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官职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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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I
前言 1
1. 现有国家机构体系 2
1.1. 国家机构概述 2
1.2. 国务院 4
1.3 中国共产党领导机构 6
1.4 国防体制 7
1.5 情报体制 10
2. 现有区域机构体系 12
2.1 行政区 12
2.2 直辖市(以北京为例) 13
2.3. 省(以广东省为例) 15
2.4. 地市级机构(以汕头市为例) 17
2.5. 区县级机构(以佛山市南海区为例) 19
2.6 镇级机构(以佛山市南海区桂城镇为例) 20
3. 古代国家机构体系 22
3.1 概论 22
3.2 皇权与相权 23
3.3 行政体系 25
3.4 宦官制度 30
3.5 军队体系 33
3.6 监督体系 36
3.7 情报体系 38
4. 古代区域机构体系 41
4.1 概论 41
4.2 区域架构 43
5. 官职古今对照速查 49
5.1 概述 49
5.2古代官职变动用词 50
5.3 清 51
6. 官职古今对照实战 60
6.1 概述 60
6.2 宋 61
6.3 明清 63
7. 古今货币对照 64
7.1 概述 64
7.2 币值 64
7.3 官办纸币及银票 66
7.4 民办纸币及银票 68
参考文献 70
前言
近来,古装戏特别是清宫戏成为电视剧的主流。一到黄金时间打开电视,铺天盖地的这个皇帝那个皇帝的。皇帝大家都懂,但是什么中堂、学士、抚台、道台的,一些不熟悉过历史的读者就不怎么明白了。写本文的目的,就是给读者看电视或者看《XX大帝》之类的历史性比较强的小说,可以有一个参考手册。
本文主要是讲古代的官相当于现代的什么官。既然要讲相当于现代的什么官,就首先要把我国现代的官先讲清楚。所以本手册第一个章节讲的就是现有国家体系。另外,官职还与行政区域划分有很大的关系,所以第二章讲的就是现在我国的区域划分,并找了几个代表区域讲述了区域的行政架构。第三、四章切入正题,分别与一、二章对应,讲的就是官职对比了。
官职对比,主要是从党、政、军、监督、情报、地方官职几方面分别阐述。另外,一些内容,例如说皇权与相权的斗争,虽然与官职对比无关,但有助于读者了解历史背景及官职的演变,也简单进行了说明。
另外,关于一两银子相当于现在多少钱的问题,以及银票的问题,也做了简单介绍。
本人只是历史爱好者,并不是历史专业的,所以很多资料是在网上及书籍中收集的,难免有错漏或者理解错误的地方。好在本手册也只是给读者看电视用的,所以请大家就将就一下。
1. 现有国家机构体系
1.1. 国家机构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为单一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
中国政治制度中的司法机构和立法机构之间关系与典型的三权分立政治制度中的相应关系有所区别。在一般三权分立的政治制度中,司法机构往往包括拥有对宪法拥有最终解释权的宪法法院,同时立法机构仅拥有立法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拥有修改宪法和制定修改其它法律的权力,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拥有解释法律的权力。同时,作为最高级司法机构的最高人民法院只对除宪法外的一般法律有终审权。由于与三权分立的情况不同,中国的各级军事委员会、各级检察院并不认为在行政机构里。实际上,它们与各级政府在法律上是平行的。检察机关也拥有一定的司法权力,对其合理性国内也有争议。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四十五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各部、各委员会实行部长、主任负责制。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中央军事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
5、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负责。
6、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检察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负责。职责主要是对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行使检察权;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发现确有错误,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依法监管改造场所的活动实行监督,依法对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实行监督
7、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省、直辖市、县、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设立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组织由法律规定,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设立自治机关。
8、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中,除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代表外,其他居住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族也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
9、公务员(官员)级别
一级: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 国务院总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全国政协主席
二级:中共中央政治局成员 书记处成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 国务院副总理 国务委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 全国政协副主席最高法院院长 最高检察院检察长
三级:国务院各部部长 部党组书记 省委书记 省长 省人大主任 省政协主席 最高法院部级副院长 最高检察院部级副检察长 中纪委副书记
四级:副部级 副省级 最高法院副部级副院长 最高检察院副部级副检察长 省高院院长 省检察院检察长
五级:司长 厅长 地级市长 巡视员
六级:副厅级 副市级 助理巡视员
七级:处长 市局长 县长 调研员
八级:副处级 副县级 助理调研员
九级:科长 市处长 县局长 乡镇长 主任科员
十级:副科长 股长 乡镇助理 副主任科员
十一级: 科员 县以下公务员
十二级: 办事员 及其他人员
1.2. 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国务院设立办公厅,由秘书长领导。
一、国务院主要机关如下:
1、国务院办公厅;
2、国务院组成部门(28个):
