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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陈氏首姓始祖”
[ 来源:胡氏宗亲网 | 编辑:南山 | 时间:2007-02-01 10:49:39 ]
湖北石首陈立关于"陈氏得姓始祖"之论精当,乐为之荐! 楚南陈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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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陈氏首姓始祖” 湖北石首 陈立

A近几年,在陈姓历史研究中,对谁是陈氏得姓第一人的问题,发生了争论,由此产生了四种说法:一是陈胡公,“周赐之姓”;二是陈完,《史记》首称其陈氏;三是陈剑兄弟,“子孙散处,以国为氏”;四是陈轸,因徙颍川,复称陈氏。此四说各据其典,各执其词,彼此相斥,互不认帐。对学术研究而言,出现争论,有益无害,如果长期争论不休,则是有害无益了,极有可能造成新的混乱。笔者试图从另一个角度进行研究,予以论证。
虞舜是上古时期制陶专家,他的后人都擅长制陶。舜帝的后裔妫遏父(又名阏父)投靠西周,担任陶正之官,制陶有功,深得文王和武王的欢心。公元前1046年(依据国家于2000年公布的《中国夏商周断代工程》),周武王灭商后,便把妫遏父之子妫满封于陈国,以取代虞遂的陈国。此举有多种意义,一是“武王追思先圣王,乃褒封……帝舜之后于陈”;二是赏赐制陶有功的妫遏父之子;三是以亲周的妫满来取代旧陈国,利于周朝维护统治,巩固政权。于是按照当时的宗法制度,周武王对妫满赐之以侯爵、封之于陈国、命之为陈氏、嫁之其长女,使之成为舜裔之正宗,专奉帝舜之祀。这一系列的举措,不但提高了陈胡公的个人身份和政治地位,而且对陈姓的发展产生了重大的影响,是陈姓发展史上最重要的事件之一。
《史记·陈杞世家》载:“及胡公,周赐之姓,使祀虞帝”。《左传·昭公八年》亦有同样记载,可见“周赐之姓”是一件重要的大事。因此,要弄清楚两点:一是赐姓的规则;二是所赐的氏字。《通鉴外记·注》载:“姓者,统其祖考之所出;氏者,别其子孙之所分。”《通志·氏族略记》亦载:“三代(夏商周)期间,姓氏分而为二,男子称氏,妇人称姓。氏所以别贵贱,贵者有氏,贱者有名无氏。故姓可呼为氏,氏不可呼为姓。”据《中国全史·礼制史·中国古代的姓和氏》介绍:周代的姓和氏,有一套相当严密的制度。它是当时盛行的封建宗法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每一个人一生下来,姓是早就确定好了的。但氏只有贵族才有,因为氏是辨别贵贱而为贵族独有的标志。在以男子为中心的周代, 男子作氏的主体和当然代表, 只称氏而不称姓。至于女子则称姓。
