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胡“隆庆争祠”始末
高旭彬
一
明穆宗隆庆元年(1567)正月初三,坝头人胡公著在今一乐堂村青阳胡总祠门口贴出了一张告示,希望和他一样的廉三派下子孙不再参加伯祖廉一的忌日祭祀。
这里有一个背景,明清汤溪县著名的青阳胡家族本分两支,其中一支的祖先叫胡麒(家族排行廉一),另一支的祖先叫胡麟(家族排行廉三),两人是亲兄弟。但令人奇怪的是,此前在青阳胡的家祭中,举凡廉一的生卒忌日,他们整个家族不分谁的后代,都是要参与的,而相应的廉三却得不到这样的待遇。200多年过去了,从来没有人提出过异议。现在忽然有人说来而不往非礼也,这种做法太不公平了,号召大家要“罢廉一之祀”。
胡公著的揭帖引起了一场轩然大波。
双方的争执从谁才最有资格被认为是青阳胡的始祖开始。
廉一与廉三两人,一个活得很长,另一个则很早就去世了。廉一的后代认为,廉一不仅一手打造了整个家族的财富基础,且迁居青阳实际上也是在他的谋划与带领下完成的,他才是当之无愧的青阳胡始祖;而廉三远在家族迁居青阳之前就去世了,对家族谈不上多大贡献。廉三之后则认为,廉一固然对整个家族有大恩,但“君子之恩,五世而斩”,他们这么多年拜下来已经够可以了,谁愿意永远背负这样沉重的心理负担?廉三尽管事实上都没有到过青阳,却是他们难以改变的血脉的来源,从人情上说,这样冷落他于心何忍?最好的办法是以廉一、廉三之父维二为真正的青阳始祖。廉一的后代不同意,他们表示这不符合历史的真实。
双方谁也说服不了谁,这场争端在一两次酒后迅速升级,最后演化成了家族内部的大械斗,“梃刃杀抢”,一连十几年不得平息……
二
在中国古代,家庭伦理通常被认为是整个社会关系的基石。青阳胡“争祠”很容易让人联想起同一历史时期的另一件大事——嘉靖“大礼议”。嘉靖皇帝正是这时新改元的隆庆帝之父,事情发生在他刚即位的时候。他是在外的藩王之后,本无做皇帝的资格。不过,由于他的堂兄正德过于胡闹,年纪轻轻就把自己折腾死了,皇帝的位置按顺位就轮到了他。
然而,嘉靖入京时碰到了一个大尴尬:他该以何种身份入承大统?按正统的宗法制,天下本来是他伯父孝宗一家的,他应当以伯父的嗣子名义登基,兄终弟及,才说得通。但嘉靖非常反感这种做法,因为这样一来,他的亲属关系就要被改变了,得管可能从来就没有见过面的孝宗叫皇考(父亲),而把自己的生父兴献王当做叔父,这是他无论如何都不能接受的。所以,嘉靖从甫一入京开始,就与大臣们因为入城礼节和父母的名号问题产生过争斗。起初立足未稳,他还有所退让。等到嘉靖三年之后,他完全坐稳天下了,曾一次性廷杖了100多位官员,打死打伤多人,以血雨腥风的方式结束了这场争议。
青阳胡“争祠”的伦理性质跟它是一样的。
在这场争议中,皇帝与大臣曾经就几个历史上著名的事例展开攻防。一帮元老重臣企图以汉哀帝和宋英宗的旧例为榜样,促使他就范。这两人都不是前朝皇帝之子,但在即位后都改换了宗祧,以君父为父,以本生父母为叔伯,获得了历史的好评。其中,宋英宗的生父因为曾获封“濮王”,在历史上还曾经产生过名为“濮议”的重大政治事件。“濮议”于北宋的朝局有深刻影响,“濮议”的烈度虽然不及嘉靖“大礼议”,但因为参与者中有司马光、韩琦、欧阳修这样的名人,在历史上也是格外引人瞩目。对此,嘉靖皇帝起初毫无招架之力,步步挨打,在舆论上顿失主动权。后来还好有个附和他的新科进士张璁帮他找到了漏洞,那就是汉哀帝与宋英宗两人在继位之前,都有在皇宫内被收养的事实,这与嘉靖皇帝的一直在外是有本质不同的,这样才部分扭转局面,从理论上为下一步的反击准备好了支撑。
三
张璁指出的这一点同样也适合拿来评判青阳胡事件。
实际上在青阳胡“争祠”事件中,大家都忽视的一点是,廉三的后代与廉一的真正亲属关系问题。廉三刚结婚不久就去世了,只留下了一个遗腹子铭七。根据《青阳胡氏文献录》等的记载,铭七孕五月而父亡,生三月而母故,全靠伯父廉一与伯母江氏的养育才得以成人。廉一关心他胜过关心自己的亲身儿女,铭七是吃江氏的奶长大的。由于担心江氏会有二心,廉一还曾在门前插柳为誓,产生过一个美丽动人的“井柳鞠孤”的故事。他们的关系后来实际上已经起了变化,并不止是传统视角下的叔(伯)侄了,而成了现代法律语境中的养父子。由此所承担的权利与义务自然就与众不同了。
实际上,始祖的认定,牵涉的是实际利益的分配,上移一代或者下移带来的是完全不同的利益格局。以维二为始祖,家产可以中分,两房子孙各得一半;以廉一为始祖,由于廉一自己就有三个儿子,只能够照四股均分。早期的时候,由于抚孤的现场还在,大家都清楚自己的界限,因此不敢有过多不满。但到了晚期,随着记忆的不断崩塌,大家只看到了这种分配方案的种种不科学与不合理:为什么同是兄弟两人的后代,廉一的后代永远可以得其三,而廉三之后只能得其一?
