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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安国父子与秦桧的交往关系----王立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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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安国父子与秦桧的交往关系
王立新
本文转载于:微信公众号“南海陋叟”



一、游酢告知胡安国:秦桧有荀彧之才


胡安国(1074—1138)字康侯,谥文定,福建建州崇安(今武夷山市)人,曾为北宋钦宗和南宋高宗的身边近臣。胡安国性格耿直,尊奉孔孟,以孔孟的教导引领自己,一切言行均向圣人看齐,居官坚守道义,北宋末即因此遭受权相蔡京等陷害,宁可忍受排挤、打击,却从不向恶势力低头,《宋史•胡安国传》,借助程门高足谢良佐的话语评价称:“胡康侯如大冬严雪,百草萎死,而松柏挺然独秀者也。”胡安国是赵宋南渡之初的儒学大家,广受天下士人敬仰,而其作为历史上最著名的“《春秋》学”大专家,著成传世的《春秋传》。这部《胡氏春秋传》,在元明清时代,被官定为科举考试的指定参考“教材”,胡安国更因此广为天下后世所熟知,所尊重。但胡安国与权相秦桧的深密关系,也常常被后来者所点指。


秦桧(1090—1155),字会之,江宁(今江苏南京)人,北宋末重要大臣,南宋擅权宰相。秦桧是中国历史上最广为人知的宰相,与诸葛亮有同样的知名度,只是后世评价,恰处善恶两端。


胡安国结识秦桧,是因为北宋二程(程颢、程颐)的高足弟子游酢的引荐。


游酢(1053—1123),字定夫,号廌山,学者称广平先生,福建建州建阳人。与谢良佐、杨时、吕大临并称“程门四大高足”。因吕大临原本是张载门人,张载去世后转师程颢、程颐兄弟,浸润程门时间不长,所以在后世的程门续传中,地位不及谢、游、杨,后世因此又将谢、游、杨单列,称作“程门三先生”。游酢曾任北宋地方和朝廷官员,程颐曾对杨时评价游酢,称“游君德器粹然,学问日进,政事亦绝人远甚。”

胡安国并未见过二程,但对二程的学问人品,极其服膺,并通过游酢、杨时和谢良佐,间接了解、学习二程思想、人格。程门另一著名弟子侯仲良,对当时士大夫中人,只服程颢、程颐,其他皆不“许可”,后因躲避战乱暂居湖北荆门,与胡安国相处两三年后,将感受告知同道中人:“某以为志在天下,视不义富贵真如浮云者,二程先生而已,不意复有斯人也。”


后世有误判胡安国为谢良佐门人的说法,其实谢、游、杨,都是胡安国的挚友,而不是胡安国的老师。三人虽皆年长胡安国二十岁上下,但就对二程学问的传承而言,他们应属同辈,是同道忘年交,只是胡安国礼敬三人如师而已。全祖望对他们之间的关系,描述最精准:“私淑洛学而大成者,胡文定公其人也。文定从谢、游、杨三先生以求学统,而其言曰:‘三先生义兼师友,然吾之自得于《遗书》者为多。’”胡安国对谢、游、杨三先生敬服、信重,凡三先生所言,俱皆珍视于心。


北宋徽宗政和五年(1115),游酢53岁,辞掉监察御史官职,归乡养亲。途经密州(今山东诸城),往见知州翟汝文(字公巽,1076—1141),问询所识人才,翟以秦桧对,并邀秦共席。其时,秦桧刚中进士不久,被授予密州(今山东诸城)州学教授,年虽只有26岁,但却给游酢留下极其深刻印象。此事约略发生在这一年的五、六月之间,而就在这一年正月初一,女真族首领阿骨打,正式称帝建金。


宣和元年(1119)十一月,因为父亲胡渊去世,胡安国礼请游酢为作《墓志铭》,交接过程中,问及天下人才,游酢以秦桧对,将秦桧比作汉末荀彧。胡安国从此留心秦桧其人。


后来朱熹学生问及胡安国与秦桧“交厚”之故,朱熹回答说:“秦会之尝为密教,翟公巽时知密州”,“游定夫过密,与之同饭于翟,奇之。后康侯问人才于定夫,首以会之为对,云:‘其人类荀文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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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秦中丞豁出身家性命,胡安国敬服称叹不已

胡安国与秦桧的最初接触,大约在北宋钦宗靖康元年(1126)秋。那年六月,胡安国被召赴汴京,七月受到钦宗召见,授予中书舍人,负责下传朝廷重要文件,同时对不合理的官员除授与奖罚决定之类,也有实施“封驳”,使不下传,返回重新讨论的责任。胡安国因为耿直而有坚守,得罪了当时的宰相耿南仲和中书侍郎何㮚等,因此被奏贬。当年秋末,胡安国离开朝廷回到湖北荆门家中。其时秦桧担任殿中侍御史兼左司谏,胡安国与秦桧最初的接触,即当在这段时间里。虽然没有文献证据,但可约略可以推测,两人于此间初得相识,尚无亲密交接。

胡安国离开朝廷不久,金兵逼进并很快包围宋京汴梁。当年底,秦桧升任台谏长官——御史中丞。胡安国长子胡寅(1098—1156,字明仲,号致堂)时任校书郎。在金兵围困京城前后,胡寅几次想见秦桧,推测是征询秦桧对时局的看法,同时给秦桧建议,采取相关策略,使之上奏钦宗之类。此事《寄秦会之书》开篇有记:“某顷于丙午之冬,屡欲进谒,既而不果。”丙午,是靖康元年。如果不是胡安国首先与秦桧相识,胡寅便无理由非要去见秦桧,可见在靖康元年秋天,胡安国确实已跟秦桧有过一些简单的交往。

虽然胡寅这次并未得与秦桧单独面谈,无法得知秦桧在北宋大厦将倾时的想法,但秦桧在翌年三月间的杰出表现,却给胡安国父子留下了铭心刻骨的印记。

靖康二年(1127)正月,金兵攻占北宋都城汴梁(今河南开封),三月初,金兵扣押宋徽宗、宋钦宗,准备携以北归,同时拟立张邦昌,以建傀儡楚国。金人挟持宋臣在立张邦昌为楚帝的“议状”上签字,以表明遵行态度。胡寅与张浚、赵鼎三人友善,一同躲避到太学生宿舍里,未在《议状》上签字。当时的监察御史马伸,忍不住当众声言:“吾曹职为争臣,岂可坐视而不吐一辞?当共入议状,以存赵氏。”秦桧时任御史中丞,是谏官之长,独自给金国统帅书写《单状》,“请存赵氏”,欲将钦宗留下,担任金人所建“楚国”的皇帝。

秦桧首先历数赵宋九世之德,泽在生民,天下人尽皆思念,不忍舍弃。接着又为金国元帅开陈利害,明言金国当时无力灭掉整个宋朝国家,只是兵强马壮,一时得手而已。建议保留赵宋君王,不宜用异姓张邦昌取代。如果非要取消赵氏,赵家宗族难灭,必起报复,就算能灭尽赵氏,“中国英雄亦将复中国之恨矣。”

秦桧警告金帅:“祸莫大于灭人国,昔秦灭六国,而六国灭之;苻坚灭燕,而燕灭之。”秦桧分析说,赵宋所以到今日,都是童贯(北宋六贼之一,当时任枢密使,执掌兵权)、蔡攸(北宋六贼之首蔡京之子,当时为北宋枢密副使)辈侥幸得利,与金合计攻辽,致使辽亡之后,自己反遭亡国之祸。“今元帅威震中原,功高在昔,乃欲用离间之论,而矜一己之功,其为国计,亦云失矣。贯、攸之为,可不鉴哉?”秦桧的意思,是金国建伪楚立张邦昌为帝,是想用此为计,离间宋朝旧日臣民与皇族赵氏的亲密关系,这种做法,与当年童贯和蔡攸离间金国跟辽国的关系,企图用鱼蚌相争渔翁得利之计获利,本质上并无不同。童贯等因为行此劣计,致使北宋遭受毁灭之灾,金国如果照用此策,自然也不会有什么好的结局。所以应当引以为戒,免蹈童贯覆辙。

秦桧在所上金帅之《单状》中续称:“自古兵之强者固不足恃,大金自去岁而罪中国,入境征战,已逾岁矣,然所攻必克者无他,大金久习兵革,中国承平百年,士卒罕练,将帅未得其人也。使异日士卒精炼,若唐藩镇之兵,将相得人,若唐肃、代之臣,大金能必其胜负哉?”

