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帖:【258】全宋文 卷五八O四秦 焴
题胡靖书撰英烈王庙籖记
右故诸王宫教授胡公所撰记,时则有王路分令者愿刻诸石。公既为书蜡纸矣,会令卒,不果就,公之子本保藏之。公惟扬人,自少以行义藻翰取重州里。建炎南渡,来居义兴,年纔廿馀,而一时名公贵人皆敬爱之。义兴素号多士,亦翕然师尊焉。惟周侯自放心既归,从师不苟,忠孝大节,傃道而行。故其庙食昭示神灵者以教人而纳诸善为主,视他祠之出威变以惊怖流俗者为有间矣。胡公教人者也,'心与神契,故为发明。淳熙丙午岁,中山平揆至祠处,扣乞灵籖,应如響。揆悚感起敬,佩服唯谨。克自敕厉,以销悔吝,念有以显扬神休。见本所藏记,欣然输财,命工伐石镌刻,遂以绍熙甲寅季春,立诸庙庑。自是而後,墨本四出,凡见闻者,兴起良心,而归於善。惟侯与公,'若本、若揆,其有功德於民则一致也。碑成见告,俾志岁月。焴少年实从公游,每念公行义藻翰过人数等,'而不得大施于时,少垂於後。嘉本能成父之志,而揆能阐神之德,故喜而从之。奉直大夫、新知严州军州事、赐紫金金袋秦焴书。民国《江苏通志稿•金石》二。
【258】全宋文 卷五八一八胡庭直
胡庭直
胡庭直,绍兴末为建安县丞,淳熙中任浙西安抚司干办公事,广西运判兼提盐、同措置广西盐事。见《宋会要辑稿》食货二八之一二,《中兴两朝圣政》卷六二,《宋史》卷一八三。
措置二广盐纱利害奏淳熙十年正月十四日
一、二广通行客钞',要两路提举盐事官究心协力,公共措置。乞令广西提举盐事官衔内带同措置广东盐事、广东提举盐事官衔内亦带同措置广西盐事。自今两路提举盐事官须管分上下,半年巡历至梧州,同共会议。或有急切不能候两路提举官到来,许互差属官至两司治所公共商议,有合行事件,同衔同奏。须管两路每半月具招诱到客人入纳数目,彼此关报,务要客钞通行,漕补不阙。
一、广西盐司差主管官一员,就石康县置廨宇,缘彼处烟瘴深重,无人注授,多是权摄,乞从朝廷选授有材力清彊官,仍不拘资格,依已降指挥任满与转一官,庶几人皆禾就。
一、乞降指挥,令广东自通行客钞之後,收到正纱钱依旧额以七万五千箩为率,作上供支解外,自馀增卖到盐箩如正钞钱,许令别项椿管,准备广西岁额万一不敷,即以此钱权行补助。候客钞通行,发归朝廷别用。
一、乞朝廷明立赏格,将广西州县守倅、令佐、巡尉若能勸诱客旅,禁戢私贩,所趁盐课登及岁额,每岁各与减一年磨勘,选人任满,与循一资。亏及三分者,每岁各展磨勘一年。仍於岁终将一路守令比较,使人知所惩勸,则事功可以兴起矣。
一、州县官般到见在未卖官盐,尽数拘收封椿,如合干人辄有隐慝,并许诸色人告,赏钱一百贯,犯人以违制科罪。如新钞客盐未到,人民阙食,仰本州县权将收到盐於官务零细出卖,许客人从便筭请指射有盐州县支请出卖。
一、乞照绍兴八年指挥,两路产盐场僻远,隔涉海洋去处,令提举盐事司措置依旧例自海场般运。内广西至郁林州都盐仓,其广东路至广州、潮州、南恩州,於州仓卸纳,准备支遣。内有山险去处,合作小节,以便客人般贩。今欲作两等制造盐箩,内一等作一百斤,内一等作二十五斤,令客人从便筭请。
一、二广州县自来寄居待阙官、有荫子弟摄官举人刑势之家『一』,判状买盐,夹带私贩,乞依淮浙盐法,不以荫论,命官奏裁。《宋会要辑稿》食货二八之一六〔第六册第五二八六页)。
『一』刑势:疑当作“形势”。
言博贩交盐奏 淳熙十二年正月
邕州卖官盐,并缘绍兴间一时指挥,於江左永平、太平两寨置场,用物帛博买交趾私盐,夹杂官盐出卖。缘此溪洞之人亦皆贩买交盐『一』,近虽改行钞法,其本州尚仍前弊。《中兴两朝圣政》卷六二。又见《宋史全文续资治通鉴》卷二七,《续文献通考》卷二三。
『一』贩买:疑当作“贩卖”。
【258】全宋文 卷五八一八胡庭直
永康县赫灵庙记绍兴三十二年二月
廷直四世从祖尚书兵部侍郎、保定公於婺州为乡里,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