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胡寅被贬,谪居岭南新州
胡寅确实羞辱过湖南安抚使兼知潭州刘旦。刘旦是广东潮州揭阳人,本名刘昉,因阿谀秦桧,绍兴十三年八月自知虔州(江西赣州),升任湖南路安抚使兼知潭州。一届任满之后,湖南安抚使由陶恺担任,一年多就病死任上。绍兴十九年,刘昉再来担任湖南安抚使兼知潭州,上奏朝廷,说是原来的名字跟“前代不合之臣相犯”,请求更名刘旦,被朝廷批准。其人在湖南政绩平平,不过也有点长处,会写书法,还研究儿科病症治疗,搜集各种民间中医偏方,著成《幼幼新书》,现今中医,仍有医生参照此书治疗儿童病症。
刘昉曾经帮助吕颐浩陷害过衡州知州向子忞,向子忞是胡安国女婿向沈的亲叔父,也是胡寅的最亲密好友。胡寅对此人确实怀有一些怨愤,但更多的还是瞧不起,因为此人能力、人品都很低劣。胡寅鄙视此人,一次在岳麓山醉酒,到岳麓寺跟和尚朋友聊天说话,于寺墙壁上大书曰:“是何南海之鳄鱼?来作长沙之鹏鸟。”有人将此事告知刘旦,刘旦大为气恼,向秦桧密报,诬告胡寅与被贬宰相张浚私下联络,贬损朝政。但当时的侍御史曹筠,奏贬胡宁,只是拿刘昉诬告胡寅“与张浚贬损朝政”做说,究其实,曹筠奏贬胡宁,当是受了秦桧的暗示。因此,不能轻易将胡宁被贬,看成是受其兄胡寅的牵连。
绍兴二十年(1150)正月,“李光私史”事发。此事的简单经过是这样的:
李光之子李孟坚,与朋友陆升之饮酒,言及父亲在贬所写书。酒后兴奋,随性说出书中有“当朝很多说法改窜事实”之类话语。陆升之于席后,将此事密报秦桧亲信、两浙转运判官曹泳,曹泳又将此事密报朝廷,朝廷委命曹泳负责追查此事。李孟坚被关进牢房,忍受不住拷打,招认父亲“私著小史”,语涉谤讪。李光因此再遭贬窜,昌化军安置。
李光(字泰发,1078—1159),绍兴二年秦桧初被罢相时,吕颐浩和朱胜非诬其为秦桧同党,被贬出朝廷。绍兴八年秦桧再相,主持议和,又将李光召回朝廷,想利用李光在士大夫中的人望,一同在和议书上签字,以压制主战派议论。宋朝自太祖时设立参知政事,以制约宰相权力,规定宰相发表文诰、指挥(宋朝称自上向下传达的朝廷文件为“指挥下行”),必须有参知政事同时签署名字,否则不能作数。
“秦桧与光不相知,止以和议初成,将揭榜,欲借光名以镇压尔。上意初亦不欲用光,以桧谓光有人望,若同押榜,浮议足定。上乃从之。”
这是史书的说法。李光当时因见议和能得地,所以才同意议和。秦桧老辣奸猾、深谋远虑,拉李光共同签署议和公告,“以压众议”只是说法,分担怨愤,或许才是他的真实想法。
但李光出任参知政事不久,即因政见不同,在高宗皇帝面前与秦桧发生争执。李光因此请求外任。秦桧借机指使谏官奏贬之,李光遂于绍兴九年十二月被罢,担任参知政事只一年,出知绍兴府。绍兴十一年十一月,再遭弹劾,责受散官、藤州安置。又十年,因“私著史书,谤讪朝政”,又遭贬斥,谪至海南琼州岛。
“李光私史案”,牵连人数不少,胡寅被列入第一批“重犯”之一。
案件“审断”之后,右正言章厦,暗体秦桧心思,迅即上奏:“右承议郎致仕胡寅,天资凶悖,敢为不义。寅非胡安国之子,不肯为亲母持服,士论沸腾。此其不孝之大罪也。寅初傅会李纲,后又从赵鼎,建明不通邻国之问。其视两宫播迁,如越人视秦人之肥瘠。……此其不忠之大罪也,伏望陛下为宗庙社稷长虑,特赐威断。”
这里有个小问题,从前朱胜非在朝中的残余势力,奏贬胡寅时,只说他不为生父持服,这次章厦奏贬胡寅,又称其“不肯为亲母持服”。本文作者已考实,胡寅本是堂兄胡宪的同父母弟弟,胡宪父母就是胡寅的亲生父母,其父名胡淳,其母姓余氏。其父去世于建炎三年(1129),其母大约去世在十八年(1148)。胡寅本来接受父亲胡安国临终前嘱咐(不必持服,但有时间方便回去看望看望),又被朋友刘勉之,可能也包括秦桧的提醒,回乡看望过亲生母亲几次。
但其母去世后,胡寅仍然坚持不为“持服”,这是千真万确的事实。理由就是胡寅认为,父母从小要溺死他,属于“弃婴”行为,表示已恩断情绝。同时,胡寅被胡安国当成嗣子养大成人,胡寅已为胡安国原配李氏和继室王氏“持服”,不想再有“父外之父”、“母外之母”。应该说,他的做法既不违逆人间情感,也不损害古代礼节。只是世俗社会喜欢妄议他人,而这种妄议,恰好为官场上的敌手攻击胡寅,提供了看似有据可查的借口。
章厦的奏章,还提示有心的阅读者一个事实,就是胡寅曾经希望秦桧帮助自己,向高宗皇帝解释身世问题,秦桧似乎答应过。但事实上,他根本就没有去跟高宗解释这件事情,否则的话,章厦这次就不会再拿这件事情做说辞,去奏贬胡寅。
胡寅虽然已经致仕(退休),但仍然未能幸免,“坐与光通书,朋附交结,讥讪朝政”,贬为果州团练副使、新州安置。绍兴二十年(1150)七月,到达贬所广东新州。
胡氏兄弟与秦桧的亲密交往关系,彻底成为往昔。
从表现出来的事实观察,胡氏兄弟彻底断绝与秦桧交往,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胡宁被逐出朝,特别是胡寅被贬新州。并不像后世半渲染、半想象的那样,是因为秦桧主张并促成与金国议和,胡氏兄弟因为反对与金国议和,才与秦桧分道扬镳。
胡氏兄弟虽然反对议和,但深知议和是高宗本意,公然继续反对下去,显然已无意义,只能以防敌反复、不忘守战劝谏,图为恢复中原,储备力量而已。
其实高宗和秦桧的根本主张,原来也不外此。
胡氏兄弟和其他主战的士大夫一样,都不忍屈己求和。高宗和秦桧也不愿意屈己,但弱国与强敌求和,屈己势所难免。所谓“弱国无外交”,绝不是到近代才有的事情。南宋与金国的议和,还有南宋之前的很多弱国与强敌的外交,早就已然如此。谁都不愿委屈自己,但为势所逼,为存活下去,难免有不得已而委屈自己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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