秦桧告诫金国统帅,立张邦昌为新建楚国皇帝,实在缺乏远虑:“世之兴亡,必以有德代无德,以有道易无道,然后皇天佑之,四海归之。若张邦昌者,在上皇时,附会权幸之臣,共为蠹国之政;今日社稷倾危,生民涂炭,虽非一人所致,亦邦昌为之力也。天下之人,方疾若仇雠,若付以土地,使主人民,四方英豪,必共起而诛之,终不足以为大金屏藩矣。如必立邦昌,则京师之民可服,而天下之民不可服;京师之宗子可灭,而天下之宗子不可灭也”。

秦桧在《状》末昂声抗言:“桧不愿斧钺之诛、戮族之患,为元帅言两朝之利害,望稽考古今,深鉴忠言,复嗣君之位,以安四方之民,非特大宋蒙福,实大金万世之利也。”

秦桧不顾身家性命,将自己单独所书另《状》,交付金帅,之后立即称疾致仕,宣布退休不干了。

秦桧的《单状》,未能打动金帅,却将自己推向深渊。


金国统帅虽然掠走了徽宗、钦宗、王室中人和很多大臣、工匠等,但还是留下不少宋臣,用做傀儡政权楚国的运作。秦桧本来没被金国统帅列入“掠走”名单,只因上了《单状》请求存留赵氏,使继续主政中原,金国统帅临时决定,将秦桧及其家眷,一并作为宋俘,押赴遥远的金国。秦桧一家,等于被判了死缓,只等至期执行。

秦桧这次,可说是“危难之处显身手”,此举赢得了当时北宋旧日臣民的普遍赞赏。胡安国“闻而壮之”,称叹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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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胡安国与秦桧:相携并进,同舟共沉

建炎四年(1130)秋,金帅挞懒(亦作挞辣)奉命攻宋楚州。

十月二日,秦桧意外从挞懒军中逃归。此事确实有些出乎意料,所以当时和后来许多人,都怀疑秦桧是被挞懒故意“纵归”。

秦桧逃归一月后,入见高宗皇帝,第二天就被任命为礼部尚书。


秦桧逃归朝廷受任礼部尚书一事,很快传扬开来。胡安国闻听,高兴得喜不自胜,寄望秦桧早日得以执政,佐助高宗皇帝复兴大宋,造福苍生。“胡康侯初甚喜之,于《家问》中云:‘秦会之归自虏中,若得为政,必大可观。’”

绍兴元年(1131)二月十四日,高宗皇帝鉴于秦桧在靖康二年“抗死力陈”,以存赵氏的卓异表现,同时又知其能力出众,而且了解敌情,任命为参知政事。

胡安国闻听此事,兴奋得彻夜不眠,致书友人称:“吾闻之,喜而不寐。”

秦桧得以入参,是当时知枢密院事张浚(字德远,1097—1164)所荐,张浚所以大力举荐秦桧,是因为胡安国的极力引介。“京城破,虏欲立张邦昌,执政而下,无敢有异议,惟会之抗疏以为不可。康侯亦义其所为,力言于张德远诸公之前。”

“后会之自海上归,与闻国政,康侯属望尤切,尝有书疏往来,讲论国政。”秦桧入参后不久,即向高宗举荐胡安国,胡安国因此被除授中书舍人,朝旨敦促赶赴行在。胡安国初辞未赴,致书秦桧,劝其向高宗皇帝,“及时建白前定之计”,以便“君臣合谋,早定大计……振颓纲,修弊法,变薄俗,苏穷民,庶几观听有孚,以启中兴之兆。”胡安国于此信中,为秦桧提了很多朝廷和地方政治改革具体方略的建议。在这封信的末尾,胡安国郑重奉劝秦桧:“今国步艰危,民情摇动,宜乘势更改,转败为功。不然,大势益倾,不可复振矣。”


绍兴元年八月,秦桧升任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知枢密院事。再度举荐胡安国,朝廷重申前命,以胡安国为中书舍人兼侍讲。详细时间,《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记在绍兴元年十一月二日。

在朝命一再敦促之下,胡安国于绍兴二年二月,在两个儿子胡寅和胡宁的陪侍下,乘船沿长江东下,赶赴行在。七月到达行在所,高宗召见之后,正式就职。

《宋会要•崇儒七•经筵》,载绍兴二年七月十五日:“上谓辅臣曰:‘儒臣讲读,若其说不明,则如梦中语耳,何以启迪朕意?将来开讲,欲令胡安国兼读《春秋》,随事解释,不必作义,朕将欲咨询。昔英宗皇帝时,司马光为讲筵官,有请乞诘问,若知则进献其说,不知则退而讨论。此于帝学,最为有补。’”

《春秋》本来记载的都是春秋时代诸侯鲁国发生的事情,据传后来经过孔子删削,加进褒贬功能,于是有了所谓“微言大义”。后世儒者尤其是宋代理学家,喜欢就实事拔高,习惯将春秋时期鲁国发生过的任何一件小事,都提升到价值和善恶的层面去论说,他们所强调的往往是其中的道义层面,称作“义理”。《春秋》作为记事的史书,因此被当成论说义理的经典。高宗皇帝大约只想了解发生了什么事情,事情的前后经过之类问题,而胡安国讲《春秋》,却偏要提升高度,陈说义理所在。高宗大约不喜欢这种讲法,所以才说出了上面一通话语。

宋高宗将《春秋左氏传》(即《左传》)拿给胡安国,请胡安国帮助点句、正音。胡安国却上奏曰:“今方思济艰难,岂宜耽顽文采?莫若潜心圣人之经。”史书虽载“高宗称善”,大约只是单指其中一方面。高宗欣赏胡安国的耿直性格,对他的学养也很钦佩,但对他讲书一定要拔高,非要与意义、价值之类联系上的做法,心里并不喜欢。而对胡安国事无巨细都要上奏,不久便产生厌倦情绪。高宗把这种心思告诉了秦桧:

“比来台谏论驳,多涉细事。朕谓宣和间言事者少,千百中无一,今朕尽令人言,不间疏远,所以人人敢言。”高宗对秦桧说这句话,明显是不满意胡安国“多涉细事”。所以才有秦桧下面的回答:“陛下听言,臣下所以敢言。臣亦尝谓胡安国,凡有论驳,当务大体,若或细事,第可申朝廷改正。”

秦桧的这段话,明显有委婉回护胡安国的意思,但也有明确表示,已经劝说胡安国,不必涉及太细,不必故意提升意义。

有关胡安国经常为细小事件上奏,《先公行状》也有记载“或曰:‘事之小者,盍姑置之。’公曰:‘大事皆起细微。今以小事为不必论,至于大事又不敢论,是无时可言也。’”这段话语虽然是靖康元年胡安国在钦宗朝时所说,但却是他一贯的作风,在高宗朝时一样如此。所以才有高宗的不满和秦桧的劝告。

胡安国论事,还经常引述《春秋》作说辞,高宗也有意见,因此下诏群臣,有事就事论事,不必非要引经据典。

秦桧出任右相时,吕颐浩担任左相。两人不合,互相排挤,秦桧汇聚清流雅士,吕颐浩则引旧臣为助。一时间形成相互对立的两股政治势力。

绍兴二年八月五日,胡安国入对。论靖康间京都围城中人,乞请再行责遣,同时力荐李纲可用为相。高宗问胡安国何以知李纲?胡安国答曰:“纲为小官,宣、政间敢言水灾事。”高宗曰:“纲固以此得时望,然尝用为宰相矣。如纲昔拥重兵,解太原围,与官属只在怀州,相去千余里。纲多掠世俗虚美,协比成朋。朕今畀以方面,于纲任亦不轻。”

次日,高宗将胡安国欲荐李纲再度为相事告语宰辅,吕颐浩借题发挥说:“朋比之风,自蔡京始。靖康伏阕荐纲,亦本其党鼓倡,乃至杀戮近侍,莫可止遏。此风不可再也。”

吕颐浩与胡安国本无过节,此前不久,胡安国还因为两件事分别致信吕颐浩,为陈大义。吕颐浩大约不满胡安国“教训”式的口吻,又见秦桧力荐胡安国,知胡安国与秦桧关系亲密,遂趁机指胡安国与李纲为“朋党”。

此处须先叙旧事,以见原委。

建炎元年(1127)高宗登位当月(五月)底,任李纲为右相,六月初罢贬张邦昌之后,李纲升为左相。李纲因为斩杀宋齐愈,被张浚(当时任侍御史)连上数章奏贬。

李纲杀宋齐愈的理由,是靖康二年金人欲废赵氏而立异姓,几位亲金的宋臣王时雍、徐秉哲、吴圱、范琼等,一时摸不透金人心思,不知金人倾向推举哪位。宋齐愈刚好从金营出使归来,取片纸(一说于手心中)书“张邦昌”三字,王时雍等顺势便将张邦昌抬举出来。


宋齐愈是张浚密友,张浚不忍其被杀,遂以高宗皇帝刚刚即位,杀近臣损害国君威严,不利建立新皇权威为说辞,连续上奏,必欲至李纲于绝境:

“纲虽负才气,然以私意杀侍从,典刑不当,有伤新政,不可居相位。”(第一奏)“(李纲)任官图事,无毫发之功;抱怨害民,有丘山之罪。强悍凶狠,悖慢无君。……原其用心,尤肆奸恶。”(第二奏)张浚称李纲为“国贼”,必欲去之,甚至杀之而后快:“纲邪险不正,崇设浮言,足以鼓动流俗。非窜之、殛之,上无以谢宗庙,下无以谢生民,次无以言君臣之分。”(第三奏)“若纲之事事奸邪,岂止滔天之罪!惟纲不学无术,始肆强忿……陛下若不断自宸衷,早加窜殛,臣恐非所以靖天下。”(第四奏)。后来宋人判断此事原委,认定张浚受黄潜善恩惠,而黄潜善时为右相,正在与知枢密院事汪伯彦联手,倾力想要赶走李纲,以便独揽朝政。张浚连续诬奏李纲,既有为密友报仇之心,又有助黄潜善争权之意。李纲因此被罢免宰相。

张浚确实曾为黄潜善门客,受过黄潜善提携之恩,这一点连他自己也不避讳。张浚于绍兴五年任相期间,上奏请求给黄潜善子黄秠授官,奏章中明确声称:“臣顷建炎之初,擢预郎曹,实出宰相黄潜善、枢密汪伯彦之荐。潜善以谬戾得罪,死于贬所,骨骸未覆,资产凋零。其子秠仕宦不竞,殆无糊口之计。臣愚欲用初除枢密院事合得有服亲一名差遣恩例,陈乞秠差遣一次。上推陛下广覆包涵之仁,下全臣故旧朋友之分。”黄秠因此获虔州录事参军除授。


