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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安国父子与秦桧的交往关系----王立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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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07-15
十一、秦桧是高宗和议策略的执行者

绍兴二十五年(1155)十月二十二日晚,高宗皇帝“幸秦桧第视疾”——亲自到秦桧家中看望病情。秦桧病重已不能讲话,见高宗皇帝亲来看望,眼泪鼻涕流了满面。高宗拿出自己手帕赐予秦桧,秦熺帮助其父擦拭。送高宗皇帝出门时,秦熺顺势问高宗:吾父之后,谁适合接续宰相职位?高宗答了六个字:“此非卿所当预”。

天亮前,秦桧命归黄泉的奏章,就已传到朝廷。


第二天早朝,执政奏事,高宗对群臣说:“桧力赞和议,天下安宁。自中兴以来,百度废而复备,皆其辅相之力,诚有功于国。”言罢,伤悼久之。

八天后,高宗追封秦桧为“申王”,赐谥“忠献”,亲撰“决策元功、精忠全德”八字,作为秦桧神道碑额。

秦桧死后,被贬主战派人士渐得复官,朝野反和主战情绪再起。为防止这种过激情绪扩散,高宗于绍兴二十六年三月下诏:

“朕惟偃兵息民,帝王之盛德;讲信修睦,古今之大利;是以断自朕志,决讲和之策。故相秦桧,但能赞朕而已,岂以其存亡而有渝定议耶!近者无知之辈,遂以为尽出于桧,不知悉由朕衷,乃鼓唱浮言以惑众听,至有伪造诏命,召用旧臣,献章公车,妄议边事,朕实骇之。仰惟章圣皇帝(指北宋真宗)子育黎元,兼爱南北,肇修邻好,二百馀年,戴白之老,不识兵革。朕奉祖宗之明谟,守信睦之长策,自讲好以来,聘使往来,边陲绥静,嘉与宇内,共底和宁。内外大小之臣,其咸体朕意,恪遵成绩,以永治安;如敢妄议,当置典刑!”


高宗一直主张和议,秦桧确实只是执行者。绍兴十八年秋,有大臣奏天下安宁时,“上顾谓秦桧曰:‘卿之功也。朕记卿初自金归,尝对朕言,如欲天下无事,须是南自南,北自北。遂首建讲和之议。朕心固已判然,而梗于众论,久而未决。今南北罢兵六年矣,天下无事,果如卿言。’桧顿首谢曰:‘议和之谐,断自宸衷,臣奉行而已,何功之有?’”

可见主和确是高宗坚定不移的本志,并非秦桧所鼓荡,秦桧所以能得长期执政,也并非只是善于弄权,而是有效地执行了高宗的旨意。得失、正误姑且不论,只说秦桧之恶,就国家层面而言,不在与金议和,而是借助议和之成,长期把持权力,培植党羽,排斥异己,伤害善类。此等恶行,均在第二次任相之后。首度任相和此前的行为,当年甚为天下称美,正如《建炎以来系年要录》所称:“靖康末,桧在中司,以抗议请存赵氏,为金所执而去,天下高之。及归,骤用为相,力引一时仁贤,如胡安国、程禹、张焘之徒,布在台省,士大夫亟称之。为吕颐浩、朱胜非所排,遂不复用。”

第二次任相独揽大政之后,“擅权不去,……非桧亲党及昏庸谀佞者,则不得仕宦,中正之士,多避山林间……荐执政,必选世无名誉、柔佞易制者,不使预事……”之类。如曹泳、汤思退等,皆桧晚年所信用者,曹凶狡尤甚。

后来的一些南宋学人,将秦桧与曹泳,看成同样的“小人”。朱熹却提醒门生们,两者是有原则差别的:“秦老是上大夫之小人,曹泳是市井小人。”

朱熹还对学生们说:“此老(指秦桧)当国,却留意故家子弟,往往被他牢笼出去,多坠家声。独胡明仲兄弟却有树立,终是不归附他。”