外交部 国防部 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科技部 国防科工委 国家民委 公安部 安全部 监察部 民政部 司法部 财政部 人事部 劳动保障部 国土资源部建设部 铁道部 交通部 信息产业部 水利部 农业部 商务部 文化部 卫生部 人口计生委 人民银行 审计署;
3、 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1个):国资委;
4、国务院直属机构(18个):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环保总局 民航总局 广电总局 新闻出版总署(版权局)体育总局 安全监管总局 统计局 林业局 食品药品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旅游局 宗教局 参事室 国管局 ;
5、 国务院办事机构(4个):
侨办 港澳办 法制办 国研室 * 台办 * 新闻办(*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与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与中共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属机构序列。);
6、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14个):
新华社 中科院 社科院 工程院 发展研究中心 行政学院 地震局 气象局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 电监会 社保基金会 自然科学基金会;
7、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10个):
信访局 粮食局 烟草局 外专局 海洋局 测绘局 邮政局 文物局 中医药局 外汇局 * 档案局 * 保密局 (* 国家档案局与中央档案馆、国家保密局与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属机关的下属机构。)
8、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
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实行省长、市长、县长、区长、乡长、镇长负责制。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省:河北省 山西省 辽宁省 吉林省 黑龙江省 江苏省 浙江省 安徽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河南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海南省 四川省 贵州省云南省 陕西省 甘肃省 青海省 台湾省
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西藏自治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直辖市:北京市 天津市 上海市 重庆市
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
1.3 中国共产党领导机构
1、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党的全部工作,对外代表中国共产党。
2、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简称“中共中央总书记”,是中国共产党最高领导人的正式称呼之一。中国共产党最高领导人的正式称呼,历史上有过几次改变。一大为中央局书记。二大三大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长。四大为中央执行委员会总书记。五大六大为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六大一说为中央委员会主席)。从1943年3月20日到1982年十二大为中央委员会主席。十二大以来为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全称为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简称中共中央总书记,较少称“中国共产党总书记”或“中共总书记”。八大时期(1956年--1966年)和1980年2月十一届五中全会到1982年9月十二大也有总书记,但主要负责书记处的工作,并不是党的最高领导人。 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起,在中国的政治体制之下,中国共产党最高领导人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领导人。邓小平曾担任过总书记,但他当时并不是最高领导人。其间,最高领导人为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
3、中共中央书记处(成员简称“书记处书记”):1934年1月--1956年9月八大 中共中央书记处即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中央委员会闭会期间行使中央委员会职权,中央全会闭会时的中共中央。 1956年9月--1969年4月九大 1982年10月--1987年11月 为在政治局领导下处理日常事务机构。不能行使中央委员会职权。1969年4月--1982年10月十二大 未设。1987年11月十三大以后为政治局及其常委会的办事机构。不能行使中央委员会职权
4、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简称“中共中央政治局”或“中央政治局”,由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中央政治局”的成员称“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中央委员会的职权。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简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或“政治局常委会”,成员简称“政治局常委”) 政治局、政治局常委会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中央委员会职权
5、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简称“中共中央军委”,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性质不同。) 中央军事委员会与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事实上是同一机构两块牌子,不是合署办公。对武装力量发布的命令一般仅使用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名义、或以中央军委的作为统称。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联合发布命令是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名义
6、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中纪委”):为中共中央的检察监督机关,具有党风、党纪和反腐职能,实行书记负责制。作为党的机关,纪委在地方各级,通常与政府的反腐机关监察部门合署办公。
1.4 国防体制