陈胡公在受封陈国之前,因系舜之后裔,加之其父为周朝陶正,才有姓,却没有氏,故姓妫名满。在受封侯爵,成为陈国国君后,已是新贵族,周武王当然要为他赐氏。自此,陈胡公及其后人中的男子,只称氏而不再称姓,女子继续保留其妫姓。由此可见,《史记》、《左传》中“周赐之姓”的记载是准确的。现在要考证的是,周武王为陈胡公所赐之氏,究竟是不是“陈”字?对此,《中国全史》在同上章节中有了明确的答案。其文曰:《左传·昭公八年》中有一段话,清楚地揭示了姓和氏的关系……意思是说:天子建立有德之人为诸侯,根据他的出身赐姓,分封土地又根据封地名命氏。诸侯对卿大夫,以其字作谥号,后人便当作族号;世代担任某一官职而有功者,就以官名为族号;也有以封邑作族号的……诸侯以受封国名为氏,如陈氏、宋氏。诸侯的子孙在称谓上有一套规定:诸侯之子称公子,公子之子称公孙,公孙之子以其祖父的字为氏。这就明白无误地告诉我们,陈胡公为陈国国君后,不再称妫姓,由周武王按其封地命之为陈氏。按照嫡长子继承制,陈国历代国君俱称陈氏,各代国君的公子、公孙也称陈氏。只有公孙之子才以其祖父的字为氏,因此,从陈氏中分出来有许多分支,至后来衍生70余氏,如胡氏、袁氏、满氏等。当然,《中国全史》是今人编著、最近才出版的,其内容是他们辛勤研究的成果,我们不可不信,但也不可盲从。对于陈胡公及其后人称陈氏一事,还得稽考文史古籍来证实。
《史记》中的《世家》共30篇,属于周代的有16篇,专门记载公侯国君家族的历史与世系,仅《孔子世家》例外。其中以国命氏的有6篇,所涉七国七氏(陈、杞、赵、宋、魏、韩、越),均在文中载明。如:“赵氏之先,与秦共祖……乃赐赵父以赵城,由此为赵氏”;“韩之先,与周同姓……以封始为韩氏”;“魏之先,毕高公之后也……而毕万之世弥大,以其国为魏氏”;“陈胡公满者,虞帝舜之后也。昔舜为庶人时,尧妻之二女,居于妫汭,其后因为氏姓,姓妫氏……至于周武王克殷纣,乃复求舜后,得妫满,封之于陈,以奉帝舜祀,是为胡公……及胡公,周赐之姓”。此处“姓”字,实为“氏”字。正如清初史学家顾炎武在《日知录》中所言:“姓氏之称,自太史公(司马迁)始混为一”。因陈胡公原已姓妫名满,赐爵封国后,已成为新贵族,按照当时诸侯以受封地名为氏和男子称氏、妇人称姓的规定,“周赐之姓”必为陈氏。对此,新朝王莽在2000年前就予以肯定。他在建国元年诏书内即曰:“虞帝之先,受姓曰姚,其在陶唐曰妫,在周曰陈,在齐曰田,在济南曰王,皆黄虞苗裔,同族也”。如其不然,何有“在周曰陈”之说?
《史记·陈杞世家》言“陈氏”尚有两处:其一,“陈,颛顼之族。陈氏得政于齐,乃卒亡。”其意为:陈国是颛顼的后人,陈氏在齐国获得政权,才最终灭亡。其二,“伯夷之后,至周武王复封于齐国,曰太公望。陈氏灭之,有世家言。”《左传》自昭公八年(公元前672年)后,凡田敬仲完的子孙后人,俱冠以陈字,对其田氏统称为陈氏,如若不然,田齐又何有“陈氏”之称?
因为陈国是国氏同字,所以,《史记·陈杞世家》一文,在陈国人名之前,一般不冠以“陈”字。其冠以“陈”字中,涉及到国君、卿、大夫等爵、职时,表示国号或者“陈国的”;涉及到人名时,表示陈氏。如“陈胡公满”,意为“陈国胡公陈满”,这与“晋文公姬重耳”、“楚怀王熊槐”、“齐湣王田地”等是相同模式,只不过是省去了表示氏的“陈”字;也和《帝王辞典》言:“宋襄公名兹”一样。再者,此文因有“陈胡公”三字领头,已表明为陈氏,故人名均不冠以“陈”字,这和家谱是同样的作法。又如“完惧祸及己,乃奔齐。齐桓公欲使陈完为卿。”陈完惧祸及己时,尚在陈国,不必冠以氏字。逃到齐国后,所处环境和相处对象及其身份都发生了变化,就必须使用氏名合称的“陈完”了。若其不然,何有“陈完”之称?