至胡安国上奏举荐李纲时,李纲被贬数年后刚复起,担任湖广宣抚使兼知潭州。高宗对胡安国所说“朕今畀以方面,于纲任亦不轻”,即指此事。

胡安国认定李纲忠诚,而且能力也出众,因此举荐李纲回朝任相。从后来宋人各种记述性文字看来,这次胡安国举荐李纲,不出于私心,完全站在重振国家的立场上,不是因为跟李纲有私交,与秦桧也并无关联,不是受秦桧指使,也不是替秦桧考虑。

其时,吕颐浩为左相,秦桧为右相,宰相正常时只设二员,李纲如果重回再相,显然对吕、秦都不利。但吕颐浩首先紧张起来,以为胡安国是针对自己来的,于是顺着高宗的说法,以反对朋党为借口,将目标指向胡安国,明显在暗示高宗皇帝:胡安国与李纲为朋党。


当年吕颐浩欲倾秦桧,苦无计策,因事过平江府,知府席益为其献计:“目为党可也。然党魁在锁闼(指胡安国),当先去之。”吕颐浩心中欢喜,决定先去胡安国,赶走秦桧幕后“总策划师”,为日后赶走秦桧,先行扫除最大障碍。

吕颐浩虽然首先将驱逐目标锁定在胡安国身上,但感觉自己倾秦桧力量不够,于是招引朱胜非为助。朱胜非也是旧相,建炎三年苗复、刘正彦叛乱,逼高宗退位时,朱胜非正当相任,明里接受苗、刘无理要求,宣布高宗退位,暗地里却也对高宗皇帝有保护之劳。所以后来朝廷才称其“处苗、刘之变”,而能“调护圣躬”。吕颐浩极力向高宗推荐,高宗同意朱胜非担任同都督诸军事。


胡安国不知吕颐浩密谋,上章坚决反对说:“朱胜非与黄潜善、汪伯颜同在政府,缄默附会,驯致渡江。至今人心,追恨未泯。南狩仓皇,国势岌岌,凡下诏令,当本至公,以收溃散之情,冀天安步。乃尊用张邦昌,结好金国,许其子孙皆得叙禄。沦灭三纲,天下愤郁。若谓‘事由潜善,己不与知’,此大事也,亦可从乎?及正位冢司,苗、刘肆逆,贪生苟容,辱逮君父。以此三者观之,忠邪贤否,断可见矣。方今敌伪交窥,不忘东向,沿江都督,极天下之选,用人得失,系国家安危,深恐胜非上误大计。”侍御史江跻亦奏:“胜非不知兵。”高宗略退一步,以朱胜非为醴泉观使。

八月十一日,朱胜非重出担任醴泉观使之后,再除兼侍读。

吕颐浩深知胡安国性格,惟恐胡安国“持簶黄不下”,驳回皇帝同意的朝廷指令,特意指使门下省检正诸房公事黄龟年“书行”——签署向下颁行,使朱胜非的任命得以成为事实。这类下行任命朝廷文件,本是给事中的职责,但特殊情况允许有此权宜。

《宋史•职官》称,给事中属门下省,“四人,分治六房,掌读中外出纳,及判后省之事。若政令有失当,除授非其人,则论奏而驳正之。”胡安国当时身任给事中,“画黄”、“书行”——在用黄纸书写的敕令,签署通过,向下颁布施行,本属自己职权。吕颐浩却绕过自己,指使检正诸房公事黄龟年“书行”通过。胡安国深感被人耍弄,轻忽跨越,既受伤又愤懑,更不想与朱胜非同时担任侍讲、侍读,每天见面共事。于是上奏高宗:“臣愚陋,致朝廷过举。侵紊官制,隳坏纪纲。孟子曰:‘有官守者,不得其职则去。’臣待罪五旬,毫发无补,既失其职,当去甚明。况胜非系臣论列之人,今朝廷乃称其处刘、苗之时,能调护圣躬。即与向来诏旨责词是非乖异。昔公羊氏以祭仲废君为行权,先儒力排其说,盖权宜废置非所施于君父。《春秋》大法,尤谨于此。自建炎改元,凡失节者,非特释而不问,又加进擢,习俗既成,大非君父之便。臣蒙睿奖,方俾以《春秋》入侍,而与胜非为列,有违经训。倘贪禄位,不顾旷官,纵臣无耻,公论谓何?”

胡安国坚决请求辞职,一时未得回复,就此卧家不出。

《宋史》本传对黄龟年评价不低,但于此事,却认定其“侵权”:“黄龟年字德邵,福州永福人,登崇宁五年进士第,调洺州司理参军,累官河北西路提举学事。吕颐浩见而奇之,入为太常博士。靖康元年,除吏部员外郎,拜监察御史,寻除尚书左司员外郎、中书门下检正诸房公事,充修政局检讨官。乞令检正官察通进司,帝从其请。时颐浩再相,植党倾秦桧,引朱胜非奉京祠兼侍读,恐中书舍人胡安国持录黄不下,特命龟年书行,议者讥其侵官。”

八月二十一日,给事中兼侍读胡安国,因论朱胜非被罢免。


吕颐浩指使亲信诬奏胡安国,理由尽在后来胡安国落职的《制》书中:“胡某屡召,偃蹇(因足疾而卧病)不至,今始造朝,又数有请。初言胜非不可任以同都督,改命经筵,又以为非,岂不以时方艰难,不肯致身尽瘁,乃欲求微罪而出,其自为谋则善矣。百官象之,又如国计何?可落职,提举建昌军仙都观。”

胡安国被论奏罢免,秦桧连上三章,请留胡安国,未得回复,秦桧也如胡安国一样,从此家居不出。

八月二十三日,侍御史江跻入对,极言胜非不可用,胡安国不当责。高宗不听。左司谏吴表臣也跟着上疏:“安国扶疾见君,欲行其所学,今无故罪去,非所以示天下也。”仍然没有发生效用。

此后三天,吕颐浩为排除异己,又使人奏贬给事中、起居舍人张焘、侍御史江跻等二十余人,台省为之一空。吕颐浩欲除秦桧久矣,席益所献“指其为党”并先去“党魁”的“妙计”,至此得逞。胡寅《先公行状》和李心传《系年要录》均称“台省为之一空”,是说吕颐浩将正直、敢谏的忠君爱国的君子一扫而空;而在吕颐浩和朱胜非看来,则是将秦桧“同党”一网打尽。

历史上的所有评价,如不能站在两端分别观察,便只能看到其中的一面。从事实真实性的角度观察,权衡两端,而后得出接近中正的结论,并不是一件简单容易的事情。需要先将自己的价值立场上放下,在满腔善恶激情的激荡下,是无法得出客观结论的,更难以实现对历史的真正尊重。

八月二十七日,秦桧既保不住胡安国,自己也不想再担任宰相,于是请求辞职。吕颐浩借机举荐黄龟年出任侍御史(重量级谏官),黄龟年秉承吕颐浩旨意,奏称秦桧“专主和议,沮止恢复,植党专权,渐不可长。”黄龟年还于奏章中,将秦桧比作王莽和董卓。有诏,免掉秦桧右相,罢为观文殿大学士,提举江州太平观。

九月一日,尚书司勋员外郎兼修正局检讨官张觷、金部员外郎潘特竦、摈部员外郎郑朴、枢密院计议官陈渊等,俱因上章为胡安国和秦桧辩护而被罢。


秦桧被罢免后,朱胜非再任右相,四年四月因母丧去位,七月夺情再起,仍为右相,绍兴四年九月被罢,以听其继续持服为辞,授观文殿大学士、提举洞霄宫。席益则于绍三年二月出任参知政事,四年二月被罢。吕颐浩也于绍兴三年九月被罢免左相。绍兴五年二月,赵鼎为左相,张浚出任右相,两人的起伏,不在本文言说之列。

秦桧第一次宰相生涯,从绍兴元年九月到绍兴二年八月,整一年。胡安国的官场生涯就此止步,直到走完人生之路,再未入仕。

高宗深晓胡安国于春秋学造诣之深,礼敬胡安国,令其于家中撰述春秋,指示湖南路给予必要的纸墨、资料等支持、配合。秦桧则从此赋闲数年,绍兴五年六月稍起知温州,六年七月改知绍兴府,同年十二月,因右相张浚再荐,起为醴泉观使兼侍读,七年正月授枢密使,八年三月,再任右丞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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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秦桧沉溺佛教,胡寅善意规劝

秦桧被贬家居期间,一度心灰意冷,迷恋佛教,手抄《华严经》八十卷,且称《华严经》与《周易》同妙。这是绍兴三四年间事。

胡安国长子胡寅,时正在撰述反佛名著《崇正辨》,闻听秦桧沉溺佛教,致信劝谏,同时表达自己对佛教的看法:“窃恐嗜好有以移天下之正味,使无父无君者崇尚佛乘,益归于性空遗累之习,谓蹈方秉节如相公,犹有取焉。则于自任天下,免民涂炭之意,毋乃始终本末不相符乎?”

