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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胡氏莫太夫人家训(共120条白话译文)
回帖:【原文】十六、凡生男女,当先报宗长知之,而后同告于宗庙神主知之。随即取名,将年、月、日、时并登于《弟行录》,不可犯祖讳,不必求美称,大抵名字所以别众人,寄呼唤耳。昔周、孔以禽鱼名其子可见。若有戒勉意不论。自小皆当教之以正,勿纳于邪。男子能言,便教以《诗》、《书》、《礼》、《乐》;女子七岁,便教以烈女等传,毋养成骄妒,以贻父母辱。俗云:『有生若不报宗长知,虽在宗门,知是谁?』又云:『男子自小俱不教,乃禽乃兽谁不笑。』
『白话译文』凡是生男生女应当先报给族长知道,后报到祠堂让祖宗神灵知道,随后再取名,将出生年、月、日、时辰一起登记在家谱《弟行录》中,不可与祖上的名讳有冲突,不必追求好听,名字一般是与其他人作区别,用来称呼而已。以前,周公与孔子用禽、鱼给其儿子取名,可以作为借鉴。如果有劝诫勉励的意思另当别论。从小就要教育他们做人正直,不要走邪路。男孩会开口说话就要教他《诗》、《书》、《礼》、《乐》;女孩7岁了,要教她烈女传等。不要娇生惯养,给父母丢人。俗话说:“生了孩子如果不报给族长知道,虽然在族里生活,知道他是谁呢?”老话又说:“男孩从小什么也不教,像野兽一样,谁不笑话他?”
注:1、周公即周文王第四子姬旦,武王姬发之弟,长子名伯禽代周公为鲁国国君。
2、孔子(前551-前479)儿子孔鲤(前531-前483),字伯鱼,孔子19岁娶宋女亓官氏(-前485),20岁时生子,鲁昭公送来一条大鲤鱼,遂取名孔鲤。
【原文】十七、男女虽多,不可淹没,实伤天地和气。人多以彼身后为虑至于如是。殊不知,预绝他命,大为不仁。况其将来有未可必者也。昔维杨有一人,生九子,以为多,将淹其末子。忽东邻一老妪过乞醯,救之得生,后八子皆亡。独藉末子以承其家,以继其嗣。由此观之,其可自残乎!
『白话译文』孩子生得多,不可以把他扔掉淹死,这会伤了天地和气。家里人口多为生计考虑做出这种行为,却不知道先断送他的性命是非常不人道的。何况他将来说不定还有出息。从前,扬州有个人生了九个儿子,认为太多了,想把小儿子淹死。东边邻居有个老太太乞讨正好路过,把他救活下来,后来其他八个儿子都亡故了,只靠这个小儿子继承家业传宗接代。从这个例子来看,他可是自残啊!
注:维杨是扬州古称,杨与扬是通假字。
【原文】十八、冠礼,人多怠忽之,良可惜哉!殊不知成人始于此,四行之责又始于此,此若可怠,何所不怠?此若可忽,何所不忽?吾子孙有子年壮,当加其冠,须重其事,筮日择宾,告庙以行之。女子亦然,年可笄,笄之。字名训行,俱有古礼可稽,兹不备述。大抵人家古礼与纲常,不论贫富,倶不可废,此乃人之命脉耳。一废之,亡将随踵。譬如人身,身虽肥,脉已病,乌可喜?身虽瘠,脉无病,何足尤!
『白话译文』男子20岁加冠礼,人们大多疏忽了,很可惜!殊不知20岁成年了,要开始培养“四行”。如果这可以偷懒,还有什么不可以偷懒;如果这可以忽视,还有什么不可以忽视。我的子孙中有男子长大了,就应当给他做成人礼,必须很郑重其事,挑良辰吉日和宾客,在祠堂做仪式。女子也一样,到了15岁行及笄礼,让她束发。字名排行,都有传统礼制可查,这里不详细说了。家庭的传统道德规矩,不管贫富,都不可以废除,这与做人性命攸关。一旦废除,就会家破人亡。譬如人的身体,虽然长得很胖,病已侵入血脉,哪里能高兴得起来?身体虽然瘦弱,血脉没病,有什么值得担心!
注:儒家的“四行”是指:仁、义、礼、智。
【原文】十九、男女婚姻,诚为大事,不可直行已志,当禀宗长会宗族议之。果家法严整,德性纯良,佥曰『可』,然后行之。若豪强悖乱,反道败德,佥曰『不可』,已之。慎毋苟慕一时富贵,以取终身懊悔。吾见世俗有等人家,不择家法性行,专缔富贵,联豪强,将恃为百年之荣,孰知转目间,反受其祸。
『白话译文』男女婚姻实在是件大事,不可以任由他们自己喜好,应当告诉长辈召集宗亲商议。对方果真家教严格、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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