《史记·田敬仲完世家》一文,是为田齐家族撰记,只在开头交代田敬仲完的出身时,才有两处写“陈完”二字。如“陈完者,陈厉公佗之子也”,译成白话文为:“陈完这个人,是陈厉公陈佗的儿子”,与后面“以陈字为田氏”一语相呼应。又如“桓公之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林自立,是为庄公。故陈完不得立,为陈大夫。厉公之杀,以淫出国,故《春秋》曰:‘蔡人杀陈佗,罪之也’。”对这段话,《白话史记》为:“桓公的小儿子陈林怨恨厉公杀了他的父兄,就让蔡国人诱骗厉公,把他杀了。陈林自立为君,这就是庄公。所以陈完没有能继位, 只当了陈国的大夫。厉公被杀, 是因为淫乱而出国,所以《春秋》说:‘蔡人杀陈佗,用直呼其名遣责他’。”从这段话可以看出,陈国确系国氏同字,且陈佗与陈完父子俱称陈氏。故此,译文在庄公的名字前,同样冠以陈氏。正因为这样,《史记·索隐》才能解释为:“以陈、田二字声相近,遂易为田氏”。若其不然,如何能有“以陈字为田氏”之语。
据《中华姓氏通史·陈姓》介绍,1976年3月,陕西临潼县零口乡西段村出土的西周“陈侯簋”,其上铭文:“陈文侯作王妫媵殷,其万年永宝用。”这是证实陈国姓氏的历史文物。因笔者不是古语言文字学者,对此铭文无法作出准确的诠释。粗浅理解其大意是:陈文公圉为周王妫妃置办的嫁妆较多,供她万年永远珍用。”既然是由陈文公(侯)置办嫁妆,那么这个姓妫的周王妃子,必然是陈国公主。又据《左传·隐公八年》载:“四月,郑公子忽如陈逆妇妫。”其大意为:“鲁隐公八年(公元前715年)四月,郑国公子姬忽到陈国去,迎娶该国妫姓女子为妻。”根据《陈侯簋》的铭文和《左传》的记载,联系周代的贵族女子称姓,男子称氏的规定,有力证实,陈国的女子确系妫姓;国君及公子、公孙等男子确系陈氏。
可能有人会问:既然陈国确系《史记》和《左传》言“周赐之姓”,为何不言“周赐之氏”?为何《中华姓氏通史》言“陈国确系妫姓”?为何有谱亦言“乃以长女太姬配胡公,赐姓妫”?对此,笔者只好借用《中国全史·礼制史·中国古代姓和氏》文末一段叙述作答:“随着封建宗法制度的崩溃,氏族贵族日趋瓦解,它的一个具体表现就是战国时期姓氏制度发生混乱。秦的统一,基本结束了西周封建宗法制度,旧的氏族及姓氏制度也清除殆尽,姓和氏开始合二为一。经过秦末大乱,社会进入西汉,姓氏就完全融为一体。正因为这样,西汉中期的司马迁写《史记》时便不那么注意春秋时期姓和氏的区别了……今天离司马迁那个时代2000多年了,许多人不知道上古时期姓氏相分,属情理之中的事。”
陈胡公成为陈氏得姓第一人,是西周初期的奴隶社会政治和宗法制度所形成的,已由我国历史专家所肯定,已被历代陈氏后人所公认。陈胡公被周武王赐封陈国,对陈姓历史和发展进程具有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所以,我们研究陈氏历史与文化时,对陈胡公的历史地位和作用要予以充分的肯定和正确的评价。对某些史实的考证,要严肃认真,慎之又慎,千万不可匆忙结论。
B上文己初步论证了周武王对陈胡公“封国命氏”的史实。然言未尽意,意犹不足,故再而论之。
有一谱在《陈氏源流世系》中,叙述陈胡公时说:“因昔虞舜居妫水,故周武王赐以妫为姓也。”对于此说法的出处,该谱未曾言及,可能依据《唐书·宰相世系表》之载:“陈氏出自妫姓,虞帝舜之后……封之于陈,赐姓妫,以奉舜祀,是为胡公”。这样,就有四点需要弄清楚:
一、虞帝舜的子孙后代,何时始有妫姓?