由此信可知,当时胡氏父子对秦桧仍寄厚望,不希望他因被罢相而消沉、懈怠,寄望他留心圣人经典,修身养性,以待再起,大显身手,施展抱负,实现理想,为君国建功、为生民谋益。

此后又两年左右时间,秦桧心思渐渐发生重大变化,自忖所以被赶下台,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自己心理素质不够坚强,过于顾及士人的看法,太爱面子,“脸皮”不够厚,所以主动辞职了。秦桧借读佛经以求静心,一方面转移心智减少被贬的不快心情,一方面也在自我修炼,为自己将来不再犯主动放弃权力的“错误”,练习心理抗压强度。他在按捺和训练自己,以便在客观时机不成熟时,主观上不致首先躁动不安起来。后来朱熹跟门生们的说法,可为笔者上面的推断提供旁证:

“秦桧闻富季申言,深有感。归,出为富曰:‘元来作相如此!’后来所为,皆得之于此,不知其说,然大率保位之术尔。”

富直柔,字季申,是北宋宰相富弼孙,绍兴元年八月曾知枢密院事,旋被罢免,曾与秦桧同为宰辅,有过共事经历。富直柔将自己祖父富弼当年主动辞去相位事,讲给秦桧听,秦桧从中悟出“元来做相如此”的所谓“秘诀”。

“秦桧初罢相,出在某处,与客握手,夜语庭中,客偶说及富公事,秦忽掉手入内,久之方出,再三谢客云:‘荷见教。’客亦莫知所谓,扣问,乃答云:‘处相位,元来是不当起去!’是渠悔出,偶投其机,故发露如此。”

富弼历仕仁宗、英宗、神宗三朝,作了很长时间宰相,王安石升任参知政事以后,因与王安石意见不合,又知神宗又重信王安石,遂主动辞去宰相。之后,又因反对王安石新法,被王安石奏贬。秦桧详闻此事之后,以为富弼后来所以不能如愿,甚至被陷害,原因就是因为自己非要辞去相位。如果不辞,就不会有后来的结局,也不会受后来的委屈。

秦桧在读佛经锻炼耐心的同时,也在锻炼自己脸皮的厚度,他已真切地体会到,脸皮对于做官,尤其是长期做大官的重要性。他不会再像从前一样,羞答答的一听到不同的议论,就主动退步,宣布辞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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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吕秦争权虬枝蔓展,胡寅身世浮出水面

绍兴四年(1134)九月,侍御史魏矼,论朱胜任相毫无政绩,上疏奏其五罪,高宗遂以“全其丧”为说辞,罢免朱胜非右相,授观文殿大学士,提举临安府洞霄宫。

绍兴五年(1135)春,因宰相赵鼎推荐,胡寅入朝就任给事中,负责“书行”与“封驳”朝廷重要文件。胡寅感觉给朱胜非如此高待遇,不是罚罪,倒像赏功,无以正天下视听,于是上奏不与画黄:

“臣契戡朱胜非,昨日自知绍兴府除同都督,自都督除侍读。臣父其时为给事中,以胜非尝附黄潜善,驯至南渡。及苗刘造逆,胜非位居宰执,不能面折奸凶,尽肱股之义,乃依从回互,阴怀二意。其人才如此,实忠臣义士之所恶,叛人仇敌之所轻。恐其入朝,再坏天下,遂具论列。虽臣父缘此以罪去国,而圣心照知,亦既甄叙。臣又叨误恩,擢居献纳之地,必谓臣克守家训,事主不欺。考胜非后来罪犯,屡致言章,天下闻之,不可掩也。臣若隐默,则欺君违父,为世大戮。伏望圣慈矜察,别降指挥。所有录黄,臣不敢书行。”

高宗未采纳胡寅建议,胡寅继续上奏,陈列所知朱胜非各种劣迹,又称朱胜非当年指责秦桧执政,有分皇权嫌疑。而根据其所奏章,秦桧只是提拔了几个朝廷与地方的小官,朱胜非比秦桧过分得多:“吕颐浩既为胜非斥逐贤才,开其入相之路,胜非……乃用刘棐、黄龟年章疏,谓秦桧大植朋党,有‘龙战于野’之象。”但是考察“胜非所为”,所引皆不肖之人,布列要位,分处州郡,“方之秦桧,其为龙战,不亦大乎!”

胡寅既上章论奏朱胜非,以为当行重遣,而不应享受优等宰相退休待遇(观文殿大学士),同时也借机隐约替秦桧做了辩护。

朱胜非也并未善罢甘休,在所著《秀水闲居录》中,备言胡寅“凶悍”、“不孝”,借胡寅身世大做文章,讥诋胡寅不为亲生父亲服丧,不为生母尽孝。朱胜非在朝中仍存的势力,借机就胡寅身世兴风作浪,论奏胡寅。

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引朱胜非《秀水闲居录》称:

“胡寅者,凶匿躁进之士也。赵鼎荐之词掖,朝士皆畏之,以行事乖谬,众论不容。乃称父安国老病,远在湖湘,乞归省,于是差知永州。寅携妾居婺州,久之不去,有朝士范伯奋移书责之。寅以妾临蓐为辞。伯奋复曰:‘妾产与父疾孰重?’寅诉于鼎,改知严州。鼎旋罢,累月复相,欲召寅,议者以不省父止之。复除永守,星夜南奔,未及到家,召命已下,比见其父,疾困不能言。寅留数日,将行,告之。安国揽衣垂泪而已。寅至行朝,除礼部侍郎,又兼经筵,又直学士院,尚未逾月,安国凶问果至。寅匿之,佯为父书,与交党翰林学士朱震言,‘久疾垂死,寅欲免君命,以时势尚艰,遣之使行。’欲盖而彰。度其死时,寅尚犹在路耳。”

朱胜非所称:胡寅得家书知父亲已病故,却故意隐匿事实,以等待除授高官,称是父亲亲自写来信件,并称翰林学士朱震帮助胡寅隐瞒事实真相。李心传在《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中,记录了朱震上奏为请求为胡安国追赐谥号的事情:“翰林学士朱震奏:‘安国正义直指,风节凛然。时晚归衡山,讲道自乐。遭遇圣明,学遂显行。盖其功不在先儒之下。去年有旨,召其子寅于永州,寅过衡山,安国已病。徘徊不进,欲留侍疾。安国勉令,如期而发。’”朱震明称胡安国亲自写信给自己,告知:“寅已促令上道矣。”朱震向高宗皇帝汇报称:“其书具在”。朱震诚实、守信,所言当属实。朱震确实与胡安国、胡寅旧交很深,但就算想替胡安国说好话,也不敢说谎欺骗高宗,一旦高宗欲见原信,朱震将置自己于何地?

李心传是严谨史家,因此以为朱胜非挟私人怨忿,《秀水闲居录》所载事情,多不可信赖。

胡寅本胡安国同祖父三兄胡淳之子,因其家贫困,且已多男,出生时被抛在盆中,打算溺死。胡安国母亲夜“梦有大鱼跃盆水中,急往救之”,挽回了胡寅的生命,后来交与胡安国抚养,嘱以亲生待之,胡寅由此得为胡安国长子。胡寅不知自己身世,当政敌出此撒手锏时,一时无措,问询父亲之后,将此情形向朝廷汇报,此事涉及胡寅与秦桧的关系。胡安国去世前,胡寅已升任礼部侍郎,闻听父亲去世,即刻辞职,奔丧回湖南。

胡寅临行前,宰相赵鼎和秦桧分别前来关心、慰问,并奏请由湖南路佐助丧事,高宗准奏。胡安国由此得以官葬。胡寅料理父亲丧失完毕,致信赵鼎和秦桧,汇报情况并表达感激之情:“已于八月内,克襄大事(安葬父亲)于湘潭县西山(亦称隐山、龙王山),先妣祔焉。……乃蒙朝廷特降指挥,衰荣之典,始卒并举。岂惟先父没身之幸,实自圣朝盛事耳。哀感之情,不能详布。”

胡寅在文中明称,父亲身后能得此殊荣,丧事办理得隆重、光耀,自本朝以来所少见。看来当年的湖南安抚司,接到朝廷“襄助”胡安国丧葬事宜的指令后,确实出了不少官资和官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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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和战之争是胡氏兄弟与秦桧分歧节点

秦桧再度入相时,胡安国已病重,绍兴八年四月十三日病逝。秦桧与胡安国的交往就此终结,但与胡安国几个儿子的交往,仍在延续。《宋元学案•衡麓学案》称胡寅:“先生志节豪迈,……文定素与秦桧善,及桧擅政,先生绝之,故为所恶。”这只是笼罩性的说法,并未深考详细过程。

胡安国去世后五日,胡寅被任命为礼部侍郎兼侍讲,数日后又直学士院。其时,胡安国凶讯尚未传到朝廷,但因胡安国久病在身,胡寅乞外任湖南小郡,以便归养,高宗未允。而胡氏父子在和战问题上与秦桧的分歧,此时已经揭开序幕。

《朱子语类》卷一百三十一载:“胡明仲与秦桧争议和于朝堂。(秦)但取金人所答国书【此处“金人所答国书”前后顺序有误,当为“所答金人国书”】,以手急卷,箝其两头,只留中间一行,示明仲云:‘不求而得,可谓大恩。’字如掌大。时,虏人初以河南之地归我也。先生亲见致堂说。”此事只能发生在这段时间,因为到五月四日,胡寅便得父亲病故家书,急请辞职归家奔丧,此后便再未回朝为官,没有跟秦桧在朝堂上见面的机会了。

金人许归宋河南地的具体时间,《高宗本纪》载在绍兴七年十二月,那时秦桧虽未再相,却已于年初重归朝廷,正在担任枢密使。宋高宗绍兴七年,是金国的天会十五年,金太祖完颜晟(吴乞买)驾崩已两年,金熙宗完颜亶在位,但未改年号。这年十一月,金国不再信重伪齐国,执所立傀儡帝刘豫,降封为蜀王,伪齐国从此不复存在。刘豫后来又被金国降为曹王,于金熙宗皇统六年(宋高宗绍兴十六年)九月,死于金国。尽管是伪国,但因确曾为皇,也算是驾崩了。

金将挞懒,又被宋人称作“獭辣”,是金太祖阿骨打某兄弟或堂兄弟之子,追随阿骨打屡立战功,是攻灭北宋的金国主要军事指挥官之一。当初考虑金国都城距离遥远,无力统治中原,遂主张于中原建立傀儡国,并力请以刘豫为帝。《金史•熙宗本纪》,载挞懒于南宋绍兴七年(1137)十一月,升任金国左副元帅,晋封鲁国王,成为金国重要决策人物。金国欲归还宋朝河南地,即是挞懒的主张,出于什么目的,因为缺乏载记,已无从得知详细。


