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自《芦江胡氏宗谱》(八修)
长湖小学(后改名为红光小学)在柴桥街道红光村,它是胡怀民(振懋)先生于1932年,与当地农民联手斗争,创办的一所乡村小学。
1932年的柴桥镇早已创办有芦渎公学等新型学校,但在邻镇的东周、西周、虞家、山下张等乡村,还只有一家设在谢家祠堂的私塾,当地的许多农家子弟因此得不到及时教育。为了改变现状,当地农民中的有识之士打算自己新办一所学校,于是就公推代表到柴桥邀请胡怀民先生到该地开办学校并任教。当时胡先生刚刚在 “一二八”事变的流弹中,只身从上海的教会学校逃回柴桥,思想中有着当时先进的现代教育理念和教育救国思想。他应邀后立即着手办校准备工作。先向镇海县申请办学,得到批准。继而在该地农民中筹备“六月蓬”会,以会费收入为办学筹备经费。当地农民热情参与,带领子弟从山上砍来松树,制成黑板、桌、凳等校具。选定地处长山头的湖东庙为学校校址,以该校地处长山乡,学校又在湖东庙取名“长湖小学”。学校开办后,设语文、数学、唱歌、画图等课程。对贫苦的农家子弟实行减免费。因此这所农民学校开办后,在农民中声誉很好,许多在私塾读书的农家子弟纷纷转到长湖小学就读。
谢家祠堂私塾为当时的乡长张某堂弟所开,因学生转学影响收入,即向堂兄诉苦。两人合谋由乡长张某出面,报请镇海县取消长湖小学,由此引发了当地农民与乡长间的保校和撤校斗争。胡怀民先生作为学校创始人之一和主要教师,立场坚定地站在农民一边,共同为恢复学校与乡长展开了斗争。因官官相护,农民在当地投诉无门,胡先生临危受命,接受农民委托,携带东周、西周、山下张等地农民交给的一袋名章,以“镇海县当局在长湖小学开办一事上,既准办又准撤的矛盾做法”为申诉关键,自费到南京国民党和政府最高当局投诉。到南京后,胡先生一边向国民党党部和政府教育部等部门投诉,一边找到第一次国内革命时期,在镇海店员工会活动和担任工人纠察队员时结识的倪少楼(音),托请他将办长湖小学的纠纷案由,告诉其姐姐国民党参谋本部次长贺耀祖的夫人倪斐君,请她运用自己的影响力帮助解决长湖小学的办学问题。几经努力,国民党党部派邵姓秘书接待胡先生,告知已转浙江省党部处理。当胡先生持着邵秘书名片赶至杭州,省党部告知此案已移文镇海,要求查办“既准办又准撤的”糊涂县长。胡先生回柴桥后,县长已接到上级文件,无奈之下,只得叫第六区区长出面调解,最后同意长湖小学继续开办,同时取缔私塾,将私塾校具划归长湖小学使用。并且撤消乡长张某职务,由农民选举乡长。农民办学斗争取得胜利。
但撤职后的张某不甘心失败,到上海雇请“斧头党”数人,来长湖小学谋杀胡先生。张某宴请杀手时,校董(后任乡长)张某闻讯告知胡先生和乡民。当地农民闻讯后义愤填膺,拿起锄头、钉钯,赶至学校护校,参加者达数百人。原乡长张某见众怒难犯,只得叫杀手灰溜溜地回了上海。农民的护校斗争取得彻底胜利。
后来胡先生看不惯后任乡长行事,弃教从商,但长湖小学一直开办到解放以后,直到二十世纪末并入柴桥镇中心小学。
(胡嘉翔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