朱熹说秦桧“留意故家子弟”,主要是指程门的两位高足杨时和游酢的子侄。“游、杨之后,多为秦相所屈。胡文定刚劲,诸子皆然。和仲不屈于秦,仁仲直却其招不往。”


胡宏及其兄胡宁,对秦桧“招引”的态度,与当年程门大佬弟子区别甚大。全祖望在《宋史•胡安国传》后附言说:“致堂、籍溪、五峰、茅堂四先生,并以大儒树节南宋之初,盖当时伊洛世适,莫有过于文定一门者。”

胡安国及其数子,人生目标崇高,人品信实正直、性格刚毅,不入流俗,均不曾为势力所屈。这是胡安国平日家教的显著成效,同时又与对儒家经典的理解、体会关系至密。理学造人,尤其在南宋时代,确有不宜轻加妄议的真实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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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07-15
十二、胡氏兄弟与秦桧断交后的心态

秦桧死后,高宗皇帝贬斥了不少秦桧招引的专事阿谀逢迎的官员,同时恩赦很多被贬窜的旧臣,令其“自便”,恢复原官。胡寅就此获得新生。《自便谢表》称:“强臣之壅关虽坚,圣主之聪明无蔽。乃公朝之盛事,非小己之私荣。”

紧接着,胡寅又得以恢复原官。

胡寅的《复官职谢表》,写得悲欣交集,情采兼扬:“尽涤垢污,风波浩荡;俾还官职,纶诰坦明。感切涕沱,喜深拜舞。……白发飘萧而老去,黑裘破敝以归来……有如微臣,亦遇大赐。”

胡寅本想在官场上继续有所作为,重获新生后写给魏良臣、汤鹏举和张九成的书信,都能体现这种意愿。可惜回到衡州家中只半年,在岭南染上的瘴疠就再度爆发,老骥伏枥的雄心壮志,化成了存藏于《斐然集》文字间的丹红晚霞。

被贬岭南新州期间,在手边没有历史文献可供参考的情况下,胡寅全凭记忆,撰成三十卷《读史管见》。其时,胡寅正受秦桧之害,所以论述历史问题,不免有借机讥刺秦桧之处。

后来张栻看出了这种意味,致信告知朱熹:“《读史管见》并往。近看此书,病败不可言。其中间有好处,亦无完篇耳。看元来意思,多是为桧设言。天下之理,而往往特为讥刺一夫,不亦碍且陋乎?”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称:“……乃著《读史管见》三十卷,论周秦至五代得失。其论甚正,盖于蔡京、秦桧之事,数寄意焉。其书今行于世。”

李心传虽然同样看出了胡寅讥刺秦桧的情形,但他对这种做法的判断,却与张栻大相径庭。张栻的说法,明显只是单纯的指责,而李心传对胡寅借古喻今的写法,未加批评,反与肯定。

《读史管见》虽然有借机讥刺秦桧处,但胡寅整体用心,是为了提升对历史理解的层次。虽然偶或夹枪带棒讥刺秦桧几下,但却不是为了专门讥刺秦桧所作。张栻对胡寅的指责,显然过当。朱熹后来对门生们说起《读史管见》时,虽然肯定张栻的说法有一定道理,但却仍然充分肯定《读史管见》“自有好处”。

对胡寅著述《读史管见》的目标和用心,其侄胡大壮(胡宏长子)看得似乎更清楚、更精透:

“《读史管见》,先伯父侍郎论史之书,书名所自命也。……司马文正所述《资治通鉴》,事虽备而立义少。伯父用《春秋》经旨,尚论详评,是是非非,治乱善恶,如白黑之可辨。后人能法治而戒乱,趋善而去恶,人君则可以保天下、安兆民,而为明君;人臣则能致其身、尽臣节,而为良臣,士庶人则可以不陷于不义,而保其家于天地间,岂小补云乎哉?”