前已述及,宋人有以秦桧当年为挞懒所“纵归”的说法,目的在于让秦桧回到宋朝,以便屈膝于金。虽然有板有眼,但此种说法实在禁不起推敲。当初无论是挞懒还是秦桧,谁能料到在绍兴七年年底以后,能够双双在各自国家里受到信重,担任关键性职位?他们又怎样互通音讯呢?由此看来,秦桧被挞懒故意纵归以求双方达成和议,显然只是后来泄愤者编造的故事而已。

挞懒于金熙宗天眷二年(宋高宗绍兴九年,即1139)八月,被诬谋反遭杀。金兀术再度用兵,夺回了无条件送还宋朝的陕西、河南地。但不久之后,宋金再度重归议和,议和真正达成,是在绍兴十二年,跟挞懒已毫无关联。由此可见,当年所传“挞懒与秦桧密约,达成议和,以使双方在各自的国家中获得主政权力”的说法,实在无法自圆其说。就算他们都有通过立功从而掌权的想法,尤其是挞懒,攻宋不比与宋和议更容易立功,更容易被金国所重吗?宋人更有“秦相公是细作”的说法,其实只是后来的主战者泄愤,完全找不到任何事实证据。

就在胡安国去世的当月初,宋遣王伦为外交使臣,赴金国商谈“和议”。胡寅就是因为不同意遣使与金和议,又不知详情,才在朝堂上与秦桧发生争执。

另一官员陈诚之,也于庙堂上问秦桧和亲之故。秦桧答以:“某意无他,但人主有六十岁老亲在远,需要取来相聚。”秦桧出示高宗诏书给陈诚之看:“不求而得,可谓大恩”。当年高宗或恐外人议论,将和议之事全权委托秦桧,这份议和诏书,当是密付秦桧。秦桧本不应示人,但被众人一再逼问,无奈之下,只好屡以高宗诏书中“不求而得,可谓大恩”一句,“抵挡”前来询问、责难者。此句并无大伤,不算泄密,高宗知道也不会怪罪。至于诏书其他内容,秦桧保密,其他人也就无从知晓了。

金人虽然掳走徽宗、钦宗,灭掉北宋,但当时其国都却远在今天黑龙江省的阿城县,鞭长莫及,确实无力统辖中原,所以才先立张邦昌建伪楚。张邦昌将伪楚还给宋高宗之后,金人长驱再至,又立伪齐刘豫。直到废弃刘豫,仍觉无法直接统治中原地区,无法有效掌控河南、陕西地。一时不知如何处置,故而才暂时以和议方式还给宋朝。当时金国如有足够信心和能力直接统治这些地区,便不会将河南、陕西地,归还宋朝了。金国不像后来的成吉思汗及其子孙,没有他们那种想要占据整个世界的野心和宏图远略。有关于此,宋人当年少有知者。秦桧确实精鬼,大约对此早已心知肚明,故意借提倡和议而得河南地,以为己功。

王伦出使金国到达祁山时,金元帅刚好抓获韩世忠、岳飞派到金国的细作。金帅就此对王伦发难,指责宋廷口是心非。王伦答以皇上不知此事,都是边将想要立功,自作主张。王伦保证,回朝禀告之后,此类事情一定不会再度发生。

绍兴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王伦出使归朝,带回了金国的使臣,金国外交使臣称:“先归河南地,余事徐议。”

次日,高宗布告朝野:“大金遣使前来,只为尽割陕西、河南故地,与我讲和,许还梓宫(父亲徽宗棺材)、母、兄、亲族,余无须索。虑士民不知,妄为煽惑,令尚书省榜谕。”

二十七日,礼部侍郎晏敦复,户部侍郎李弥逊、梁汝嘉,兵部侍郎兼史馆修撰又兼权吏部尚书张焘,给事中兼直学士院楼炤,中书舍人兼资善堂翊善苏符,权工部侍郎萧振,起居舍人薛徽言,同班入对,奏请拒绝议和。众多官员纷纷上疏,反对议和。


枢密院编修官胡铨上疏,请斩王伦,并及秦桧、孙近(当时主和的参知政事),悬头高杆,以示不与金和,不受屈己之辱。文章词语雄放,意气昂扬,志节豪迈,激情浩荡。一时间通国传诵,朝野沸腾。虽然和议终成,但主战者人众、疏多,士民爱国激情空前高涨,数千年历史所仅见。

秦桧一时处于舆论围困之中。无可奈何之下,请求辞去宰相职位。秦桧这次的辞职,跟从前不一样,从前是真辞职,所以连上三章,直到被高宗皇帝批准为止。这次他已把清高宗皇帝的脉动,知道他真心想跟金国议和。既要真心议和,就不会批准自己辞掉宰相职位,因为当时众多的各级官员,都还沉浸在对金国的深仇大恨之中,难以有效推进和议的政策。

秦桧故意做出辞职的样子给主战的官员们看,同时也在借机暗示谏官按照高宗皇帝旨意,帮他把反对议和的人士,全部奏贬出朝廷。

果不其然,高宗不许秦桧辞职,被贬的不是秦桧,而是众多主战的官员。


胡铨被贬,很多官员试图解救,就连你秦桧自己,也出面向高宗为胡铨说情,“欲望圣慈,更加宽宥。”这显然也是在做戏。此后不久,大批官员因反对议和相继遭受贬谪,一两年后,朝野情绪才慢慢消退,人心渐趋平静。

在后世理性的评论者看来,南宋到底是与金国和议,还是血战到底,不是主和者与主战派哪一方爱国哪一方不爱国的问题,而是收复失地的愿望,与实际军事能力是否相匹配的问题。清人赵翼在《廿二史札记》中指出:

“义理之说,与时势之论,往往不能相和,则有不可全执义理者。盖义理必参之以时势,乃为真义理也。宋遭金人之祸,掠二帝,陷中原。为臣子者,故当日夜以复仇雪耻为念。此义理之说也。然以屡败积弱之余,当百战方张之寇,风鹤方惊,盗贼满野,金兵南下,航海尤惧其迫。幸而饱掠而归,不复南牧,诸将得以剿抚盗贼,措置军府。江淮以南,粗可自立。而欲乘此偏安甫定之时,即长驱北指,使强敌畏威,还疆土而归帝后,虽三尺童子,知其不能也。故秦桧未登用之先,有识者故早已计及于和。洪皓以乐天、畏天语悟室,犹策使臣在金国之言也。绍兴五年,将遣使至金,通问二帝。胡寅言:‘国家与金世仇,无通使之理。’张浚谓:‘使事兵家机权。日后终归于和,不可遽绝。’是浚未尝不有意于和也。陈与义云:‘和议成,岂不贤于用兵?不成,则用兵必不免。’是与义亦未尝不有意于和也。高宗谓赵鼎曰:‘今梓宫(指父亲徽宗棺材)、太皇、渊圣皆在彼,若不与和,则无可还之理。’此正高宗利害切己,度量时势,有不得不出于此者。厥后半壁粗安,母后得还,不可谓非议和之效也。自胡铨疏,以屈己求和为大辱,其议论既恺切动人,其文词又忿激作气,天下之谈义理者,遂群相附和,万口一词,牢不可破矣。故知身在局外者,易为空言,身在局中者,难措其事。秦桧谓:‘诸君争取大名以去,如桧但欲了国事耳。’斯言也,正不能以人而废言也。其后隆兴又议恢复矣,吕本中言:‘大抵献言之人,与朝廷利害,绝不相关,言不酬,事不济,则脱身去矣。朝廷之事,谁任其咎?’汤思退亦言:‘此皆利害不切于己,大言误国,以邀美名。宗社大计,岂同戏剧?’斯二人者,亦踵桧之故智,然不可谓非切中时势之言也。”


在北宋被灭,国家生死存亡关头,秦桧置个人安危和身家性命于不顾,敢于挺身而出,力保赵氏。这是胡氏父子特别看重秦桧,并努力与之交好的主要原因。秦桧再相以后,力主议和,抑制并打压主战派人士,则是胡氏与秦桧最终分道扬镳的原则性节点。

早于绍兴五年(1135),胡寅就曾上书高宗,请求举国丧服三年,“衣墨临戎”,血战到底,誓与金人共戴天。高宗很受感动,但当时的宰相张浚,虽是胡寅的好友,却不同意胡寅的说法,坚持要与金国通使。高宗因此改变了主意。胡寅为此再次上奏:“臣窃闻宰相张浚,有论‘使事为兵家机权’,与臣所论事理不同。”胡寅坚决不同意,闻听张浚已派使臣何苏赴金国“通问”,立即上奏辞职,请求回湖南老家小郡任职,以便照顾父亲,因此被除授知邵州。


胡寅虽在是否派遣使臣问题上与张浚发生严重冲突,但并未影响两人的交往,张浚与胡氏胡寅的良好关系,一直被保持到各自逝去。

秦桧复相时,张浚已被罢相一年,当时左相是赵鼎,秦桧是右相,赵鼎体会高宗心思,一样支持议和,只是议和之事,被高宗全权委托给了秦桧,而且不久之后,赵鼎即被罢免,此后秦桧独相,直到绍兴二十五年(1155)中风而死为止。

跟与张浚的关系一样,胡寅并未因宋金议和,遽断与秦桧的交往,因为他深知,和议是高宗本心,秦桧只是执行者而已。

当时宋廷主战人士,皆以金人无信,“必败盟”为辞。不幸挞懒很快受诬谋反被杀,金兀术接续执掌宋金关系大权,果然毁弃挞懒所结宋盟,出兵将还给南宋的河南、陕西地,再度抢夺回去。但经过两年左右折腾,更无另外收获,金宋重归和议。此后除边境州县时有小规模冲突外,整个江南再无兵火,得以休养生息、安定生活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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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胡寅难中求助,秦桧真心关怀