1、中国的最高国防领导机关是中央军事委员会,它既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军事机关,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机构的组成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的最高指挥机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它实行主席负责制,所以实际上中央军委主席为军队统帅。由于中国特有的政治,政权稳定时期军委主席一般由中共中央总书记(主席)兼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下属的一个部门,是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决议设立的,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设立的一个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务院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国务院设立国防部,一切需要由政府负责的军事工作,则经国务院作出相应决定,通过国防部或以国防部的名义组织实施。国防部在接受国务院领导的同时也接受中央军事委员会的领导。需要国防部办理的事宜,由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分别办理。
3、人民武装委员会、人民武装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县(旗,县级市、市辖区)、乡(镇)和大中型厂矿、大专院校设立的军事工作部门。其建制几经变化,1951年起,全国多数县和市辖区建立人民武装部,属军队建制,编配现役军人。1954年改称兵役局。1958年,又改称人民武装部。1961年起,在公社、大中型厂矿、大专院校也设立人民武装部,编配专职地方武装干部。1985年7月起,县(旗、县级市、市辖区)的人民武装部划归地方建制,实行地方和军队双重领导,工作人员也改为地方干部。人民武装部负责本行政区或本单位的军事工作,主要是民兵、兵役和动员工作。县(旗、县级市、市辖区)人民武装部队是县(旗、县级市、市辖区)人民武装委员会的办事机关,负责承办人民武装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4、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是中央军委领导下负责组织武装力量建设和作战指挥的军事领导机关。设有办公厅和作战、情报、通信、训练、军务、动员、兵种、电子对抗、政治、陆航、外事、管理等部门。
5、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是中央军委领导下负责全军政治工作的领导机关。设有办公厅和组织、干部、宣传、保卫、纪律检查、联络等部门。
6、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是中央军委领导下负责全军后勤工作的领导机关。设有司令部、政治部和财务、军需、卫生、军事交通、油料物资、基建营房、审计等部门。
7、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是中央军委领导下负责全军武器装备工作的领导机关。1998年4月3日组建,设有司令部、政治部和综合计划、军兵种、陆军装备科研订购、通用装备保障、电子信息等部门。
8、军区设置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区领导机关是根据国家的行政区域、地理位置和战略战役方向、作战任务等设置的一级军队组织,是战略区域内合成部队的军事领导指挥机关;直属中央军委领导。其主要任务是负责辖区内诸军兵种部队合同作战的统一指挥,领导管理辖区内的民兵、兵役、动员工作和战场建设。军区机关设有司令部、政治部、联勤部装备部等机构。现有7个军区:沈阳军区 北京军区 兰州军区 济南军区 南京军区 广州军区 成都军区。
除台湾以外,设立了省级军区。
军分区——在省军区范围内划分的军事区域所设立的军队一级组织,以领导机关驻地命名。军分区属省军区建制,同时是中国共产党地区(省辖市、自治州、盟)委员会的军事工作部门和地区行政公署(省辖市、州、盟政府)的兵役工作机构,受省军区和中共地区(省辖市、州、盟政府)的双重领导。设有领导机关。领导县(区)人民武装部,有的还辖有一定数量的部队、分队。负责所在地区(省辖市、自治州、盟)的军事工作,主要是民兵、兵役、动员工作,有的还担负边防守备任务。军分区早自解放战争时期的1948年11月起,就按行政地区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除台湾外,各地区(省辖市、自治州、盟)设立了军分区。
卫戍区——担负首都警卫和守备勤务的军队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于1949年6月成立平津卫戍司令部。1959年1月改为北京卫戍区。北京卫戍区属北京军区建制,同时是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员会的军事工作部门和北京市政府的兵役工作机构,受北京军区和北京市党委、政府的双重领导。设有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等领导机关。下辖卫戍部队,领导北京市各区(县)人民武装部。负责北京地区的军事警卫、守备任务,开展民兵、兵役和动员工作,维护军容风纪,协助地方维护治安等。
警备区——中国人民解放军在重要城市或战略要地设立的军队组织。警备区属军区建制。设有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等领导机关。城市警备区,同时是中共市委员会的军事工作部门和市政府的兵役工作机构,受军区和中共市委、市政府的双重领导,辖警备部队,领导区、县人民武装部,负责所在城市的警卫、守备和民兵、兵役、动员工作。要地警备区,辖守备部队,主要负责战略要地的警卫、守备。
要塞区——在海防要地设立的军队组织。一般辖有守备部队、分队。防区筑有永备工事,配备较强火力,储备充足物资,形成独立的防御体系。要塞区隶属于军区,设有领导机关,担负本区域的设防和坚守任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于1958年起各海防要地设立要塞区。
守备区——在某些军事要地设立的军队组织。隶属于军区或要塞区,辖守备队,担负所在军事要地的坚守和设防任务。
9、除陆军外的三军
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领导机关设有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装备部。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领导机关设有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装备部。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炮兵领导机关设有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装备部。
10、作战指挥系统
中央军委通过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对各军区、海军、空军、第二炮兵实施作战指挥。驻各军区的陆军集团军和兵种部队归所在军区建制领导和指挥。部署在各军区的海军、空军部队,建制归海、空军,受军区和军委海、空军的双层领导。军区内三军联合作战行动由军区统一指挥。第二炮兵在军委集中领导下,实施垂直指挥。省军区、军分区、县(市)人民武装部隶属军队系统,归所在军区建制领导,同时又是所在省、地、县(市)党委的军事工作部门和政府的兵役机关。
