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份某地农村中有关祭祖活动达成的议定书:
1.逢0逢5年为上新丁年,每个新丁应缴纳稻谷30斤(或按市价折币缴纳)。
2.逢0逢5年每个男丁(包括新丁)应加收人民币1元,用于坟茔维修。
3.上新丁者负责购买香烛,喜爆和水果供品。
通过这样一份议定书,有关第十四世祖祖章太公的谢、陈氏两位太婆坟茔春祭的费用问题就得到解决。从上面情况看,每五年缴费一次,每丁只收一元钱,我想村民应该负担的起。另外,我在农村采访时发现这种集资摊派的方式已经逐渐被取消了。现在农村的情况大为好转,让大家出一元钱的丁钱开始有些带象征性意义了。可以看到在当年的春祭现场,就已经有人自愿献款,承担了明年春祭的费用。对于一些事业有成的村民,他们是很愿意拿出一些资金来的。有的村庄修谱基本上就是几个人在出费用,其他人都是象征性的出一点,这的确是个事实。
很想听听各地区在族务活动中是怎样处理类似问题的。欢迎大家把自己家族族务活动的实际情况反映到网上来。一天到晚寻根找亲人,换个话题聊聊也不错。南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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