绍兴十年(1140)秋,胡寅服丧期满,回到永州知州任上。其时,胡寅正在受困身世问题,政敌攻势未减。胡寅上疏朝廷申辩,并且直接向高宗皇帝上奏,汇报真实情况,同时也致信秦桧,希望能够帮助说明。虽然秦桧文集不存,无法得知回复详情,但观后来情形,秦桧依然关心胡氏兄弟。

绍兴十二年,秦桧致信胡寅,问询胡寅身世问题,同时关心胡寅两位弟弟,胡寅复信表达感谢:“近蒙崇赐钧函,并及二弟,所以存问之意,虽夐绝千里,如载色笑。下情感幸,无以名言。”胡寅这封《寄秦丞相书》,自标作于“壬戌”,壬戌是绍兴十二年(1142)。

胡寅同时向秦桧说明自己身世情况,希望秦桧在适当的机会,能将事情原委,汇报给高宗皇帝:“过房入继,礼之正也,则当为本生行心丧解官。收养弃遗,则本生之恩已绝,而所养之恩特厚,虽不为本生服可也。……伏乞相公以礼部太常所定,将上于议政之暇,特出片言,谓礼缘人情,以义而起,某比寻常过房事体不同,合为所生服齐衰不杖期。如此降旨,则先子衔恩于九泉,某也戴德于没齿,本宗与伯氏两房大义坚定,缙绅及乡闾浮言帖息,无摇撼簸扬之态,天下之如某者,皆得安其身为人之后。相公之赐可谓深矣、远矣,不可以有加矣。”

根据胡寅信文所称,堂兄胡宪,此前也曾致信秦桧,为胡寅解释身世问题:“日者,伯氏建州教授录示所上相公书,为某辩白物议之不然者,其说甚详。独造端三数语,未免婉曲。盖伯氏于先伯,今为嫡长子,当为亲讳,不得不尔也。”

因为胡宪在向秦桧解释时,出于为“为尊者讳”的传统,只能对自己父母的溺婴行为,做些含糊其辞的说法,胡寅才不得已,再次进行自我申辩。

胡寅致信秦桧的翌年春,便携季弟胡宏一起回福建老家“省觐世母”——看望生母。兄弟二人乘船沿长江而东,先到临安,特意到家中拜望秦桧,感谢对兄弟们的关心。大约是秦桧在复信中,有劝说胡寅回乡看望生母,以消乡人议论的话语,同时又明确希望胡氏三兄弟出仕为官的意思。胡宏《与秦会之书》信中有:“昔孔子成人之美,今相公丈曲敦故旧,欲先人身后不即衰落,将使某兄弟各遂其志,愿人以所长表见于世,此诚莫大之德。”胡宏的上述说法,表明秦桧在给胡寅的信中曾有许诺,可以根据各自特点,为胡氏兄弟安排适合的官位。胡宏此信开首谓:“癸亥春,尝拜起居之间。”

“癸亥”,是秦桧致信胡寅的“壬戌”下一年,即绍兴十三年。

胡宏此信明确交代,胡寅、胡宏兄弟,曾于绍兴十三年(1143)春,曾亲到秦桧家中拜望,表达感谢之情。秦桧了解胡氏兄弟当时生活贫困,得知胡寅欲回福建老家“省觐世母”,特意以白金若干相赠,胡寅敬谢,婉拒未收。

由于秦桧的关心和举荐,胡安国次子胡宁(1101—1159,字和仲,号茅堂)约于绍兴十四年底前后,被召入朝为官,先任敕令所删定官。

一次,胡宁休官假回家,假满回朝之后,秦桧问询胡宁,“您兄长”对今日天下事有何看法?胡宁告以“(兄长说)善类久废,民力久困。”秦桧大约是想听些“形势一派大好,士民欢欣鼓舞”之类歌功颂德的话语,听到胡宁转述胡寅的上述说法,自然不必再说下去。

《宋宰辅编年录》称:“左仆射秦桧与故给事中胡安国及其子徽猷阁直学士寅皆厚善。寅尝以书谢秦桧,略曰:‘愿公修政任贤,勿替初志。尊王攘夷,以开后功。’桧谓其讥己,始大怒之。”

徐自明的说法,跟前述李心传的说法基本一致,但这应是此后数年的事情。当胡宁转述胡寅上述话语时,秦桧仍然表现了相当的容人之量,所以胡宁才能得以继续在朝中做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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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胡宏,意外的唯一

宋人做官,有官假,平常每月三次,每次一天,同时也有年节假日,除值班者不放假算加班以外,其他官员都可借机回家几天过年。

大约绍兴十六年,胡宁趁年假回湖南家中,临行前,秦桧问及其弟胡宏情况,希望胡宏自荐适合担任何种官职,以便帮助安排。胡宁回家后告知胡宏,胡宏因此致书秦桧,表达感谢,同时自我举荐,想要担任岳麓书院山长。

“矧今圣明在上,而相公丈端秉化权,念及寒微,下询所欲,傥于是时不显寸长,思自振耀,则真自弃矣。昔孔子成人之美,今相公丈曲敦故旧,欲先人身后不即衰落,将使某兄弟各遂其志,愿人以所长表见于世,此诚莫大之徳。”

胡宏连续以“相公丈”称呼秦桧。“相公”是宋人对宰相的尊称,“丈”是对亲近长者的尊称。由此称谓,可见胡宏当时对秦桧的崇敬程度之高,至少在形式上,相当尽情尽礼。也就是说,直到绍兴十七年(1147),胡氏兄弟对秦桧依旧充满诚挚的期望和感戴,他们之间的关系仍然亲密。

信中的另外两段话语,也很值得留意:


“癸亥春,尝拜起居之间,自是遵禀传业之诲,不敢失坠。”

“先人即世,忽已十载。惟是布衣藜杖,寻壑经丘,劝课农桑,以供衣食。不如是,则啼饥号寒,且无以供粢盛,奉祭祀,将飘零惨淡,无以成其志矣。积忧思与勤苦,而齿落发白,夙兴冠栉,引镜自窥,颜色枯槁,形容憔悴,身之穷困,至此极矣。去年复哭子,而今年又丧妇,自嗟薄命,益不敢有意荣进。然立身行道,扬名后世,以显父母,圣人之训也。苟泊然无意于是,甘与草木同腐,则何以为人子,岂先人平日教诏之所望耶!”

由这两段话语,可知秦桧曾经嘱告胡宏,令其继父之志,不断努力,以继承先人“传递圣学”的正大之业。这段话语透露了数年前胡宏与胡寅到家中拜望时,秦桧曾经以此专门嘱咐胡宏。

胡宏就此“禀告”秦桧,“若用不以其才,则丑拙陈露,非所以成其美矣。”相公既然知道我的心愿在继承父志,传递圣学,而“长沙湘西岳麓山书院”,自国初始建,向来都给固定招生名额,山长位置,见今正属空缺,无人担任,“以某有继述先人之志,特命为山长,依州县监当官给予廪禄,于以表朝廷崇儒广教之美。”

胡宏请求出任岳麓书院山长,以成全自己教书育人的真实愿望,而不愿出来担任其他行政官员,纠缠于跟自己理想并不相干的事务性工作。


胡宏在信中毫不隐晦地表达自己的人生理想目标:

“稽诸数千年间,士大夫颠冥于富贵,醉生而梦死者,无世无之,何啻百亿!虽当时足以快胸臆、耀妻子,曾不旋踵而身名俱灭,某志学以来,所不愿也。至于杰然自立志气,充塞乎天地,临大节而不可夺,有道徳足以赞时,有事业足以拨乱,进退自得,风不能靡,波不能流,身虽死矣,而凛凛然长有生气如在人间者,是真可谓大丈夫矣。”

胡宏(1105—1165,字仁仲,学者称五峰先生)理想宏大,志趣高远,人格勇毅坚定,人品洁白无瑕,思想智慧非凡,佼佼于宋代理学家行列之中。但将上述高扬理想主义精神的话语,写在给秦桧的自荐信中,似乎有些安置失宜。

朱熹后来说,胡宏直接拒绝秦桧招引,大致不误。胡宏用上述这类话语,表达自己的理想和人格,确实有不想被招引出仕为官的意味,但只是不想被他招引出来,做世俗人看重的那类官员,而却想借机担任岳麓书院山长,这个心愿同样真实、诚恳。

胡宏真希望能够担任岳麓书院山长,借以扩展育人范围,张大圣人之道的传扬力度。但在信中如此表达高洁的理想,故意张扬自己人生的根本追求,语气既坚定,声调又高亢,显然忽视了观者的感受。

尽管胡宏只为表达自己理想,并无借机讥刺秦桧的用意,但无意间引发秦桧不快情绪,产生了被讥刺的感觉。换了别人,可能也有相类的感受。

胡宏是位非常杰出的智者,但因一时情绪冲荡,将人生根本追求,书写在写给秦桧的信中,导致阅信人心中不快,从而使自己宏伟的抱负,搁浅在自己纵情表达人生理想的文字里。

从后果来看,这件事对成就胡宏,客观上起到了意想不到的作用。在整个儒学的全部发展史中,胡宏是真正不曾受过一丝政治和官场污染的学者。在整个宋元明清时代,甚至秦汉以后的所有儒者,几乎无一例外的都曾或多或少、或长或短地在官场里滚爬过,孔孟虽不同于后世儒者,但他们在有生之年,也都为了做大官而周游列国、游说君王,试图攀高位、掌大权,借以实现自己改造风俗、重建伦理秩序的宏伟抱负。甚至就连老庄,也都未能彻底避免置身官场,庄子还曾做过漆园吏。历史上于世有闻、且具一定影响力的儒者,甚至还包括非儒家系统中的读书人,跟官吏和官府没有发生实质性关系的,似乎只有胡宏一人。他一次都不曾踏进官府之门,也没有当过一天任何官员。他跟现实政治一点边都没沾上,真正是洁白无瑕的纯洁处子。只是为了帮助哥哥澄清身世问题,被哥哥邀约,去了一趟宰相秦桧的家中。