11、中央警备团:即中南海警卫团。原归属公安部,1959年归北京卫戍区节制,1961年归总参节制。
1.5 情报体制
中国的情报系统也分为国安和军情两个系统,分别是国家安全部和隶属于总参谋部的2部和3部。两个系统各有分工,工作侧重点不同,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也会展开合作,情报资源共享。
1、国家安全部
国家安全部中国政府唯一对外公开承认的情报机关,也是中国情报及治安系统中,政府参与层面最广的一个单位。它成立于1983年7月,由原中央调查部、公安部两个主要单位,以及统战部、国防科工委等部份单位合并而成,是一个针对他国之国家资源做全面性谍报工作的情报组织。
国家安全部的任务角色,主要是执行中国政府对于世界情势的掌握为重点,除了广泛收集各国的军备动态之外,对于各国对于中国政府所采取的态度,以及该国对中国的经贸前景等,均列入情报收集的范围。此外,国家安全部还负责国内的反间谍工作,监视各国在华可疑分子,打击外国在华情报网,抓捕间谍及我方叛徒。其性质和苏联克格勃相同。
2、总参谋部情报部门
总参情报系统分为2部、和3部,早在红军时期就已组建,并为中国的解放战争事业做出了重大贡献。建国后战功卓著的李克农大将正式组建总参2部和3部,并出任第一届3部部长。
总参军情系统工作方针非常明确,主要负责侦察各国有关军事情报,外军的装备、部署、编制、作战意图、方向等军情都在侦查范围之列。此外,还负责军队内部保卫及反间谍工作。
从分工上看,2部负责管理内外勤特派人员及驻外各国武官,3部主要负责技术侦察,包括监听、密码破译、无线电侦察等。各部下辖若干局分别负责台湾、美国、欧洲等方向工作。99年克林顿总统访华时,就是由总参3部三局负责全程技术保障与侦察。
2. 现有区域机构体系
2.1 行政区
1、行政区划分
下面的列表是截至2003年12月31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统计。其中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的资料。
国家一级行政区共34个、4个直辖市 23个省 5个自治区 2个特别行政区
地级(含副省级城市):共333个 282个地级市(含副省级城市) 18个地区
30个自治州 3个盟 县级:共2861个 845个市辖区 374个县级市 1470个县 117个自治县 49个旗 3个自治旗 2个特区 1个林区乡级:共44821个 66个区公所 20500个镇 17187个乡 1168个民族村 5516个街道 282个苏木 2个民族苏木
2、行政区域与行政级别
理论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在的行政区划基本上分为省、县、乡三级管理。但在中国大陆的行政区域管理实际中,现行的管理体制实际上沿用了国民政府管理方式。除直辖市和特别行政区外,每个省、自治区的行政区划的管理无一例外仍旧按地市级行政区(含副省级城市)、县级行政区(含副地司级行政区域)和乡镇(含副县级行政区域)三级管理。中国大陆特色政治在行政区划管理上还体现为地市级行政区包括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以前为专区,政权为专员公署)、自治州和盟(内蒙古),其机构设置上除了各有侧重以外其他大同小异。从1980年代以来,绝大多数地级行政区都改名为地级市。
由于中国特有的政治,行政区域具备行政级别,同样,行政区域负责人也被冠以对应的行政级别。中国大陆行政区域的行政级别从省级到乡镇的科级,各个层级都有。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为正省级(正部级),副省级城市为副省级(副部级),一般的地级行政区为地市级(地司级),甚至也有副地市级的城市或县,一般的县级行政区为正县级,也有副县级的行政区,乡镇一级为科级。
行政区域的基本设置,直辖市行政区域为县、市辖区,重庆直辖市除了设县、市辖区以外还包括四个县级市和四个自治县;2个特别行政区设区。省、自治区设下辖的地市级一级行政区(含副省级城市);地市级行政区下辖县级行政区(包括副地市级行政区域);县级行政区下辖乡镇级行政区(包括街道办事处,含副县级行政区);乡(镇)一级为基层政权。
最高行政首长对应的行政级别,中央政府管辖的一级行政区(省、自治区与直辖市)的省长为省级(部长级,或称省军级),兼任政治局委员者享受副总理级待遇,可以在头衔前挂“党和国家领导人”称呼。副省级城市的市长为副省级(副部级),一般地市级行政区的最高行政长官为行政级别为地市级(地厅级,或称地师级),县级行政区最高行政长官为县级(或称县团级),但是直辖市下属的区、县享受地级市待遇(重庆部分县除外)。基层政权乡镇一级的最高行政长官为科级,直辖市的乡镇享受处级待遇,其他依次对应。
因此,实际上中国大陆的行政区域和官员的行政级别,有正省(部)级、副省部级、地市级、副地市级、县级、副县级、科级和副科级共计8个层次。
2.2 直辖市(以北京为例)
一、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北京市委员会
二、市政法机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
三、市政府委办局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教育委员会
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市公安局
市监察局 市民政局 市司法局
市财政局 市人事局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规划委员会 市建设委员会
市市政管理委员会 市交通委员会 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市商务局 市文化局 市卫生局
市人口和计生委 市审计局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市地方税务局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市环境保护局 市水务局 市工业促进局
市农业局 市广播电视局 市新闻出版局
市文物局 市体育局 市统计局
市园林局 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市旅游局 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市委市政府信访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研究室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4、市委部委办局
中共北京市委统战部 中共北京市委研究室
北京市国家保密局 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首都文明热线)
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北京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北京市对外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新闻办) 北京市委组织部(北京党建)
中共北京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
五、市政府其他委办局
北京城管 市地震局
商务中心区管理委员会 市路政局
市粮食局 市运输管理局
市中医管理局 市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
