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卢湾交警依法办案寻找目击证人,江苏楚州交警偏听偏信不要证人
12月24日20时30分许,上海市徐家汇路顺昌路口,一辆轿车与一辆自行车发生相撞,导致骑车男子受伤。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处置,并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12月25日13时45分许,受伤男子经抢救无效死亡。肇事司机被证实为新黄浦集团原党委书记方某,警方已对其作询问笔录,为保证办案公正客观,防止偏听偏信,目前上海卢湾警方在案发地附近张贴公告寻找事故目击证人,对事故原因展开调查。警方公告见图片《上海卢湾交警寻找目击证人》。
9月27日,天气晴朗,中午12时40分左右,我父亲推着自行车沿着人行横道线由东向西行走,肇事司机陈兵驾驶苏H/ES483小面包车由南向北高速行驶,将我父亲撞飞十多米,交警测量刹车痕迹达16.5米。我父亲经医院抢救无效不幸逝世。事发地为江苏省淮安市楚州区新淮中南侧路口,路口前方有非常醒目的限速50公里标志和校园区路段标志。当时围观的行人和淮中学生众多,但是楚州交警在案卷中只收集并完全采信肇事司机陈述和司机老婆的证言,没有一个第三方证人证言。在我们据理力争下,交警在事故认定书上不敢再提车速50码的说法,但在法院审理时,我们发现交警仍主观认定50码车速。检察院、法院据此从轻处罚了肇事司机。
两案相比,两地警方办案水平和公信力不言自明。
楚州区发展缓慢不能总怪外部环境,自身的软硬件水平和稳定安全公正的法制环境是必不可少的。
[ 此贴被hgengh在2010-12-30 13:52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