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寻根系统 | 纪念馆
 
 
七律 为纪念忠简公逝世827年而作--胡琼芬
[ 来源:胡氏宗亲网 | 编辑:南山 | 时间:2007-11-18 20:52:54 ]
七律

-为纪念忠简公逝世827年而作

少通春秋战淮海(1),服孝募兵御金虏(2)。
义愤奏将奸相斩(3),爱国甘把身躯捐。

谪移海南兴教育(4),复起直谏辅朝政(5)。
一身正气留青史(6),两袖清风归故里(7)。



【注】 (1)、忠简公胡铨出生于一个以耕读为本的家庭。在家庭环境熏陶下,自幼聪慧好学,潜心学问,强记博览。幼年跟随萧楚习读《春秋》,能得其精髓。这为他为学从政打下了扎实的文化根基。年甫弱冠,便才气横溢,初露锋芒。1128年【建炎二年】,宋高宗赵构在淮海【今江苏扬州】开科取士,并亲自出了“治道本天,天道本民”的题目。当时金人铁骑捉拿高宗,高宗四处躲避,提出这个题目是想找一条化险为夷之良策。年方25岁的胡铨怀着一腔报国热情参加应试,在对策中,,胡铨从民本思想出发对策主张“君主治政应听于民而不迷信于天” 。胡铨答策万余言,借题发挥指出“商汤、周武王听民而兴,荮听天而死。”要想生存下去,就得听从民意。尖锐地批评高宗为政听于天而不民,没有一切以民众的愿望和要求出发,恃天命而不修人,所以才致祸乱叠起,在充分阐述“国交示例,听于民,国将灭,听于天”的道理之后,胡铨又具体出了高宗教为政当之处。引古证今,层层剖折,对高宗用人秆政的错误作了无情的批判,对如何治国兴邦提出了一系列建设性的意见,充分阐明了以民为本的政治理想和治国方略。他的敏锐的观察力和力于犯颜直谏,勇于变革现状的可贵精神给朝廷上下留下了深刻印象,高宗皇帝见到胡铨的试文后大加赞赏 ,想点胡铨为状元,只因有的考官以为胡铨的言 词过于直率,把他排在第五名,而中李易榜进士第五名。

(2)、忠简公中进士后授任抚州【今江西临川】军事判官。因父去世,回家守孝,没有赴任。当时时局就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金兵大举进攻南宋,朝廷节节败退。宋高宗率百官从东线南撤,自建康(今南京)经镇江、常州、湖州至杭州,升杭州为临安府,想就此安居下来。而金兵不让南宋君臣有须臾安宁,兵锋继南指,宁迁不得已又狼狈南奔至绍兴、宁波,自宁波乘船改从海道逃命,直到温州。当此危急之秋,各地将官的腐败状况暴露无疑。多数州县不堪一击,官将们逃的逃,死的死,降的降,更有甚者,则临阵倒戈,挟众为乱。年轻的忠简公,面对如此混乱、艰难的局面,毅然挺身而出,把自己忠君报国的理想付诸实践。建炎三年(1129),隆裕太后【哲宗孟皇后】为躲避金兵追击,逃至吉州(今吉安市)。正在家中守孝的忠简公闻讯后,立即招募成千上万热血子弟,组成义勇军,与抚州太守张循相配合,入城固守,协助官军抵御金兵,保卫家乡。金兵退后,由于忠简公抗敌有功,他被起用为承直郎兼吉州军事判官。

  (3)、1138年8月秦桧派王伦为计议使出使金国乞求和议,屈辱称臣,忠简公即以“冒渎天威,甘俟斧”的气魄,奋笔写下著名的《戌午上高宗封事》,直截了当指出秦桧卖国求荣、朋比为奸、欺君误国的险恶用心,劝诫高宗“此膝一屈不可复伸,国势陵夷不可复振”。声明自己“义不与桧等共戴天”!要求高宗皇上砍下秦桧、使臣王伦、参政孙近三贼的头颅,然后“羁留虏使,责以无礼,徐兴问罪之师”。如若不然,他宁愿“赴东海而死”,也“决不处小朝廷求活”。这篇奏疏【史称“斩桧书”】,不仅“当日奸谀皆胆落”,而且使“勇者服,怯者奋”;浩然之气充于肺腑,爱国之情溢于言表。《戊午上高宗封事》一出,京城文士争相抄阅,先睹为快,时人称之为“中兴第一,可与日月争光”。

(4)、绍兴十八年(1148年)11月胡铨被移谪吉阳军(今海南省三亚市)。胡铨不以个人的生死为虑,非常关心海南文化教育的进步。他克服重重困难,著书立说,执经授徒。为发展海南的文化作出了重要贡献。

  (5)、隆兴元年(1163),孝宗即位。即位后,彻底平反了忠简公的冤案,忠简公又被起用,孝宗皇帝对他优宠有加。以奉议郎为饶州(治今江西波阳)知州。旋以“直谏”之臣被任为吏部郎官。孝宗评论胡铨说“卿真忠臣,汉之及黯、唐之魏征,也不过如此”。

(6)、忠简公作为南宋爱国名臣、文学家、政治家、爱国词人,以刚直忠义名昭史册。为了纪念胡铨,人们把他与欧阳修、杨邦义、周必大同誉为“庐陵四忠”。2000年元月,江西省的新闻媒体搞了一次很有价值的“千年回眸”,选评本省千年之中最杰出的十位历史名人。胡铨被评为江西“脖子最硬的人”。

    (7)、淳熙年间,胡铨见孝宗倒向主和派 ,自觉无力扭转乾坤,遂有退归田里,保持气节的念头。屡次向孝宗提出辞官退休的请求,皆不获批准。直至淳熙六年(1179年),胡铨已届78岁高龄,疾病缠身,不能再上朝了,孝宗才准许他以资政殿学士的身份退休。定居家乡青原山南麓,过着清平的归隐生活。



                      【江西遂龙律师事务所 胡琼芬】

                          2007年11月16日

】【打印】【 繁体】【投稿】【续投】【/】【关闭】【评论】 【返回顶部】 
热门文章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
相关文章
 
首 页 - 网站介绍 - 站点动态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6-2007 http://www.hszq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11010805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028号 TIME 0.707051 secon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