市乡镇企业局 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市国家税务局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市知识产权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海关 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外宣办)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市档案局
市监狱管理局 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市政府参事室 市政府口岸办公室
市版权局 市公安局消防局
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六、十八区县
东城区 西城区 崇文区 宣武区 朝阳区 海淀区
丰台区 石景山区 门头沟区 房山区 通州区 顺义区
大兴区 昌平区 平谷区 怀柔区 密云县 延庆县
七、人民团体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北京市分会 市残疾人联合会 北京海外联谊会
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市科学技术协会(科普之窗) 北京绿化基金会
共青团北京市委 市总工会 北京志愿者协会
八、事业单位
北京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出入境人员服务中心
北京社会主义学院(北京中华文化学院) 北京就业网 中共北京市委讲师团
北京市法律援助网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北京WTO事务信息网
市社团办 中共北京市委党校 市测绘设计研究院
市科学技术研究院 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
市人事考试中心 北京产权交易中心 北京供电局
市气象局 市社会科学理论著作出版基金办公室 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市邮政管理局 北京信息安全测评中心 市留学人员服务中心
市档案馆 市农村经济研究中心 北京工业信息中心
市乡镇企业信息咨询服务中心 市信息资源管理中心 市通信管理局
市投资促进局 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委会 市城乡经济信息中心
市经济信息中心 市社区服务信息网 北京通信信息协会
市勘察设计研究院 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市工商业联合会
2.3. 省(以广东省为例)
一、省人大
省十届人民代表大会设七个专门委员会: 1)法制委员会、2)内务司法委员会、3)财政经济委员会、4)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5)农村农业委员会、6)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7)华侨民族宗教委员会。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机构设置:设两个工作委员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外事工作委员会;一个厅级综合办事机构:办公厅;一个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省政府
1、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组成部门: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国家安全厅 广东省监察厅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司法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事厅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广东省建设厅
广东省交通厅 广东省信息产业厅 广东省水利厅
广东省农业厅 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 广东省文化厅
广东省卫生厅 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广东省审计厅;
3、直属特设机构: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4、直属机构: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广东省环保局 广东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广东省体育局 广东省统计局 广东省物价局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广东省新闻出版局 广东省林业局
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广东省旅游局
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广东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广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
5、部门管理机构:
广东省监狱管理局 广东省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 广东省中医药局
6、议事协调机构办事机构:
广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广东省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 广东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
7、其他机构:
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广东省国家保密局 广东省信访局 广东省金融服务办公室 广东省人民政府参事室
广东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 广东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
8、直属事业单位:
广东省科学院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 广东省农业科学院 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广东省档案局(馆) 广东省地方史志办公室 广东省机械设备成套局
9、归口部门管理的事业单位:
珠江电影制片公司 广东省核工业地质局 广东省地质勘查局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局 广东省航道局 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广东省信息中心 广东人民广播电台 广东电视台
广东南方电视台 广东省广播电视技术中心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广东省人民医院 广东省体育运动技术学院 广东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广东省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
广东省测试分析研究所 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广东省公路管理局
