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言论点滴
1920年,和蒋梦麟、李大钊、陶孟和、王文伯、张慰慈、高一涵联盟发表《争自由的宣言》:
我们本不愿意谈实际的政治,但是政治却没有一时一刻不来妨害我们。……我们相信人类自由的历史没有一国不是人民费去一滴一滴的血汗换得来的,没有肯为自由而战的人民,绝不会有真正的自由出现。
1923年,北洋政府通过“取缔新思想”议案,外界传言胡适逃走了:
我是不跑的。生平不知趋附时髦;生平也不知躲避危险。封报馆,坐监狱,在负责任的舆论家的眼里,算不得危险。然而“跑”尤其是“跑”到租界里去唱高调,那是耻辱!那是我决不干的。
1925年,《晨报》社被暴徒纵火,胡适写信给陈独秀:
《晨报》近年的主张,无论在你我眼里为是为非,决没有“该”被自命为争自由的民众烧毁的罪状;因为争自由的唯一原理是:“异乎我者未必即非,而同乎我者未必即是;今日众人之所是未必即是,而众人所非未必真非。”争自由的唯一理由,换句话说,就是期望大家能容忍异已的意见与信仰。凡不承认异已者的自由的人,就不配争自由,就不配谈自由。
我怕的是这种不容忍的风气造成之后,这个社会要变成一个更残忍更惨酷的社会,我们爱自由争自由的人怕没有容身之地了。
1930年,在《新月》因为发表了一篇批评政府的文章,而受到“没收焚毁”的处分后:
坐监枪毙,我们都愿意负责任。但不读我们的文字而凭无知党员的报告,便滥用政府的权威压迫我们,终不能叫我们心服的。……‘共同的认识’必须有两点:一、负责的言论绝对自由;二、友善的批评,政府须完全承认。
1945年8月抗战胜利后,胡适给毛泽东写信:
日本既已投降,中共就再没有正当的理由来继续保持一支庞大的私人军队,中共现在更应该学英国工党的好榜样。这个劳工党没有一兵一卒,但在最后一次的选举中,却得到了压倒优势的胜利,获取今后五年里没有人能够跟他抗争的政权。
1952年,当面批评蒋介石:
台湾今日实无言论自由。第一无人敢批评彭孟缉(时任台湾警备司令、特工头目)。第二无一语批评蒋经国。第三无一语批评蒋总统。所谓无言论自由是‘尽在不言中’也。我说:宪法只许总统有减刑与特赦之权,绝无加刑之权。而总统屡次加刑,是违宪甚明。然整个政府无一人敢向总统如此说!
胡适手书“宁鸣而死,不默而生”。
顺手摘录几条其它新闻界人士的话:
1928年,邹韬奋答读者问时说:
没有气骨的人不配主持有价值的刊物,要具有“刀锯鼎镬非所敢避”的决心,才配主持有价值的刊物。
申报史量才曾经说过“人有人格,报有报格,国有国格,三格不存,人将非人,报将非报,国将不国。”1934年与蒋介石的对话:
蒋:把我搞火了,我手下有一百万兵!
史:我手下也有一百万读者。
当年11月,史量才被国民党军统特务暗杀。
[ 此贴被hawkins001在2007-05-22 21:32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