现考证,虞舜生前及薨后到夏初 ,有三个姓。《唐书·宰相世系表》亦载:“姚姓,虞舜生姚墟,因以为姓”;《史记·陈杞世家》言:“昔舜为庶人时,尧妻之二女,居于妫汭,其后因为氏姓,姓妫氏。”对此,《史记·五帝本纪》可证:“舜年二十以孝闻,三十而帝尧问可用者,四岳咸荐虞舜,曰‘可’。于是尧以二女妻舜……舜居妫汭,内行弥谨。”可见,“舜居妫汭”, 是在“年五十摄行天子事”之前,   此时,舜子商均己成人,作为尧帝的外孙,应以居在妫汭而姓妫氏。舜“六十一代尧践帝位”,后为有虞氏。“舜已崩,传禹天下,而舜子商均为封国”,“尧子丹朱,舜子商均,皆有疆士”,正如《陈氏源流世系》所言:“舜禅位于禹,禹封商于虞(今河南省虞城县),为虞侯,以国为氏,为虞氏之始。”综上说:舜生姚墟,姓姚;舜居妫汭其子孙姓妫;“舜帝为有虞”,其子商均封虞,以国为氏为虞氏。由此证实,舜当天子之前,其子孙后代早己为妫姓。而在1100多年后的周初,己不需要周武王为“虞帝舜之后妫满”再赐妫姓。
二、周武王对陈胡公封国时,所命何氏?
《史记》、《左传》均有“及胡公,周赐之姓,使祀虞帝”之载。有人言此“赐姓”实为“赐氏”,其实总谓“赐姓命氏”。《国语·周语》载:“姓者,生也,以此为祖,今之相生,虽不及百世,而此姓不改。族者,属也,其子孙共相连属,其旁别属,则各自为氏。”聂其兵《中华姓氏起源》云:“夏商周三代姓的社会职能是代表共同血缘关系的种族的称号,而氏则是从姓中派生出来的分支……氏用以区别贵贱,贵者有氏,贫贱者有名无氏。”又云:“氏最早在原始社会晚期形成,黄帝时已有“胙土命氏。”随着氏族制度的解体和阶级社会、国家制度的形成,出现了赏赐封赠土地以命氏的习惯”。三代都是奴隶社会制度,只有奴隶主贵族才有封地,才有族号,男子才能称氏,妇女才能称姓。一般平民(奴隶)没有封地,就没有族号,没有姓氏,只有个名。这种区别,到周代末期,随着奴隶社会制度的崩溃才消失。周武王灭商后,仍是奴隶社会制度,按照“封国命氏”的惯例,对妫满既要封之于陈国,又要命之以陈氏。这种以受封国名为诸侯命氏的作法,对周朝王室的同姓诸侯也是一样,《略述我国姓氏起源及演化》云:“周朝初年平定天下后,封其同姓(姬)于鲁、晋、蔡、郑、曹、晏、魏等国,这些国名,便成为受封各同族的‘氏’,但仍与周同姓姬。”《左传》言“胙土命氏”,汉朝应劭《风俗通》言“氏于国”、宋代郑樵《通志氏族略》言“以国为氏”、清末梁启超言“天子以命,诸侯以国为氏”,现代《姓民起源的争论》亦言:“从唐虞到秦代,都是国为氏,那么,周武王封妫满于陈,必然以陈国之名,命其为陈氏。
至于“周武王赐以妫为姓”一说,实在令人生疑,不敢苟同。至今尚未见到秦代以前的史籍,有此类记述。假设有“赐妫姓”一事,也只有一种可能,即由周武王重申陈胡公是妫姓后人,以此强调其为舜裔的正宗,与商封陈国原虞姓贵族同祖共根,以血缘关系来维护统治。绝对不是陈胡公原来没有姓,才由周武王赐以妫姓。周代前期仍是奴隶社会制度,等级森严,尊卑分明,周天子怎会将其长女太姬,下嫁给一个连姓都没有的平民?再者,胡公之父遏父为周陶正,其身份为“卿大夫”一类,若其无姓,怎能让他作官?由此可见,陈胡公在封国之前,早己有妫姓,“姓者,生也……而此姓不改,”何须由周武王复而赐之。
三、陈国胡公满等国君及其公子、公孙,究竟称妫姓,还是称陈氏?
