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氏宗亲联谊会(深圳会)公示(初稿)
第一条胡氏宗亲联谊会(深圳会)公示适用于所有旅居深圳或者定居深圳的胡氏宗亲在认可本公示的前提下,有参与联谊的意愿,并且愿意依据人头AA制承担联谊会的费用。
第二条联谊会宗旨:互爱、互帮、互助、交流宗亲情感、和谐生活、社会公益等。
第三条联谊会组织人:轮值制度,愿意组织联谊会(深圳会)聚会的人预先进行登记,依序轮值,联谊会一般为半年一次。宗亲的组织轮值为公益行为,不享受劳务补偿。
第四条联谊会的禁止性规定:
1.绝对禁止宗亲之间借款或者涉及到金钱利益的往来行为,经其他宗亲告诫仍然坚持的除外。
2.绝对禁止宗亲之间打探各自的隐私,感情加深以后相互之间沟通到的涉及到各自隐私的内容禁止传播。
3.适宜的广告推广,一般主张无声广告,鼓励赞助。
4.绝对禁止提供虚假的宗亲备案信息,一经发现,所有胡氏宗亲QQ群公告栏公示,本条款凡是参与联谊宗亲必须签名认可。
5.参与联谊会的宗亲如果身体不舒服,或者处于某一传染疾病传染期,请自觉与组织人沟通,采取适当的避免性措施,禁止隐瞒。
6.其他经全体宗亲补充的禁止性规定。
第五条宗亲聚会可以带家眷参与,费用依据参与人数分摊(10岁以下小孩可以不分摊),也鼓励家眷参与。
第六条宗亲联谊会的活动可以是健康的、有利于身心的活动,聚餐、爬山、徒步、公益活动等等。
第七条参与宗亲联谊会户外活动时,大家应当保护好自身安全,如果合适可以投保意外险。
第八条聚餐时,宗亲之间不得强行劝酒,基于健康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喝酒应当事先做出声明,但是自愿喝酒的除外。
第九条后期依据需要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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