在事件中直接引发争端的导火索,就是对总祠名下24亩祀田的分配。所以,青阳胡“争祠”事件,表面上看争的是祠祭方式,其实仍是人类谁也未能免俗的利益之争。
四
青阳胡的官司后来一直打到了时任浙江巡抚刘畿那里。
廉一一方,由时任江西峡江知县的胡子方与江苏太仓州学正的胡大雅两人联名,请求官方以正式执照的形式,再次确认青阳胡公共权益按四房分配的法则。他们在自己的呈词中重点描述了廉一当初创业的艰辛与抚孤的不易。廉三一方则由时任湖北广济县学教谕的胡躬行领头,在驳斥了胡子方的说法之后,要求把青阳胡始祖的认定上移一代,以廉一、廉三之父维二为准,按两房的形式确定相关的权利与义务。他们特别指出,廉一移居青阳胡时,其母刘氏还在,所以孤儿铭七不能简单地认为全是由伯父伯母抚养的。为了申明自己的观点,双方在当时还各自刊行了名为《昭德录》与《辨冤录》的两本小册子,广为传播。
刘畿,苏州人,时已年到六十了。这是他在浙江任上的最后一年,接下去马上就要退休回家了。这样子的事情在地方上是大事情,但在一个省部级官员看来太多太平常了,他管不过来,简单批示之后还是发回府县处理。
事情终隆庆一朝也未能得到妥善处理。隆庆朝很短,只有六七年。万历改元后,在二年、三年时,分别由时任汤溪县学教谕的云南富宁人曹英和金华府推官的江西宜春人易可久做出了裁决。内容大概是:一、廉三的后代可以不再参加廉一的家祭了。二、祀产等公共权益还是维持原先四房分配的原则不变。
曹英的判词写得好,他一眼就看出了事件的利害之处,“揆厥所由,实为争祀田之利,利未得而害已随”。而易可久的分析也很有道理,“据吐,胡维二系始祖,廉一、廉三即其所生二子,一祖二宗来历甚明,胡山子孙岂得独崇廉一为始祖耶?缘以徙居青阳,立祀创田皆由所出,胡山子孙欲假此以专其有耳。不知其已无维二矣,于心何忍?廉三早世,遗腹传生,廉三得传子孙至今,皆廉一之功,则今胡泗子孙真当以父祖祀廉一也!岂得以年久废忌报之祭,使廉一一段古人心反遭泯灭耶”?不知后来的青阳胡子弟真的听进去没有?
五
青阳胡的祠堂此后荒废了几十年,终万历之世没有人维护与更新,直到天启年间,又是两三代人过去了,才又重新合议修复。而关于事件中双方的是非与责任问题,清代青阳胡后裔,曾任山西太谷知县的胡炜说得好,“无非是攘利一念之阶也”,他代表廉三派下做了检讨,认为“夫使我族公修廉一伯祖之忌祭而另立廉三祖考之忌祭,酬恩与报本何尝不可以两尽”?并质问同支前人胡公著“是诚何心哉”?他觉得当时青阳胡户中还收藏着的《昭德录》与《辨冤录》两本小册子,都应该搜出来毁弃,这样才能够真正敉平整个家族的裂痕,使整个家族恢复从前的生机,兴旺发达。
纵观隆庆青阳胡“争祠”事件,影响巨大。自此之后,青阳胡家族在科举上由汤溪县新设带来的红利不再,高潮已经过去。此后再无举人、进士入选,直到入清,才有胡擢标、胡邦盛等重振家声,但毕竟已难与明中叶的盛期相比了,不可谓不是重大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