唐代林宝《元和姓纂》载:“陈,妫姓,亦州名,本太昊之墟,画八卦之所。周武王封舜后胡公满于陈,后为楚所灭。以国为氏。”这段话被人误解,且引伸为二意:①“舜后胡公妫满之后,公子完奔齐为陈氏”;“妫完因故奔齐,才开始以国为氏,创造了‘陈’这个姓氏”。②“亡国后的陈国子孙,以原国名为陈氏,就是陈氏”。上述均言“以国为氏”,看来很有必要弄清这个关键词的含意。“以国为氏”与“胙土命氏”、“封国命氏”同为一意,即:天子对诸侯分封土地,再根据封地的国名,为受封国君命氏。“封国”与“命氏”同步实行,两者不可分开。这样对《元和姓纂》所载陈国与陈氏的叙述原文,就很好理解了。“后为楚所灭”一语,是针对“封胡公满于陈”一语而言,叙述陈国的“立”与“灭”。“以国为氏”与“封胡公满于陈”相关联,共同解释“陈”这个氏字的来由。假使“后为楚所灭”一语的词序颠倒为“为楚所灭后”,才与“以国为氏”一语相关,然而这种颠倒话,却不符合陈胡公的“封国命氏”的规则与史实。由此可见,“完奔齐为陈氏”和“以原国名为陈氏”二语,完全违背了《元和姓纂》之述的本意。
对于陈胡公的“封国命氏”一事,中华书局出版的《辞海》诠义准确,在“姓、氏、姓与氏”的解释中,引述了《左传·隐公八年》一段话:“天子建德,因生以赐姓,胙之土而命之氏”。又引杜预的注解加以补充:“立肖德以为诸侯,因其所由生以赐姓,谓若舜由妫汭,故陈为妫姓;报之以土,而命氏曰陈”。这就明确地告诉我们,作为舜商的陈国君与公子及公孙为妫姓,分封土地后,命之为陈氏。且按照宗法制度的规定,陈国的男子称陈氏,女子仍称妫姓。这种“男女辨姓”的作法,《左传》区别得特别清楚,不但对陈国的人称陈氏,如陈五父、陈缄子、陈袁涂、陈庆寅、陈行人等,而且对田敬仲完的后人,不称田氏,亦俱称陈氏,如陈文子、陈无宇、陈须无、陈武子、陈成子、陈僖子、陈乞、陈瓘等。对陈国的女子则统称妫姓,例一,隐公八年(前715年)“四月甲辰,郑公忽如陈逆(迎娶之意)妇妫,辛亥,以妫氏归”。例二,庄公十六年(前678年)“蔡哀侯娶于陈,息侯亦娶焉。息妫将归,过蔡。蔡侯曰:‘吾姨也’”。例三,庄公十八年(前676年)“虢公、晋侯、郑伯使庄公逆王侯如陈,陈(国)妫归于京师,实惠后”。在《左传》之外的典籍称陈国人为陈氏者甚多,《春秋公羊传》云:“蔡人杀陈佗,陈佗者何?陈君也。”《国策·列策》亦云:齐国陈仲,名定,亦称田仲、陈仲子。连现代《中国人名大辞海》也是如此,其载曰:“陈完,春秋时齐国大臣,陈厉公之子,谥敬仲”。“陈亢(前511-?)春秋末年陈国人,孔子七十二弟子之一”;“陈骈,即田骈,因齐田氏出于陈,故又称陈骈”。连陈厉公、陈哀公、陈湣公等国君均作为陈氏人物列入其中。据上所述,充分证实,陈胡公满是陈氏得姓始祖,其后国君和公子及公孙俱称陈氏。陈完原为陈国公子,奔齐后“以陈字为田氏”,故名田完,卒后谥敬仲,史称田敬仲完。他不但未“创造陈氏”,反而将陈氏改为田氏。尽管陈、田二字近音,毕竟不属通假字。《左传》等古籍仍称之为陈氏,那是“田氏出于陈”的原故。陆续出土的齐国铜器, 其上铭文都称“陈侯”,是这些国君以示其为陈宗之裔。
四、当代是否以陈胡公为陈氏得姓始祖?
