学堂或大学预科三年,大学堂三年。《壬寅学制》虽然曾经清政府正式颁布,而并未施行。到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又颁布了《奏定学堂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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