如果胡宏不在写给秦桧的书信中,若彼高昂、坚定地表达自己的人生理想,秦桧一定会帮忙,让他出任岳麓书院山长。这对秦桧来讲,太过小事一桩。但岳麓书院山长也是官,尽管跟官府里的官不一样,但因为书院内部事务需要跟官府和官员沟通,从而免不了去跟他们打交道。那样的话,中国历史上的读书人中,就不会有跟官府一点不发生关系的学者了。

胡宏给历史上的中国读书人,留下了一个唯一,一个挺然独立于官家和官府之外的唯一。换了别人,可能早就贴上去,哪还会表达自己的纯洁理想,只会去表达效忠,表达追随,表达报恩的心思去了。理想很快会被现实淹没,不易再被想起。就算心里始终坚持,也会被官场磨洗褪色,再不会是原本的样貌了。

不在这里故意张扬胡宏的人格光辉,只说不被政治和官府牢笼去,不被官位和利禄、声名引诱去,不被各种难以摆脱的亲友关系裹挟去,而能真正独立存活于世间,活得干干净净,一尘不染;活得明明白白、毫不含糊;活得坦坦荡荡,心里没有一丝婉曲、绕转;玲珑剔透,光明磊落,心里不存一点侥幸的觊觎,不存一丝过分的奢望,这样的读书人,在中国的历史上,恐怕难以找出第二个人了。

胡宏所以能有如此不动不摇的坚守,并不是一时看清了可能的结局,而完全出于平日的修炼和涵养。录一首胡宏的诗就能看出,这是他一生不懈努力的功夫,不是一时的警觉和聪慧:

崇辱无休变万端,

阿谁能向静中看。

消磨利欲十分尽,

免得临机剖判难。


平日缺少足够的涵养,等到事情临头再做判断,就会瞻前顾后,权衡利害,剖判得失,一切都已来不及。世间人所以优柔寡断,主要原因就在这里。歧路亡羊,往往是因为走到歧路之前,心理缺乏准备。

朱熹后来批评湖湘学派学者,说他们只强调“于已发时”做察识(简单解释:发现错误时矫正),缺少平日一段涵养工夫(简单解释:未开始做事时,心里先有善恶是非之分)。认为湖湘学派学者的这类明显偏差,导源于他们的思想宗师胡宏。看看胡宏诗中的说法就能了解,朱熹的批评,明显矢不中的,偏差过大。

胡宏写诗、作文,跟后世尤其是今天的读书人和学者不同。胡宏写出来的,都是心声,他的文字就是他的生命本身,而不是生命以外的东西,也不仅只是借以表达思考和展现生命的外在符号形式。

说更多没用,进不到这样的生命之中去,无论怎么说,也都只是“文字”和“话语”,饶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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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07-15
九、胡宁与秦桧:道不同不相为谋

绍兴十五年(1145)十月,秦桧子秦熺,自翰林学士承旨,被除授知枢密院事。

枢密院,为宋廷国防委员会,最高长官是枢密使,之后是枢密副使、知枢密院事、同知枢密院事、签书枢密院事、同签书枢密院事。这都是国家一级长官,与左、右宰相、参知政事,同属“宰辅”系列。在枢密使和枢密副使空缺的情况下,知枢密院事,就是国防委员会最高长官。秦熺除知枢密院事时,枢密使由丞相秦桧兼任,而枢密副使空缺若干年,只有签书枢密院事,而且又在不断轮替。也就是说,秦熺如果再来担任知枢密院事,全部国家最高权力,就都掌握在秦桧父子手里。国家政权所属虽是高宗皇帝,但行使权力,就基本全部掌控在秦氏父子手上。

秦桧此时虽已独相七、八年,脸皮也已磨厚,但对舆论仍有顾忌,想了解一下朝臣们的看法,于是去问胡宁:“儿子近除,外议如何?”胡宁的回话直截了当:“外议以为,公相必不袭蔡京之迹。”蔡京在北宋徽宗时担任宰相,其子蔡攸官任枢密副使,被时人讥为父子同相。


胡宁的话语带有明显的讥刺意味,但秦桧当时并没有过分怨恨胡宁,而是马上指使儿子连续上疏,请求高宗允许,“乞避父子同政”,辞掉知枢密院事职位。看来当时朝廷中还有很多官员,并不完全站在秦桧一边,秦桧仍然心有余悸。高宗虽然同意秦熺请求,但却仍然给秦熺加官,为资政殿学士、提举万寿观、兼侍读,待遇视同执政(参知政事)。高宗还为此事特意对秦桧说:“熺出朕亲除,可为士人之荣也。”证明秦熺得到如此高的官职和待遇,不是秦桧指使人举荐,而是高宗自己的意思,并且是自己亲自任命。高宗为什么这样做,不是本文讨论内容。

绍兴十八年(1148)三月下旬,秦熺再除知枢密院事,高宗不许辞,乃就任。高宗恩赏其上朝时,班位左相之次。父子位置紧挨,上朝排班前两位。

半月后的四月上旬,胡宁由右承务郎、敕令所删定官,改京官,微升为太常丞。

绍兴十八年(1148)闰八月,轮到胡宁面对皇帝(宋代皇帝勤政,规定大约七品以上京官、地方路(省)级长官、转运使等,按规定日期轮流面对奏事,反应实际问题,同时指出朝廷和地方官政之失,不许隐瞒不报。这种制度叫“轮对”)高宗口谕胡宁:“乃父既纂释《春秋》,尚当有他论著,其具以进。”

朱熹后来回忆此事:“太上(指高宗皇帝)一日问胡和仲:‘文定《春秋》外,更有甚文字?’胡曰:‘只有几卷家集。’上曰:‘可进来。’遂进之。……和仲上殿,光尧(亦指高宗)索文定公文集,因以训本呈。”

高宗既出口谕,胡宁急以家书,报兄胡寅。胡安国去世数年后,胡氏兄弟大致已将父亲文集整理好。胡寅既得胡宁家书,加快速度再行续整,将正本献予高宗皇帝,同时又手抄副本,另外送与秦桧。秦桧粗阅数篇之后,请胡宁来家叙旧。

秦桧对胡宁说:“先丈议论好,然行不得。”胡宁问:“既是议论好,如何行不得?”秦桧曰:“仲尼垂世立教,且说个道理如此以示人,如何便一一行得?……《论语》、《孟子》许多说话,哪曾是尽使得?只是也要后人知得许多说话。”

这段话语的意思,就是秦桧认为胡安国的说法很好,只是不能按照这些说法行事。胡宁问:既然说得当理,为什么不能按照行事。秦桧说:孔孟的很多话语也一样,说得都很好,但也不能按照行事,因为道理是道理,做事是做事,做事不能完全按照道理,有道理的说法,只是在道理上说得通,做事时却行不通。所以对于孔孟的说法,不能太拘泥,他们说得虽然有道理,也只是留给后人一些有道理的说法,不能完全按照他们的说法去做,因为在事实上行不通,如果硬要落实,不仅达不到预期效果,反倒会害事。

一段时间之后,秦桧又问胡宁:

“贤道‘敬以之内,义以方外’是两事?是一事?”胡宁答:“闻之先人,这只是一事。”秦桧道:“贤后生不识,某看来只是上一句用得。”胡宁说:“此是圣人两句法语,丞相如何道只一句用得?”秦桧说:“某平生所行,只上一句。贤说须著下一句,贤且试方看。……‘敬以直内’可用,某逐日受用便是。‘义以方外’不可行。……我只是敬以直内。”

若果用今天容易被人们理解的话说简单解释,“敬以直内”,就是严格要求自己;“义以方外”,就是用同样的原则要求别人。秦桧的意思是,自己拿圣贤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行,但用这种圣贤的标准去要求别人做到,那是行不通的,所以不能那样做。

根据朱熹后来的说法,胡宁于此后一段时间,曾劝秦桧及时引退:

“相公当国日久,中外小康,宜请老以顺盈虚消息之理。”

秦桧对曰:“此事不然。我当时做这事,尚拖泥滞水,不曾了得。”

胡宁问秦桧“何事未了”?

秦桧答曰:“是未取得他中原。”

胡宁说:“若取中原,必须用兵,相公是主和议者。”

秦桧说:“我从来故不主兵。然虏自衰乱,不待用兵,自可取。”

这段问答发生的时间,大约在绍兴十九年(1149)秋际,表明胡宁与秦桧的交往关系,已经走到尽头,再无回缓余地。

后来门人问朱熹:秦桧是何样人?

熹答:“秦会之是有骨力,惜其用之错。”

门人又问朱熹:“他何故不就攻战上做?”