笔者所见陈氏谱牒中,以陈胡公为始祖者占绝对多数,以陈寔公为始祖者较少,究其原因,主要是在陈寔公之前有三个支系,一时难以确定何支为主流。权以寔公为起始之祖,留待后人来考证。近几年,许多有志之士稽考史籍,向上追溯陈氏得姓之源,试图揭开谜底。因此而生“谁是得姓始祖”之争。随着考证和研讨的深入,认定“陈胡公为陈氏得姓始祖”者日渐增多,且层次、规格日益增高。举例几则:
《陈国世系》云:“陈胡公满,本妫姓……公元前1046年被周武王封于陈,以取代商朝所封的虞遂后商之陈国国君,侯爵,为周朝陈国首封国君。可看是第一个姓陈的人”。作者似乎底气不足,模糊其辞曰“可看是”。而《陈国胡公满》的作者明确认定:“陈胡公为陈氏受姓始祖”。最近,河南淮阳的一作者,在《陈胡公其人》中云:“自妫满开始,周朝以国赐姓,因此妫满和他的在陈子孙皆姓陈”。又云:“自陈姓始祖陈胡公开创陈派世家,至今已有3000多年的历史。”上述三者,语气十分肯定,措词也很准确,使人觉得不足的是据典举证甚少。加之与笔者一样,人微言轻,难正视听。
历史学家何光岳,乃湖南省社科院炎黄文化研究社研究员、中华伏羲文化研究会副会长,在《周口地区望姓考》云:“胡公满乃舜帝之后,出于妫姓。以后成为陈氏第一世祖……陈氏总人口是中国人口的6.89%近7000万人,成为中国第五大姓。陈氏又分支为田、袁、胡、法、车、归、蒲、仪、威,孙、甄、远、胡母、母一、爰、辕、占、陆、费、遂、饶、观、胜、恩、有、戢、尝、第五等70余姓”。为何产生如此之多的分支姓氏呢?《中国全史·礼制史·中国古代的姓和氏》云:“诸侯以受封国名为氏,如陈氏,宋氏。诸侯的子孙在称谓上有一套规定:诸侯之子称为公子,公子之子称为公孙。公孙之子以其祖父的字为氏。如:陈胡公满者,其公子、公孙称陈氏,其曾孙分别另称胡氏、满氏。其后的陈国与田齐的国君代代的曾孙,均依规另称其氏,其中又有人以封邑为氏和君王命氏,以致分支别氏越来越多,到秦汉时,多达70余姓。专家之言,句句经典。自然要比一般人准确可靠。
1999年4月下旬,在河南许昌、长葛、郑州,隆重举行了“世界舜裔宗亲联谊会第十三届国际大会”。此届会上,对陈氏古代世系史作出明确论述:“据史书记载,舜帝出生于今山东省菏泽市姚墟,故以姚为姓。武王灭商后,舜裔妫满有功,被封为陈侯,都宛丘(今淮阳)。满公遂以‘陈’为姓,成为陈氏鼻祖,满公去世后被封为胡公,子孙遂以‘胡’为姓。公元前六七二年,完公敬仲奔齐,改为‘田’姓,为田姓始祖。其九世孙田和代齐,史称‘田齐’。公元二二一年,秦灭齐,贬齐王建于共邑。建公第三子轸公恢复了‘陈’姓,迁颍川。”此论既肯定了陈胡公满的“本妫姓,命陈氏”的史实,又明确了陈氏代世系的渊源主流,还为“陈氏得姓始祖”之争,作了科学结论。实谓定音之锤、九鼎之言,其权威之高,影响之大,无与伦比。我们在撰文谱时,都应当以此定论为纲,尤其是对陈氏历史与文化的研究,更要拓宽领域,发掘内涵,提高层次,打造精品,为构建和谐文明社会多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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