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称南、北宅子,为明代“父子乡贤”胡来缙和胡忻的宅第,位于天水市区中心街道民主路,现为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胡来缙由举人选为县令,在职期间,廉洁奉公,不畏权势,赏罚分明,官声甚好。其宅第北宅子建于明万历四十三年(公元1615年),呈正方形,门向正街,门外立石狮两只,内有照壁,整个宅院由6个大小不同的三合院、四合院组成。东二院正庭厅楼为主要建筑。厅楼面阔五间,进深三间,为重檐二层楼阁式硬山顶砖木结构,气势宏伟,雍容华丽。
胡忻为胡来缙之子,进士出身,初任山西临汾知县,以后升为工部给事,官至太常寺少卿署正卿。他曾多次直颜上奏,被人们赞誉为“北海瑞”。南宅子即为胡忻的居所。
南宅子建于明嘉靖至隆庆年间(公元 1522年一1567年),在北宅子的斜对面,坐南朝北,为四合院形式三进院落。大门为三间硬山式建筑,上书“副宪第”三个刚劲有力的大字。门内有天井、影壁,东西各设垂花门。入门为四合院,东西为厢房,南有正厅五间,单檐悬山顶,木结构砖墙,斗口出杪,直棂隔扇。北为五间倒厅,西南角入小门又一小四合院,是佛堂、书房和客厅。南、北宅子是天水市目前保存最为完整的明代民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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