广东省考试中心 广东省出版集团 广东省水文局
广东新华发行集团
2.4. 地市级机构(以汕头市为例)
一、人大、政协;中共汕头市委机关、纪委;政法机关
汕头人大 汕头政协 中共汕头纪委 市中级人民法院 市委宣传部 市委台办 市机关效能投诉中心
二、政府工作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市发改局(粮食局) 市经贸局 市教育局市科技局(信息产业局) 市知识产权局 市公安局 市监察局 市民政局市司法局 市财政局 市人事局 市劳动保障局 市建设局 市水利局 市农业局(林业局) 市外经贸局(口岸局)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市卫生局 市人口和计生局 市审计局市环保局 市统计局 市物价局 市海洋渔业局 市旅游局 市法制局 市外事侨务局 市城管局(行政执法局)
三、中央、省属单位
汕头海关 汕头海事局 市国税局 市地税局 市质监局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市气象局 市邮政局 市电信局 汕头供电局
四、市政府派出机构
市高新区管委会 汕特保税区管委会
五、事业单位
市公证处 市政府采购中心 市广播电视局 市体育局 市公路局 市地震局
市企业投资中心 市园林处 市残联 市仲裁委 汕头特区报社 市信息中心
市礐石风景区管理局 市农科所 市疾控中心、卫检中心
六、区县政府
金平区 龙湖区 濠江区 潮阳区 潮南区 澄海区 南澳县
七、人民团体
团市委 市妇联
八、市纪委内设机构
办公室 监察综合室(与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室合署) 政策法规研究室
党风廉政建设室 执法监察室 市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 市纪委第二纪检监察室
市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 市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 案件审理室 信访室(加挂举报中心牌子) 宣传教育室 干部室
九、市人大机构
汕头市人大常委会现设有8个工作委员会,2个处级综合办事机构,下设13个职能科室及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服务中心和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属下2个科级事业单位。
(一)工作委员会
1、法制工作委员会
2、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
3、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4、农村城镇建设工作委员会
5、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
6、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
7、华侨外事工作委员会
8、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
以上8个工作委员会各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科级。
(二)综合办事机构
1、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下设5个职能科(科级):秘书科、资料调研科、组织科、信访科、行政接待科。
同时成立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服务中心,科级。使用事业编制,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工作。
2、汕头市选举工作办公室。下设选举工作办公室秘书资料科,与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
(三)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属下科级事业单位
1、汕头市人大干部培训中心
2、汕头市海滨大楼管理处
2.5. 区县级机构(以佛山市南海区为例)
一、南海区五套领导班子: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纪委
二、区委工作部门:
区委办公室 区委组织部 区委宣传部
区委统战部 区委政法委员会 人民武装委员会
区委农村工作部 机关工作委员会
三、政府组成部门
发展和改革局(加挂粮食局牌子) 经济贸易局(加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投资促进局牌子) 教育局 科技信息局(加挂知识产权局牌子) 监察局(与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民族宗教事务局(与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合署办公) 民政局 司法局 财政局 人事局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交通局
建设局(加挂房产管理局牌子) 农业局(加挂林业局牌子) 水利局 卫生局 文化局 审计局 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统计局 环境保护局 外事侨务局(加挂旅游局牌子)物价局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四、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
人民防空办公室(区政府防空工作的主管部门)
五、 事业单位
公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体育局 广播电视局 社保基金管理中心 市政管理局 档案局
六、佛山市派出机构 市公安局南海分局 市规划局南海分局 市国土资源局南海分局
七、 垂直管理单位
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 工商行政管理局 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路局 气象局 邮政局 电信局 烟草专卖局 佛山海关驻南海办事处南海边检站 南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南海海事处 广州海关南海缉私分局
八、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桂城街道办事处 罗村街道办事处
九江镇人民政府 西樵镇人民政府
丹灶镇人民政府 狮山镇人民政府
大沥镇人民政府 里水镇人民政府
九、 群 团
团委 文联 侨联 残联
科协 总工会 工商联 老龄委
妇联 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十、法院、检察院
南海区人民法院 南海区人民检察院
十一、区纪委内设机构
办公室 调研宣教室(挂区委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执法监察综合室(加挂行政效能监察室、行政投诉中心的牌子)纪检监察一室、纪检监察二室
案件审理室 信访室(挂区监察局举报中心牌子)纠风室(挂区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牌子)
2.6 镇级机构(以佛山市南海区桂城镇为例)
机构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