朱熹答:“他是见得这一边难成功,兼察得高宗意向亦不决为战讨计。”

朱熹还曾对门生说:“秦桧自虏中归,见虏人溺于声色宴乐,得之中国者日夜烂漫,亦有厌兵意。秦得此意,遂归来主和。”

根据朱熹的上述说法,秦桧既看懂了高宗的本意,也看清了金人当时厌战而求享乐的心态,所以才主张议和。其实也只有在双方如此的情形下,宋金和议才能最终达成。

朱熹对门生品评秦桧说:“此老(秦桧)千鬼百怪,如不乐某人,贬窜将去,却与他通殷勤不绝。一日,忽招和仲饭,意极拳拳。比其还家,则台章已下,又送白金为赆。”

逐走胡宁之前,秦桧殷勤请吃了一顿告别餐,这是胡宁与秦桧之间,也是胡氏兄弟与秦桧之间“最后的晚餐”。

胡宁被逐出朝,充夔州路安抚司参议的具体时间,《建炎以来系年要录》明确记为绍兴十九年十二月,称是因受其兄胡寅牵连:

“宁本因其父兄与桧厚,故召用之。……桧知宁兄徽猷阁直学士致仕寅之贫,因其往建州省觐世母,遗以白金。寅报书曰:‘愿公修政任贤,勿替初志。安内攘外,以开后功。’桧以为讥已,始怒之。寅尝游岳麓寺,大书壁间云:‘是何南海之鳄鱼,来作长沙之鹏鸟。’帅臣刘旦方欲捃摭张浚诸人之罪,而旦,潮阳人也,亦大怒。复讼寅于桧。侍御史曹筠即奏宁兄阿附赵鼎。若不罢斥,无以安众心。’”这是李心传陈述胡宁出朝外任的理由。

其实不必受其兄牵连,上述胡宁跟秦桧直接交往的表现,已足够自己被逐出朝廷了。有关于此,《宋史•胡安国传》所附胡宁传中,有关胡宁因受其兄牵连被贬的说法,反不及清人全祖望的说法更接近事实。全祖望在《宋元学案•武夷学案》中称:

“茅堂还朝,秦相问:‘令兄有何言?’对曰:‘家兄致意丞相,善类久废,民力久困。’秦相已愠,因谓茅堂曰:‘先公《春秋》议论好,只是行不得。’茅堂曰:‘惟其可行,方是议论。’又问‘柳下惠降志辱身如何?’对曰:‘总不若夷、齐,不降不辱也。遂以书劝避相位,以顺消息盈虚之理。秦相愈怒,一日忽召茅堂饭,意极拳拳,归而台章已下。《宋史》载其蔡京之对,且谓因致堂与秦相绝,遂并罢。不知茅堂自不为秦屈,不一而足,非以致堂之牵连也。’”

有件事情,刚好发生在胡宁被贬之前半月内。《高宗本纪》载,绍兴十九年(1149)十一月,“合祀天地于圜丘,大赦。”胡寅《先公行状》称,胡安国于本年“郊恩,赠左中大夫。”是否是秦桧提议,没有确凿证据,但秦桧如果作梗,胡安国这次肯定没有机会获“赠左中大夫”。


本年十二月上旬,胡宁被贬出朝廷。事实表明,胡宁被贬出朝廷,并非受其兄胡寅牵连。

秦桧虽将胡宁逐出朝廷,但却并未深究,尚容胡宁在未降级情况下外任,至少在做法表现上,很难以心胸狭隘轻下断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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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07-15
十、胡寅被贬,谪居岭南新州

胡寅确实羞辱过湖南安抚使兼知潭州刘旦。刘旦是广东潮州揭阳人,本名刘昉,因阿谀秦桧,绍兴十三年八月自知虔州(江西赣州),升任湖南路安抚使兼知潭州。一届任满之后,湖南安抚使由陶恺担任,一年多就病死任上。绍兴十九年,刘昉再来担任湖南安抚使兼知潭州,上奏朝廷,说是原来的名字跟“前代不合之臣相犯”,请求更名刘旦,被朝廷批准。其人在湖南政绩平平,不过也有点长处,会写书法,还研究儿科病症治疗,搜集各种民间中医偏方,著成《幼幼新书》,现今中医,仍有医生参照此书治疗儿童病症。

刘昉曾经帮助吕颐浩陷害过衡州知州向子忞,向子忞是胡安国女婿向沈的亲叔父,也是胡寅的最亲密好友。胡寅对此人确实怀有一些怨愤,但更多的还是瞧不起,因为此人能力、人品都很低劣。胡寅鄙视此人,一次在岳麓山醉酒,到岳麓寺跟和尚朋友聊天说话,于寺墙壁上大书曰:“是何南海之鳄鱼?来作长沙之鹏鸟。”有人将此事告知刘旦,刘旦大为气恼,向秦桧密报,诬告胡寅与被贬宰相张浚私下联络,贬损朝政。但当时的侍御史曹筠,奏贬胡宁,只是拿刘昉诬告胡寅“与张浚贬损朝政”做说,究其实,曹筠奏贬胡宁,当是受了秦桧的暗示。因此,不能轻易将胡宁被贬,看成是受其兄胡寅的牵连。

绍兴二十年(1150)正月,“李光私史”事发。此事的简单经过是这样的:

李光之子李孟坚,与朋友陆升之饮酒,言及父亲在贬所写书。酒后兴奋,随性说出书中有“当朝很多说法改窜事实”之类话语。陆升之于席后,将此事密报秦桧亲信、两浙转运判官曹泳,曹泳又将此事密报朝廷,朝廷委命曹泳负责追查此事。李孟坚被关进牢房,忍受不住拷打,招认父亲“私著小史”,语涉谤讪。李光因此再遭贬窜,昌化军安置。

李光(字泰发,1078—1159),绍兴二年秦桧初被罢相时,吕颐浩和朱胜非诬其为秦桧同党,被贬出朝廷。绍兴八年秦桧再相,主持议和,又将李光召回朝廷,想利用李光在士大夫中的人望,一同在和议书上签字,以压制主战派议论。宋朝自太祖时设立参知政事,以制约宰相权力,规定宰相发表文诰、指挥(宋朝称自上向下传达的朝廷文件为“指挥下行”),必须有参知政事同时签署名字,否则不能作数。

“秦桧与光不相知,止以和议初成,将揭榜,欲借光名以镇压尔。上意初亦不欲用光,以桧谓光有人望,若同押榜,浮议足定。上乃从之。”

这是史书的说法。李光当时因见议和能得地,所以才同意议和。秦桧老辣奸猾、深谋远虑,拉李光共同签署议和公告,“以压众议”只是说法,分担怨愤,或许才是他的真实想法。

但李光出任参知政事不久,即因政见不同,在高宗皇帝面前与秦桧发生争执。李光因此请求外任。秦桧借机指使谏官奏贬之,李光遂于绍兴九年十二月被罢,担任参知政事只一年,出知绍兴府。绍兴十一年十一月,再遭弹劾,责受散官、藤州安置。又十年,因“私著史书,谤讪朝政”,又遭贬斥,谪至海南琼州岛。

“李光私史案”,牵连人数不少,胡寅被列入第一批“重犯”之一。

案件“审断”之后,右正言章厦,暗体秦桧心思,迅即上奏:“右承议郎致仕胡寅,天资凶悖,敢为不义。寅非胡安国之子,不肯为亲母持服,士论沸腾。此其不孝之大罪也。寅初傅会李纲,后又从赵鼎,建明不通邻国之问。其视两宫播迁,如越人视秦人之肥瘠。……此其不忠之大罪也,伏望陛下为宗庙社稷长虑,特赐威断。”

这里有个小问题,从前朱胜非在朝中的残余势力,奏贬胡寅时,只说他不为生父持服,这次章厦奏贬胡寅,又称其“不肯为亲母持服”。本文作者已考实,胡寅本是堂兄胡宪的同父母弟弟,胡宪父母就是胡寅的亲生父母,其父名胡淳,其母姓余氏。其父去世于建炎三年(1129),其母大约去世在十八年(1148)。胡寅本来接受父亲胡安国临终前嘱咐(不必持服,但有时间方便回去看望看望),又被朋友刘勉之,可能也包括秦桧的提醒,回乡看望过亲生母亲几次。

但其母去世后,胡寅仍然坚持不为“持服”,这是千真万确的事实。理由就是胡寅认为,父母从小要溺死他,属于“弃婴”行为,表示已恩断情绝。同时,胡寅被胡安国当成嗣子养大成人,胡寅已为胡安国原配李氏和继室王氏“持服”,不想再有“父外之父”、“母外之母”。应该说,他的做法既不违逆人间情感,也不损害古代礼节。只是世俗社会喜欢妄议他人,而这种妄议,恰好为官场上的敌手攻击胡寅,提供了看似有据可查的借口。

章厦的奏章,还提示有心的阅读者一个事实,就是胡寅曾经希望秦桧帮助自己,向高宗皇帝解释身世问题,秦桧似乎答应过。但事实上,他根本就没有去跟高宗解释这件事情,否则的话,章厦这次就不会再拿这件事情做说辞,去奏贬胡寅。

胡寅虽然已经致仕(退休),但仍然未能幸免,“坐与光通书,朋附交结,讥讪朝政”,贬为果州团练副使、新州安置。绍兴二十年(1150)七月,到达贬所广东新州。

胡氏兄弟与秦桧的亲密交往关系,彻底成为往昔。

从表现出来的事实观察,胡氏兄弟彻底断绝与秦桧交往,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胡宁被逐出朝,特别是胡寅被贬新州。并不像后世半渲染、半想象的那样,是因为秦桧主张并促成与金国议和,胡氏兄弟因为反对与金国议和,才与秦桧分道扬镳。

胡氏兄弟虽然反对议和,但深知议和是高宗本意,公然继续反对下去,显然已无意义,只能以防敌反复、不忘守战劝谏,图为恢复中原,储备力量而已。

其实高宗和秦桧的根本主张,原来也不外此。

胡氏兄弟和其他主战的士大夫一样,都不忍屈己求和。高宗和秦桧也不愿意屈己,但弱国与强敌求和,屈己势所难免。所谓“弱国无外交”,绝不是到近代才有的事情。南宋与金国的议和,还有南宋之前的很多弱国与强敌的外交,早就已然如此。谁都不愿委屈自己,但为势所逼,为存活下去,难免有不得已而委屈自己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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