胡大壮的说法,自然有美化自己伯父的意味,但却基本符合实际,只是为了宣扬其书的“教化”功能时,稍显啰嗦。

站在今天的立场上看,《读史管见》的最大特点,就是以理论史,而不再向从前的历史学著述比如《资治通鉴》一样,只是为了给现实政治提供历史的借鉴。不过从终极的角度看,胡寅仍然没走真正走出司马光等的窠臼,尽管是“以理论史”,但其所依据的“理”,依旧是儒家的伦理,仍然是儒家的指向政治的伦理。

包括后世王夫之的《读通鉴论》和《宋论》,尽管又较胡寅向前大大迈进一步,仍然没能在根本的意义上,突破儒家伦理的框范。最终目标,依旧是希望世俗政治,走伦儒家理化的道路。这是传统儒家的最高理想,他们既不能也不愿超越这样的理想。

因为不能走出仅仅从儒家伦理的角度,评判世俗政治得失的自我限制,从而使得他们的杰出“史论”著作,距离现代学科意义上的“历史哲学”,仍存在不小的差距。本文作者从前情绪用事,将上述胡寅和王夫之的三种著述,基本等同于今日学科意义上的“历史哲学”。今天看来,乃是因为敬重过度而有失客观。

胡宏的著作,虽然没有故意讥刺秦桧的言辞,但显然也有故意躲避跟秦桧关系的情况。

绍兴二年初,“胡文定公安国,贻书宰相秦桧曰:‘向某忠节,在今日可以扶持三纲。’……惟胡文定公以《春秋》学为诸儒倡,推许向公……”

《向子諲传》亦称:绍兴元年,向子諲帅长沙,率军民抵御金兵,不支而城破,突围而出,移湖北路安抚使。其时,乱兵首领曹成横行湖南,不听朝廷指挥。向子諲单骑入曹成军中劝说,被李成拘留军中,后不得已而放归。向子諲因此两事被罢职,提举江州太平观。“胡安国方避地湖南,以书抵秦桧,言:‘子諲忠节,可以扶持三纲,愿怜其无救而陷于贼,复加收用。’起知广州。”

以上所引周必大《跋向子諲遗书》与《宋史•向子諲传》的说法,都明确指认,胡安国向朝廷保举向子諲,书信是写给当时的宰相秦桧的。而胡宏在《向侍郎行状》中,却只称“言于庙堂”。

绍兴二十二年(1152),向子諲去世,胡宏接受其子请求,为作《向侍郎行状》,书此事曰:“先君尝言于庙堂曰:‘向某气质忠耿,心向国家,尊戴君父,循公忘私,正今日扶持三纲,可备使令之人也。’”其中将“胡安国致书丞相秦桧”,替向子諲辩护并举荐向子諲,书成“言于庙堂”,可能有故意避开秦桧名字的用心。

《胡宏集》中,有《与秦会之书》一封,信中数次以“相公丈”称秦桧。由此推断,此信原名大约应叫《与相公秦丈书》,至少也应该叫《与秦丞相书》。而后世所传胡宏《五峰集》(即今流行本《胡宏集》),此信却名《与秦会之书》。这肯定不会是胡宏自己后来故意更改,必是其子胡大时所为。

淳熙三年(1176),胡宏季子胡大时,编辑、刊刻胡宏文集,张栻为作《序》。那时,秦桧恶名早已流布世间,胡大时自作主张(或接受张栻建议),故意更改此信原名,目的大约是为了展现胡宏不屈于秦桧,彰显胡宏在权贵面前的傲岸不屈。

其实这种做法实在没有必要。只是中国文化系统中人,自孔子创发“为尊者讳、为长者讳”的所谓原则之后,都习惯并且喜欢用事后的价值判断,更改从前的事实记录,导致对历史事实的事后筛选、添加与摘除。这种因为价值需要而删改文献的做法,从书写真实性的角度看,属于改篡历史。又因连带出来的各种避讳,人为造成很多迷雾,形成对历史事实的遮蔽,给关涉到历史的各种研究,平添意外麻烦,徒增了解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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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07-15
十三、略说后世对胡、秦交往的评判

