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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全宋文》----胡氏相关文选胡志盛整理
回帖:读左氏杂记
僖十二年,'君子曰:「管氏之世祀也宜哉!」杜云:「管仲之後於齐殁不复见」。按哀公十六年楚杀管修。杜云:「仲之後」。-则管仲非无後,不在齐耳。
杜预序《左氏》云:「预今所以为异,专修丘明之《传》以释《经》,简二《传》而去异端,盖丘明之志也」。今考杜注,庄六年,「齐人来归卫俘」,注云:「《公》《谷》经传皆言卫宝,此传亦言宝『一』,'经言俘,恐误」。二十三年「祭叔来聘」,注云:「《谷梁》以祭叔为祭公来聘,鲁天子内臣不得外交',故不言使也」。十四年,「夫人姜氏入」,注云:「《公羊》以为姜氏要公,不与公俱入,盖以孟任故也。」「郭公」注云:「《公》《谷》之说既不了,'又不可通之於《左氏》。」僖九年「伯姬卒」注云:「《谷》以为未适人,'故不称字;已许嫁,'则以成人之礼书,'不复殇也。」宣十年「天王使王季子来聘,」注云:「王季子者,《公羊》以为天王之母弟,'天子大夫称字。」然则杜亦多主二《传》之说,'不得云简二《传》。
僖二十一年邾人灭须句『二』,成风曰:「蛮夷猾夏',周祸也。」注云:「此邾而曰夷蛮者,昭二十三年叔孙豹曰「邾又夷也」。」按此乃叔孙婼说,恐注误。
僖二十二年。'辛有适伊川'。曰:「不及百年,可其戒乎」,按辛有自平王东迁时说,至此己越百年,而云不及百年,可见《左氏》之诬。
僖三十一年,郑洩驾恶公子瑕,'杜云:「洩驾,郑大夫」,按隐五年郑原繁、洩驾以三军军其前,距此九十年,杜云疑非一人。今考哀十年吴延州来季子救郑,'杜云季子至今盖九十馀,'以此推之,洩驾或是一人,杜云疑非一人,'何也?
文十年,子朱及文之无畏为左司马,'杜云:「将猎张两甄,'故置二左司马。」东坡诗用「两甄」出此耳,盖期思公复遂一人为右司马,'当中央,'则左司马二人张两甄矣,'两甄犹言两翼也。是时文襄伯主已死,灵公幼,楚穆王强盛,'厥貉之会,陈、郑及宋为楚仆任,'受役於司马以田孟诸,'楚自此寖大矣。《胡澹庵先生文集》卷四。
『一』此:原作「以」据《春秋左传正义》卷八庄公六年经注改。
『二』此条原连上条,审文当是另一条,今分。

【1 9 5】全宋文卷四三一八胡铨﹝二〇﹞
读通鉴
《通鉴考异》:天凤二年邳彤云:「邯郸成民不肯背成主,'而千里送公。」此范书也,「成」字皆作「城」,袁《纪》作「邯郸和城民不肯捐弃和城而千里送公」。《汉春秋》作「邯郸之民不能捐父母背成之主也。」《考异》云:「按文意「城」皆当作「成」,「邯郸成」谓邯郸势成也,「成主」谓王郎,为己成之主也。」某按更始二年,光武驰赴信都,'王莽和戎卒正邳彤举郡降,注云:「莽分钜鹿为和戎郡。」《彤传》云:「彤初为莽和成卒正。」注云:「莽分钜鹿为和成郡。」《东观汉纪》或作「和戎」,或作「和成。」以袁《纪》考之,'则「和成」为是,'袁《纪》特以成为城耳。云「邯郸、和成」者,和城与邯郸耳,'疑袁《纪》「邯郸和城」为是也。城主盖和城之,时王郎起於邯郸,当考。《胡澹庵先生文集》卷四。

读韩文杂记
韩退之与李秘书论小功不税',今代李答云。按《正义》曾子怪於礼小功不著税服之事,曾子以为依礼小功之服,'日月已过',不更税而追服,'则是远处兄弟闻丧恒晚。终无服而可乎?言不可也。曾子仁厚,礼虽如此,犹以为讳',故怪之。此据正服小功也,'故《丧服小记》:「降而在缌、小功者则税之',其馀则否。」郑康成义',若限内闻丧,则追全服。若王肃义,'限内闻丧,但服残日,若限满即止。假如王肃之义,'限内止少一日,乃始闻丧,'若其成服未得,或即除也。若其不服,又何名追服?进退无理,'王义非也。愚谓郑不言限外闻丧则当如何,'是郑意亦不追服矣。恐於人情未安,今欲追服,以附韩说。
或问:韩退之云火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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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坡文杂记
坡《韩幹马》诗云:「前者既济出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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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考配天帝说
《孝经》云:「周公郊祀后稷以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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