有关胡安国与秦桧交往关系,朱熹后来说:“胡康侯初甚喜之,……全不见得后来事,亦是知人不明。”《宋元学案》作者之一黄宗羲之子黄百家,进一步抻拉此说:“文定以游广平荐,误交秦桧,失知人之明。想先生(指胡宏)兄弟窃所痛心,故显与桧绝,所以致堂有新州之徙。先生初以荫补右承务郎,避桧不出。至桧死,被召,以疾卒。呜呼!此真孝子慈孙,克盖前人之衍者也,其志昭然,千古若见焉。”

《五峰学案》中,黄百家所谓“避桧不出”的说法,完全出于想象。胡宏本来就不想做官,只想做纯而又纯的学者,跟“避”不“避”秦桧,没有直接关联。

说胡安国与秦桧相交,属于“知人不明”,朱熹这种看法,跟他自己对这件事情的一贯说法已有明显抵牾。若于特殊场景顺嘴说说,似亦无妨,但若作为终极评判,显然已相当勉强。黄百家的继续“申说”,显然与事实的距离更加遥远。

黄百家将胡安国与秦桧相交称作“失知人之明”,甚至说胡氏兄弟与秦桧绝交是“克盖前人之衍”。他在这里所用之“衍”,虽不必完全理解为一般汉语意义上的“罪恶”,但至少也会被理解为“差错”——差失与过错。

胡安国因游酢引介,而留意秦桧从而与之相交,确系事实。但当年秦桧的言行举止,举朝并无第二人可及,李心传称作“天下高之。”胡安国因此对秦桧倍加看重,正是有知人之明,如何能叫“失知人不明”?谁会将人的一生变化全看清楚?连对自己都做不到,何况对于他人。

须知人是活物,是会变化的。秦桧第二次掌权后,充分意识到把持权力的重要性,并因眷恋权力而被权力所腐蚀,这已经是“戏曲”的第二场,属于他人生的第二阶段了。说秦桧原本就是这种“小人”或者坏人,实际上是对人性充满变化的客观事实,缺乏真实的认知。这是中国传统评价人物的一种约定俗成的“模版”。不只非黑即白,两端对立;而且还要一黑黑到底,一白白到底。将人性简单化,从而做出草率、粗糙的判断,这种不良习惯实在应该彻底改变了。

黄百家包括朱熹,都走不出非善即恶,非好即坏的传统论人窠臼。站在今天的立场上,我们再不能轻易迎合这种简单二元对立的评价标准了。人心的指向,是会在现实的处境中发生挪移的,没有自始至终的善,也不存在从头到尾的恶。

黄百家赞扬胡宏兄弟,于胡安国去世后不再与秦桧交往,是“真孝子慈孙”的作为,这是没有问题的,但称胡宏兄弟“克盖前人之衍”,这个说法却很难落地。胡安国喜欢从前那位能力出众,而又刚毅不屈、忘身为国的秦桧,何“衍”之有?又哪里需要什么“克盖”?

就在秦桧发病前半月,还将赵鼎子赵汾关进大理寺狱中,“令汾自诬与张浚、李光、胡寅等谋大逆。凡一时贤士五十三人,桧所恶者,皆与狱上,而桧已病不能书矣。”

秦桧任相后期,着意歌功颂德、弄权杜绝言路,招引谀佞,陷害忠良,“上书言朝政者,例贬万里外,日使士人歌诵太平、中兴圣政之美,故言路绝矣。士人稍有政声名誉者,必斥逐之。”

但这类事实,只是秦桧为相日久,贪恋权力,被权力腐蚀渐深的结果,起初的秦桧并不是这样。如果秦桧当年就如此,胡安国也不会与他交往。假使秦桧原本就如此,胡安国却还要跟他交往,那就不是“衍”的问题,而是与秦桧臭味相投、蝇群蚁聚,沆瀣一气、同流合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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